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艳
摘要:文章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英语定冠词的两种语义功能,即指示功能和表达功能。
关键词:英语定冠词;指示功能;表达功能
一、英语冠词的产生和语义分类
英语属于日耳曼语系,张今指出,日耳曼语系在分化出德语、英语等语言之前是没有定冠词体系的,随着语言的不断变化,名词的意义逐步扩展,名词既要表达抽象的、一般意义,又要表达具体的、个别意义,一个无修饰语的名词形式表达出的两种意义往往显得不够明晰,如I have book这句意义就不清楚。可以认为因意义上的需要,指示代词应运而生,然后从指示代词中发展出定冠词。
因a/an与the分别源自数词和指示代词,它们的基本意义是:a/an表示不定指(indefinite),指“一类事物中不确定的一个”,即“多个中的一个”;the表示“定指”(definite),指“一类事物中确定的某个、某种、某些”。零冠词表示“概括指”(generalized),指综合、概括、抽象的一类事物。刘国善认为零位冠词形式,只是表示概括、抽象意义的无冠词普通名词单数形式,而以复数词尾或其他复数形式为标志的无冠词复数名词,都不属于“零位冠词概括指”的范畴。Quirk指出,零冠词不能包括专有名词的无冠词形式。因此,之所以提出零冠词,正是要用其区别于不用冠词而有其他标志表明其所指意义的用法。
二、定冠词的语义功能
Epistein 认为定冠词有两种功能,即指示功能(referential function)与表达功能(expressive function)。以往的研究表明,大多数有关冠词的论述都集中于定冠词the 的指示功能,定冠词的表达功能却鲜有论述。本文认为,定冠词的表达功能虽然相对来讲属于次要的地位,在使用频率上也相对较小,但也不容忽视。
(一)定冠词的指示功能(referential function)
语言学家一致认为,定冠词the 具有指示功能(或为指代功能),可以用来辨别话语中的实体,即用来指示the 其后的名词所指。确切地说,确定性所指理论认为,说话者使用定冠词the 时已假定听话者能够识别the 其后的名词所指。
请看下面的例子:
(1)a. I bought a book, and the book was interesting.
b. We bought a used car, but the motor is brand new.
c. Pass me the hammer, please.
d. Did you see the president on TV last night?
在(la)中,听话者之所以能够识别出the book的确定的所指,因为这本书上文中被提到过(在其他的文献中定冠词的这种功能被称为上指)。而在(1b)中,尽管the motor并没有被明确的指出来,但是由于上文有提到过a car,据此我们由常理而推断出它是指一提到过的车的motor。其他两个例子也是如此,尽管对话中甚至都没有回指,但是这里的the 都可以被认为是恰当的,在(1c)中,我们可以认为是在直接的情境中,如the hammer是说话人和听话人都可见的情况下,那么the hammer的具体所指就不难理解了。而(1d)中的the president 的具体所指示由说话人和听话人根据已有的背景文化知识共同推断出来的,这种所指我们可以称之为文化常识(general knowledge),又如the sun, the earth等。
如上面的例子所示,定冠词的指示功能可以指示存在于听话者与说话者共有的知识(shared knowledge)、背景文化知识(又称文化常识) (general knowledge) 、以及情境(situational context)中的名词所指。它们分别代表定冠词的三种语义,即熟知性(famililarity)、可辨性(identifiability)以及唯一性(或独一无二)( uniqueness)。
本文根据Lyons队定冠词的语义进行的归纳,具体将定冠词的指示功能划分为三类语义功能: 熟知性(Familiarity) 可辨性(Identifiability) 和独一无二(Uniqueness)。
(二)定冠词的表达功能 (Expressive function)
语言学家对于定冠词的讨论几乎都是对于定冠词的指示功能的讨论,而对于定冠词的表达功能却不多。Epstein用大量的例子证明,the 还具有表达功能。
词语的表情意义( expressive meaning ) 既指情感内容,也指任何体现使用者个性的或个人创造性的特点(如许多诗作语言)。表情意义常与描写意义相对立。Hanks认为,表情意义在话语中参杂着说话者的主观态度:评价、强调、惊讶、仰慕等。定冠词的表达功能是通过将“the+ 名词”前置,来凸显说话者的主观态度。试看以下例子:
(2)In other countries, soccer is the sport. If the national team loses, there could be a coup.
很明显,在此例中,the sport 并不表示听话者所熟知的或者是唯一的任何一个国家的运动,而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凸显the sport的重要性,正如Christophersen所指出的,强调的the 通常表现其所指名词的凸显性或重要性。
三、结语
众所周知,无论是哲学家还是语言学家对于英语冠词的研究都有很长的历史,而且各家理论对于冠词的定义、分类以及语义功能都有争议。从历年来对于英语冠词的发展与研究现状的回顾,我们也不难看出,对于英语冠词的讨论与解释仍然不尽人意。本文认为,我们应该详细了解定冠词的指示功能和表达功能,并着眼于语篇和语篇构建过程中所产生的语境,正确地习得定冠词的用法。
参考文献
[1]Epstein, Richard.Roles, Frames and Definiteness. In Discourse Studies in Cognitive Linguistics. Amsterdam/Philadelphia: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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