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丁
球员工会与工资帽
工资帽,这是一个源远流长的条例,自NBA成立以来,便存在工资帽。事实上,这个问题就是球员与老板之间的利益纠纷的产物。它维持着二者之间的动态平衡。
工资帽,其实在NBA的第一个赛季就存在,当时的工资帽大约在55000美元左右,为了更具体地分析工资帽和奢侈税,本文先从球员工会的成立说起。
球员工会的成立
在上世纪40年代,大多数球员的年薪大约在4000—5000美元左右,底特律猎鹰(这支球队只存在1年)的汤姆·金是当时的打工皇帝,他的年薪为16500美元,这主要是因为金还担任了球队管理层数个职位。当时的联盟得分王乔·福尔克斯的年薪仅为8000美金。
20世纪40年代美国篮坛存在两个较有影响力的职业联赛,一个是BAA(NBA前身),另一个则是NBL。因此球员就利用两个联赛的竞争关系提高身价。比如乔治·麦肯签订了5年60000美元+奖金的合同,湖人全明星前锋吉姆·波拉德的年薪为12000美元,然而当BAA吞并掉NBL后,球员就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接受球队开出的合同,要么只能去低级联赛打球。
这种经济情况一直到1954年都未得到解决。凯尔特人的当家控卫鲍勃·库西意识到球员必须团结,用集体的方式向NBA的老板施压。于是他在1954年写了一封信给每个球队的核心,比如保罗·阿里金、鲍勃·戴维斯、安迪·菲利普等,建议大家团结一心,成立球员工会。1955年,全明星赛前夕,库西找到了当时的NBA总裁莫里斯·波多洛夫,他向波多洛夫提出了以下要求:为已被解散俱乐部巴尔的摩子弹(不是现奇才前身)球员要回拖欠的工资,每年的表演赛不得多于20场,球员必须获得表演赛分红,建立一个公平的球员和老板之间的仲裁制度,以及一切有关交易、裁员的费用。
库西是第一任球员工会主席,他和NBA的斗争并未随着他的离任而消失,他的继任者,凯尔特人队友汤姆·海因索恩在和NBA谈判中更为激进。1961年,海因索恩向联盟提出了退休金计划,但是这次谈判并没有成功,球员工会并未因此罢休,他们聘请了劳伦斯·弗雷舍尔作为球员首席律师与联盟交涉。1964年的全明星赛是个转折点,这场比赛是第一次全国直播,球员工会乘此机会,威胁联盟如果不达成退休金计划,那么球星们将不会参加这场比赛。到此时NBA才正式承认球员工会,球员如愿获得退休金。
海因索恩的接任者是鼎鼎大名的奥斯卡·罗伯特森,他上任后再次将劳资双方的矛盾激化。他在1967年全明星赛宣布,球员必须得到表演赛分红,每年的表演赛必须限制在10场,否则他们会联合MLB(美国职业棒球)和NFL(美国职业橄榄球)的运动员,扩大工会影响力。最终球员工会获得了胜利。
可以说,如今NBA球星能够享受到如此高薪的待遇和名目繁多的福利,是拜当年库西、海因索恩、罗伯特森等人的努力,可谓是前人种树,后人乘凉。而球员工会的历史也告诉了人们,这是一段劳方和资方之间不断斗争的血泪史。这种关系直到新的工资帽体制出炉才有所缓解。
奢侈税法则
NBA实行的工资帽虽然能限制球队操作,但它又是软工资帽,允许在工资帽之上引用特例来操作。一般来说,NBA大约有8成的球队都是在工资帽以上运作,这是因为有相当多的特例存在。
奢侈税,一个令NBA老板们谈虎色变的词,对此体会最深的莫过于尼克斯老板多兰了。简单的说,奢侈税,就是球队工资每超过奢侈税线一块钱,那么就必须向联盟另交一块钱的罚款。因此一支薪金总额在奢侈税线上的球队,每签约一名球员都需要付出双倍价格。2008年夏天,勇士对湖人的图里亚夫开出了3年900万美元的报价合同,就是看准了湖人不愿意花双倍价格匹配的心理,才落井下石的。
NBA规定,球员总薪金不能超过BRI(篮球相关收入)的57%,为了控制球员薪金总额,NBA就引进了一个第三方托管,将球员薪金的10%(一般是8—10%)存入一个第三方帐户。当赛季结束时,联盟就会核算球员薪金是否超过BRI的57%,如果没有超过,存入第三方帐户的钱将全额退还给球员。如果超过了BRI的57%,那么超出部分,将由第三方帐户(球员薪金的10%)支给老板,剩余部分还给球员。当球员总薪金超出BRI的57%太多,以至于第三方帐户的薪金不够补偿老板时。,则计入下个赛季扣除。在过去的2005—06、2006—07 、2007—08赛季中,存放在第三方帐户中的薪金,最后基本都是分配给了老板和球员。
