李 蓓
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近几十年来的最好时期。这个时期充满机遇,同时也让我们面临着各种社会风险。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长期积聚的矛盾、危机都可能在这个时期随时找到突破口而爆发出来,从而把中国社会推向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高发期。中国社会科学院2004年-2005年“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研究表明。当前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已经困扰中国的发展,其中,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民失地引起社会矛盾加剧,就业局面依然面临长期困难。可持续增长受到资源、能源和环境的严重制约等七大社会问题尤其需要高度重视。
各种社会问题日益突出给我们的媒介及媒介从业人员带来了新的课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更好地发挥媒介的社会功能,我们必须研究出一条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报道的新思路,聚焦出一个社会问题报道的新视角。社会问题“是指偏离了社会公认的正常轨迹的一种社会状态,这种状态影响到社会功能的发挥和社会成员的正常生活,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我们的主流媒体必须谨慎面对社会问题,特别讲究报道的方式方法,利用“分析、协调、疏导”等手段。追求转型期社会问题报道的正效应。
新闻调查——揭露为辅,分析为主
社会问题多为社会发展中的阴暗面,具有强烈的矛盾性和冲突性,它既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关系到国家改革的举措,甚至影响着稳定的大局。过去,由于新闻媒介认识上的偏差,报喜不报忧,回避甚至极力掩盖社会矛盾,使社会问题报道变得极为敏感,也为社会问题本身增添了更多的神秘色彩。然而近些年来,媒介这种僵化的报道思想发生了改变,他们逐渐认识到,欲盖弥彰,一味的回避带来的不仅是群众的连连骂声,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了政府的形象,于是,近几年来,我国新闻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不再回避冲突和矛盾,对于各种社会问题的新闻调查成为受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由于社会问题的隐蔽性和复杂性,所以关于它的报道对媒介来讲成为一种挑战。社会问题一般为群众关心和聚焦的热点问题,不在“热”上盲目加热,引导受众透过现象看本质,对社会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新闻调查成为报道社会问题的主要手段。
调查性报道(Investigative Reporting)源于20世纪初在美国轰轰烈烈展开的黑幕揭发运动。不少业内人士将其等同于负面新闻的揭露或者批评性报道,认为调查性报道就是以揭露社会弊病为目的的。这里我们应该明确的是,“揭露”只是新闻调查的一种手段。绝不是目的,新闻调查,尤其是对社会问题的新闻调查应该是揭露为辅,分析为主,否则就真的会成为“麻烦的制造者”了。
具体到社会问题的调查报道,就是除了要揭露社会问题的现象之外,还要解释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分析其规律、影响因素和消除及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条件:探求消除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科学思路和对策。以此引导受众以科学的历史观和发展观看待社会问题,对社会问题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增强对社会问题的承受力。
“平衡”报道“失衡”——公平呈现问题的全貌
前面我们提到社会问题是偏离了正常轨迹的一种社会状态。这种状态会影响社会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健康生活,破坏社会的正常运行,妨碍社会的协调发展,于是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引起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一种社会失调现象。这就需要我们的媒介以“平衡”报道“失衡”,公平呈现问题的全貌。
“平衡报道原则”源于西方,1729年,由本杰明·富兰克林首次提出,在接办《宾夕法尼亚报》时,他提到“当人们各持异议的时候,双方均应享有平等的机会让公众听到自己的意见”。此后,“平衡报道”成为西方新闻报道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结合国外报道经验,我国很多学者也对新闻报道中的平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如孙旭培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平衡就是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孙旭培认为。“平衡”报道能突破旧的宣传模式、避免表扬报道出现负效应、防止批评报道的过大伤害、有利于及时的舆论监督以及开辟更广阔的报道领域。
