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 旭
读完《环球时报》10月19日刊发的探讨中国贸易大国地位的三篇文章,笔者认为应当补充一点:要做贸易大国,中国必须具备贸易报复的能力。
笔者认为,我们在外交上所讲的“对等威慑”、对等谈判的基本策略完全可以移植到国际贸易领域。国际贸易是有规则的,所有的国际贸易成员都应该遵守国际贸易规则。谁违反规则,就应得到应有的惩罚,正是由于贸易报复行为的威慑作用,才使得对方不敢轻易首先挑起贸易争端。这是国际贸易的参与者维护自己利益和尊严的共识,不存在是否“忍让”的问题。因此,中国参与国际贸易,就必须具备相应的贸易报复能力,这不仅仅是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更是为了维护整个世界贸易规则的严肃性。
实际上,美国对中国搞贸易保护主义,最令人担心的就是引起其他国家的效尤。中国对任何一个国家的软弱,都会被其他国家视为有可乘之机。如果中国没有拿出有效的贸易报复手段,一些别有想法的国家肯定会浑水摸鱼。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几乎在所有的双边贸易中处于顺差地位;同时,中国在国际金融机构的发言权不断增加,有能力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尤其是擒贼先擒王,应坚决回击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径,让它得不偿失。
从战术上讲,我们可以依照对等原则,按照对方保护行为对我国造成的伤害程度,找到美国商业中的缺陷,限制美国向我输出的大宗产品,针对它涉及就业人数较多的产业和州进行报复,从而直击要害。当然,我们与美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较高,我们必须考量贸易报复对我们经济带来的影响,例如不应把美国的高科技产品列入贸易报复清单。
从历史上看,美国、英国等国家均属于海洋大国,以贸易立国,在维护贸易利益方面一向毫不手软,在历史上更曾采取过武力手段维护贸易安全。历史车轮走到今天,依靠强权、暴力维护贸易利益的模式已经不复存在,但西方一些国家维护贸易利益并未手软。美国将其国内贸易法律、条款凌驾于国际贸易规则之上,依自己需要限制他国产品输入。这是其贸易报复能力的重要表现。
不过,任何国家都害怕“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中国也可以出台一些临时性的法律作为提高贸易报复能力的实质动作。这是一柄利剑,是将我们的能力“武器化”的一个重要步骤。没有“武器”,就无从研究报复的战术。同时,针对其他国家可能的贸易保护手段,也需要预先进行研究、探讨,对方一旦出台,便使出杀招,一招制敌,让贸易保护者付出最大的代价,不敢再犯。这也是提升我们贸易报复实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可以说,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向世界成熟大国学习的过程,不可能独立于世界经济发展的规律之外。别国怎么维护其贸易利益,我们将来也可以同样用来保护本国企业。过去几十年,美、欧、日之间的贸易战已经司空见惯。可见,在国际贸易中,报复应是一个正常的思维,没有报复思维反是一种幼稚、不成熟的表现,这同军事上、政治上的战略原理是相通的。否则,没有贸易报复能力和意识,怎么能成为贸易大国?▲(作者是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