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玲
我举着餐盘好不容易从人缝里挤出来,却被人踩到了脚背。一个“啊”字刚窜出喉咙,有个声音在耳畔连连说“对不起”,我只顾低头去找鞋,看新“李宁”是不是被踩皱了(尽管它很便宜是冒牌的),不料手上的餐盘失去平衡,连菜带汁一股脑儿倾泻到某人格子条纹的肩膀上……
哦,My god!好帅的一张脸!
在一片小小的喧嚣声里,我手忙脚乱地帮人家捏去衣服上的菜叶子,还用纸巾象征性地擦了又擦,说了N个“不好意思”。
他居然不生气,还老实巴交地交代:“是我先踩到了你的脚。”
这下平了,他脏了我的鞋,我脏了他的衣服。呵呵。
这家伙哪个班的呢?怎么之前从没见过?
我们就这样匆匆遇见匆匆走过。那张帅气的脸、那副忠厚的表情和那件浅蓝色的格子衬衫,我好像无法忘记了。
正是星期日的午后,室友们大多去学校篮球场看比赛了,听说是3班对4班的班际联谊赛。宿舍里只剩下我和小麦。小麦正兴致勃勃地翻阅《康熙王朝》,一副如痴如醉的傻样。我倚在窗前发呆,好像在思量着什么,又似乎脑袋一片空白。发呆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无端地让我觉得自己有些与众不同的优雅气质和哲学家风度。
小麦换了个姿势趴在书桌前,瞥瞥我说:“小鹿,你知道不知道你看上去有一点点忧郁哦。”
我不喜欢“忧郁”这个词。
“是吗?有吗?”我甩甩胳膊,“本小姐可是著名的乐天派。”
“切,我看你是伟大的思想家。有篮球赛不去看,躲在这儿想心事。”小麦嘟哝着,闷头继续研究她钟情的清朝历史。
我瞪她:“有篮球赛不去看,非得猫在这儿会康熙,你这个书呆子。”
小麦装聋作哑。
我从床头捞起席慕容的诗集,想翻,却忍不住想起一些伤感的事。
奶奶已经病了一段日子,枯瘦的脸儿和深凹的眼睛总在我脑海里浮现。病就病呗,为什么只睁眼不说话呢?也不能动。
弟弟木头在学校又调皮了,居然跟班主任动武,撕坏人家的新衣服不说,还藏了人家的备课本,原因只是班主任嫌他字不端正要他重写作业。
还有妈妈,她手上的裂口一定又变宽变多了吧?一个人劳作,四个人吃饭,她肩上的担子也太重了点。
想到这些,我的忧郁真正袭来,冷飕飕的,以至于把我折腾得头脑发胀,浑身沉甸甸。我放下诗集去翻英语书,命令自己认真一点,再认真一点,就算是不回家的星期日也不能虚度,争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点高中。
才过没多久,走廊外响起嬉闹声,室友们嘻嘻哈哈地回来了。
“天大的损失啊!”阿祁夸张地伸出手指戳我的鼻头,“你们错过了二十一世纪最酷最炫的一场篮球赛。”
“真的好精彩呢,”莫莫转动着机灵的眼珠子,“你们没瞧见,3班的7号多了不起,在最后一秒钟投进一个3分球,使得3班以1分之利反败为胜。天意,这完全是天意!”
其他室友也纷纷盘点篮球赛的精彩之处。
我听不下去了:“喂,咱们是2班耶。3班跟4班的篮球赛谁输谁赢跟咱们有关系吗?”
“有关系。”莫莫往我怀里蹭,“至少能让咱班那帮自以为是的男生开开眼界。要是他们不研究战略不改变策略不下苦功夫,没准儿下次跟人家PK会输得很惨。”
我扬扬手上的英语书:“还是在书本上多下点功夫吧。都初三了,神经绷紧一点。”
莫莫把嘴撅起来:“亲爱的,你真扫兴。难得有个不回家的星期天,非得提这些不开心的事。”
“不提不提,”我摆摆手,“你们继续快活去吧。”
“噢……逛街去——”
不知谁喊了一声,姐妹们又溜了。
其实我应该回一趟家,看能不能帮妈妈做点什么。她白天要去单位上班,晚上要伺候奶奶,还得管木头,剩下的时间就用来做刺绣挣外快,忙得连上卫生间都是跑步前进的。
想到这些,我突然恨自己长得太慢。要是现在就大学毕业参加工作,那该是一件多么阳光的事。
我感觉好沉重。
沉重归沉重,我的心里却跑出来一只小兔子,指挥着眼睛有意无意去寻找一个人。操场上、走廊边、食堂里、楼梯口,我留意擦肩而过的每一拨男生,渴望发现那一衫浅蓝色的格子,还有那一张帅得过分的脸。
好想遇见,又好怕遇见。
几天后的一个午后,莫莫和阿祁拉我去小店。她们都要了一包小小的虾条,我们翘着脚在亭子里偷吃。秋天的阳光很灿烂,有一股东西都被晒熟的味道,我闭着眼睛说:“莫莫,阿祁,你们觉得自己快乐吗?”
“老师少布置点作业我就快乐。”莫莫没心没肺地说,“烦死啦,试卷都像床单那么长。”
“可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阿祁的声音里带着笑,“努力一把,拿到重点中学的Pass,考上大学就OK啦!”
“说得那么轻松,日子长着哩!”莫莫抓我的辫子搂我的胳膊,“小鹿,小麦没说错,你看上去果真有点忧郁呢。”
“小麦这张大嘴!”我睁开眼晃晃肩膀,“其实也没什么啦。就是觉得胸口堵得慌。”
“要不,我们也去打篮球?跟男生似的。”莫莫提议。
“好哇好哇。”阿祁跳起来,“我爱上篮球了!”