在以前,奢侈税是作为第三方托管的附带产品出现的。也即是说,当第三方帐户中的薪金足够支付球员总工资超出BRI的57%部分时,无论单支球队超出奢侈税多少钱,都无需交税。只有第三方帐户无法支付球员薪金超出部分时,才会触发奢侈税。但在现行的劳资条款中,只要球队总薪金超过奢侈税线,就必须缴纳奢侈税。比如说2008—09赛季,尼克斯是联盟第一纳税大户,他们需要交纳2370万美元的奢侈税,小牛以2360万美元排名第二,骑士交纳1370万美元,凯尔特人交纳829万美元,湖人交纳710万美元,开拓者和太阳分别交纳580万美元和490万美元。
奢侈税的制定和工资帽类似,都是在新赛季之前预算,为BRI的61%除以球队数目(工资帽是51%),像2009—10赛季的奢侈税线是6992万美元,工资帽则是5770万美元。而在计算球队奢侈税时,除了特赦条款的薪金部分,球员的工资(包括所有利用特例签约的合同)、奖金、转会交易金,都会计入。另外奢侈税是在常规赛最后一天截止,球员在哪支球队的名单中,他的工资就会计入这支球队的薪金总额中。比如艾弗森赛季中被交易到了活塞,那么计算奢侈税时他的薪金就会从掘金帐上抹去,全部转给活塞(当然,艾弗森的工资是由两支球队各自支付的,如果活塞在赛季末没有超过奢侈税线,那么活塞自然无需缴纳任何税费,不会造成影响)。征收的奢侈税部分会分给那些没有交奢侈税的球队。
工资帽和奢侈税会妨碍球队“高危作业”,想要避开这两道障碍难度极大,当然如果一名总经理神通广大,可以翻云覆雨,而他的老板又挥金如土,这两道障碍也就不成障碍了。
新版工资帽出台
1983年,在NBA“准总裁”斯特恩和球员工会的努力下,双方签订了新的劳资条款,新版工资帽正式出炉,这一款劳资条款具有革命意义,它改变了球员和老板之间剑拔弩张的关系。
众所周知,工资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球队大财团依靠财力大量购买球星,导致NBA球队实力出现失衡。而新版的工资帽和以往不同之处在于,它将球员的收入直接和联盟总收入挂钩,也即是说,联盟不仅是属于老板的,它还是属于球员的。在谈到工资帽如何设定之前,先介绍两个概念,一个是劳资条款,另一个则是BRI,也就是NBA总收入。
劳资条款很好解释,它是劳方和资方达成的协议,现行劳资条款是在2005年6月份签订的,到2010—11赛季结束后终止。NBA有权将它延续到2011—12赛季,但联盟必须在2010年12月5日之前决定是否延长一年。现行劳资条款同样可以因为某些突发因素而终止,比如:
1:某种勾结行为(球员工会可以终止);2:NBA电视转播收入大幅度下降(NBA可以终止);3:某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联盟无法履行条款,NBA可以终止(比如战争或者恐怖主义;4:联邦法律仲裁(任何一方都可终止)。
NBA总收入BRI(Basketball Related Income篮球相关收入)是工资帽设定的基数,它包含以下方面:常规赛门票收入,转播权,表演赛收入,季后赛门票,球队特许商品销售收入,停车费,球队赞助收益,球队推销产品收益,球馆收益,夏季训练营收入,非NBA组织的篮球赛事收入,吉祥物和啦啦队表演收入,饮料销售权收入,40%的球馆签约收入和40%的豪华包厢收入,45%—50%的球馆命名权收入,其他额外保险金收入,以及包括国际电视转播、赞助费、NBAE、全明星赛、麦当劳冠军赛和NBA特别赛事等在内的所有收入。
BRI是工资帽计算的基础,每年7月初,是NBA的冻结期,大约在一周时间内NBA要核算上赛季的收入,以及预算新赛季的BRI。也就是说2009年7月份,NBA就要预算2009—10赛季的总收入,并制定新赛季的工资帽。因此在预算和实际总收入之间就会出现偏差。假设2008年预算2008—09赛季的总收入为30亿美元,但到2009年核算2008—09赛季的实际收入时只有29亿美元,因此在设定2009—10赛季的工资帽时,就要从总收入中扣除多出的1亿美元,再乘以51%(现行劳资条款设定为51%),再除以球队数量就得到了球队工资帽金额。当然这只是粗略算法,其中计算之复杂超越了行外人的接受范围,新加盟球队不能获得全额的工资帽,大约只有80%左右。
下期预告:在对工资帽和奢侈税有所了解后,大家应该会发现,这些都是和球员工资紧密相关的。什么是顶薪?科比7年1.36亿美元的合同又是怎么算出来的?薪资条款连载二《球员合同与薪金》将为您解答这些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