虽然“平衡报道”的原则由来已久,但当前在社会问题的报道中再次强调尤为重要。目前,由于思想认识的差异或报道的思路、角度、分寸、火候等把握不当,一些不良情况随之出现:一是抓住社会问题本身被关注度较高这一特点,大肆宣扬,“炒来炒去”,把社会问题当成“卖点”,不断加大其新闻强势,把不该热的问题“炒热”,结果损害了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二是报道缺少理性思考,报道上简单化、片面性,带着强烈的主观倾向和批判意识,突出某个局部、一种因素、一方意见。丧失了新闻的客观性,同时激化了社会矛盾。因此,要做好社会问题报道,必须有正确的方法论做指导,结合我国实际,借助唯物辩证法,以科学、辩证、客观的思维方式来正确把握,在报道中,严格遵守“平衡报道”的原则。要平衡报道社会问题。需要做好两点:首先,必须合理安排社会问题报道的量及频率,顾及各种性质新闻的平衡,保证新闻整体布局能符合实际,能如实描绘社会整体图景。其次,对于社会问题要冷静思考;透过现象,抓住本质;使报道呈现不同信息源对事物的不同解释和评价、呈现事态发展中的各种复杂因素,增强新闻的客观性。能在突出报道主要因素和意见时,又兼顾其他的尤其是相反的因素和意见,从而可以实现“全面”的效果——各种相关因素和不同立场都能得到反映,事物或问题的全貌尽可能被公平地呈现。
适度疏导情绪,理性化解矛盾——消减“公共麻烦”中的“麻烦”
目前很多学者把社会问题的本质归结为社会失调,如就业形势严峻、收入差距过大、腐败现象严重等,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社会在运转过程中的一种失调,这些失调包括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失调:社会控制、社会功能的失调;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社会心理、社会观念等诸方面的失调。这些失调现象严重影响着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态度、社会心态、社会信念及信心,打破了社会的均衡和稳定,成为影响社会功能正常发挥和社会成员正常生活的“麻烦”。按照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的说法。社会问题就是公共麻烦。正是这些公共麻烦,打破了社会稳定的常态,使矛盾和冲突凸显出来,而矛盾和冲突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在政协会议上提出,和谐社会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化解社会矛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之下,主流媒体面对社会问题,除了做到深入分析、公平呈现之外,更重要的是在报道中,通过密切监测社会心态、适度疏导民众情绪来理性地化解矛盾,动员全社会的力
量共同消减“公共麻烦”中的“麻烦”。
要真正做到消减“麻烦”,并不是一件易事。在笔者看来,我们的媒体应努力做到——展示舆情,不回避;记录麻烦,不煽情;化解矛盾,不激化。具体来讲可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公开原则。前面我们提到,近年来,我国的新闻界已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新闻工作者已能够不回避冲突和矛盾。社会问题报道在整个舆论导向中的地位和作用,正日益显现出来。但仅仅揭露问题是不够的,随着问题而来的群众的不满、担忧、愤怒、意见和呼声,同样是媒体应该关注的内容。特别是当前,我国的舆情表达机制还十分不完善,为普通民众搭建好表达诉求的有效平台是消减“麻烦”的第一步。给群众充分的版面和时间,让群众有话就说,有气就出,公开反映普通民众的愿望与呼声,既提供了宣泄情绪的渠道,又加强了党、政府和人民的沟通,有利于媒体在舆论引导中发挥有效作用。
客观原则。客观性报道被西方自由主义报刊理论所推崇,也一直被西方新闻媒体奉为“圭臬”。它强调的是“新闻媒体更多的是像摄像机一样”、“记者只能用事实陈述、讲述这个故事,不能用自己的观点和记者的感情说话”。关于西方客观报道的技法,有些学者提出不同的意见,但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的社会问题报道中,客观报道的理念却十分值得借鉴。社会问题的报道多为负面报道,有些记者在面对社会阴暗面时,首先难以克制自身的主观情绪,感情用事,缺少理性思考,报道简单、片面,把握“失度”,满足于自身情绪宣泄,而不顾社会影响。事实上,越是此时,我们越应该明确媒体角色。回归新闻媒介的“事实本位”。“用事实说话”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社会问题的报道要求记者更有必要在事实的核准方面倾尽全力,熟练掌握客观报道的技法,严格区分事实与言论的差异,冷静叙述,做到不偏颇、不渲染、不煽情,逐步回归“事实本位”的自觉。
善意原则。媒体无论是揭示麻烦、记录麻烦,还是追踪麻烦,最终都是为了更好地消减麻烦。所以在社会问题的报道中,媒体应始终坚持“善意原则”,正面引导,多做理性分析和解释说明工作。报道时,多动脑,多思考,不要总盯住阴暗面不放,不妨多转换报道视角,正确转移群众注意力,努力化解矛盾、理顺社会情绪。
编校: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