“你是爱上打篮球的人了吧?”莫莫坏坏地“嘎嘎”笑。
“你去死——”
两个家伙扭作一团。
我瞪她们:“回教室啦,‘床单等着我们呢。”
“呜——”
我推门而进的时候,意外地与一衫浅蓝色的格子擦过。那一瞬间我的心慌起来乱起来。当我返身去找他,只见那衫格子消失在楼梯口。我勇敢地追过去,在又一个楼梯拐弯处终于看清楚他的脸。
唉,错了。
我静静地伫立,忽然觉得自己好傻,傻得无可救药。
然而,想再次遇见某人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我知道这样不好,非常不好。
秋渐渐凉起来,凉到应该把衬衫裹在外套里面。那衫浅蓝,我是否还能遇见?
一个人徜徉在晚风中的橱窗边,任风吹在脸上,不禁有些伤感,瞥见橱窗里一码鲜亮的照片,下意识地抬眼。那个有点模糊的鱼跃而起的身影,多么像他,真的很像。我的心波轻轻荡漾起涟漪,脸发烫了。
“嘿,小鹿!”莫莫不知从哪儿闪出来,一把将我拖走,“走啊快走啊。”
“救火去吗?”我对橱窗里那个身影有些依恋地再瞟一眼。
“你忘啦?今天晚自习班主任请老师给我们讲诗歌呢!”莫莫看上去很激动,“你不是对诗歌感兴趣吗?”
是的,我喜欢诗歌,身边有好几本诗集。可自从爸爸走了、奶奶病了,我莫名地觉得热爱诗歌是一种奢侈。诗歌的确是很美好的东西,我依然把它放在枕边,藏在心里,但我知道我们的距离越来越遥远。
离晚自习上课还有几分钟,我抓紧时间对付一道一直想对付但下不了决心对付的化学难题。
教室里一阵骚动。
“3班的7号!”不知谁喊了一句。
我迟迟地抬眼,看见一衫浅蓝色的格子和一张绽放笑容的脸。
天!我终于再次遇见!
他的目光有点放不开地环视:“同学们好,我是华一凡,是3班新来的实习老师……”
“怪不得4班会输!”有男生惊叫,“原来3班实习老师亲自上阵!”
“不是的不是的,”他略带羞涩地摆手,“我是3班新来的实习老师的好朋友,才上大二。”
哦。原来如此。3班的实习老师我们都见过,是个小个子大男孩。他自己上不了篮球场,搬来好朋友做救兵。
“你们可以叫我华一凡,或者一凡。”
华一凡真的给我们讲诗歌了,从屈原到李杜到郭沫若到舒婷到但丁和泰戈尔。他温文尔雅地站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讲,让我有一种浅浅的矜持,以至于不好意思放任自己去看他的眼睛,害怕和他的眸子猝不及防地交汇。
末了,他问:“你们班谁最喜欢诗?”
“小鹿!”同学们齐吼着,目光在我脸上聚焦。
我头皮发麻。
华一凡顺着那些目光轻轻地朝我走来,一步近一步,我的心儿蹦跳得飞快。他站在我身边,我感受到一股暖暖的气流将我包裹,甚至还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
“你叫小鹿?”
我站起来微微抬起眼睛,看见格子衣服的上面,那双英俊非凡的眼。
我们四目相对了。这一刻远没有我想象得那么激动和无法控制。相反,当我凝视他明亮的眸子,心绪渐渐地平静下来。
我坦然地望着他,发觉他只不过是一个长得好看的温和的邻家哥哥。
我的小兔子似乎逃走了。
华一凡直截了当:“再见到你,真好。”
周围有一点小小的起哄。
“你最喜欢谁的诗?”
我老土地回答:“席慕容。”
“哦,一个蒙古族的才气女诗人。”华一凡语气里明显有小小的兴奋,“最喜欢哪首?”
我率真地吟诵:“在陌生的城市里醒来/唇间仍留着你的名字/爱人我已离你千万里/我也知道/十六岁的花季只开一次/但我仍在意裙裾的洁白/在意那一切被赞美的/被宠爱与抚慰的情怀/在意那金色的梦幻的网/替我挡住异域的风霜/爱原来是一种酒/饮了就化作思念/而在陌生的城市里/我夜夜举杯/遥想着十六岁的花季。”
哗啦啦掌声四起。
“不错不错。”华一凡绅士般微笑,“席慕容的诗都是极美的心曲,笼罩着优雅的伤感,仿佛不经意,却能深深打动人。《青春》、《一棵开花的树》、《莲的心事》……都让人们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怀想。”
他说得好准,真是我的知音!
我幸福地点头。
当晚自习铃声骤然响起,同学们随着华一凡的潇洒转身渐渐散去,我依然站在那儿,回忆刚刚过去的一幕。
莫莫牵我的衣角:“你们早就认识啦?实话实说。”
“不,”我认真地说,“我们刚刚遇见。”
回到宿舍就接到一个电话,是妈妈算准时间打来的。
“小鹿,明天是你的生日。”
“我知道。”我有点要哭,“谢谢妈妈。”
“明天给自己买点好吃的。”
“奶奶好吗?木头乖吗?您不要太辛苦。”
“都好,都好。”听得出妈妈是笑着说的,“你安心学习吧。我挂了。”
放下电话我悄悄揉眼睛。
明天是我生日。我从生日开始让自己不再忧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