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静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浙江省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中小企业已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占全省工业GDP的80%以上;同时,中小企业也是就业的主渠道,近5年来年均吸纳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达50万人以上,中小企业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
“船小好掉头”曾经是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活力之源,但是,当美国金融危机袭来之时,众多中小企业却成为最先失去抵抗能力和生存能力的经济群体。目前,浙江35万家中小企业正经受着考验:出口订单减少,资金短缺、原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上涨……种种不利因素的重压,使众多中小企业举步维艰。在此形势下,中小企业如何求得生存和发展?研究表明,建立企业战略联盟是中小企业“抱团取暖”过冬,应对金融危机挑战,赢得发展的有效途径。
企业战略联盟,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新兴的战略管理思想。战略联盟是指两个和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实现资源共享、风险或成本共担、优势互补等特定战略目标,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通过股权参与或契约联结的方式建立较为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并在某些领域采取协作行动,从而取得“双赢”效果的合作形式。通过战略联盟方式,能使企业之间存在的资源相互依赖性和经济活动互补性在联盟中得到新的组合和延伸,降低交易成本,获取更多的潜在利润,并且在联盟中相互学习,以实现共赢。建立战略联盟的主要形式有合资、股份参与、研发协议、贴牌生产、特许经营和某一领域的契约式合作等。
但当前,中小企业在对建立战略联盟的观念、重视程度、实际运作能力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全社会还缺乏与之相关的企业文化氛围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对中小企业建立战略联盟还缺少必要的、具体的扶持政策和有效措施。
为此,建议如下:
一、大力倡导“竞争、合作、双赢”的现代企业文化氛围
目前企业战略联盟成功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以家族制为主的民营企业,往往不愿寻求企业间的长期稳定合作,缺乏“竞争、合作、双赢”的文化基础,“宁当鸡头,不作凤尾”的现象较严重。因此,政府及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可以在协助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运行模式,形成现代化企业“竞争、合作、双赢”的文化氛围,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推进法制建设与诚信文化建设,为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创造必要的文化基础与社会环境
加强中小型企业的法制观念和信用体系建设,避免企业因加入战略联盟而带来的投机风险和道德风险。也可利用金融、税收、工商等部门的平台,将中小企业的守法和信用状况,列入企业信用体系,并将其作为融资、上市等的重要依据,从而可以对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信贷优先、税收返还等政策性扶持,亦可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出台鼓励政策,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建立战略联盟
政府在推进建立中小企业战略联盟方面应有所作为。可以通过出台各种鼓励政策来推动联盟建立,例如,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战略联盟关系;鼓励本土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与其上下游相关中小企业联盟;鼓励本土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四、鼓励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研究开发型联盟
可以由地方政府牵头,也可考虑设置专项资金,引导鼓励企业共同出资参与,并协助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集成优势,加快科学研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研发一代,投产一代,储备一代,不断开发拥有核心技术的新产品。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技术、市场、利益共享。
五、引导建立市场联盟
面对日渐饱和的市场和同质化竞争,中小企业应当建立比以往反应更快、更灵活的机制,更多地利用本地一些已经形成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产业集群,通过行业协会等机构,扩大产业协作配套范围,建立采购联盟,稳定原材料与半成品的质量与供货渠道,减少市场风险;进一步可尝试建立产品营销联盟,引导过度竞争性行业的企业进行销售合作,共同开拓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市场联盟,既可积极发展产业链高端缺失环节,又可以充分地发挥抱团发展、共抗风险的优势。
六、发挥行业商会平台作用
行业商会在促进企业联盟建立的过程中,应主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促进联盟的建立和完善。同时,约束联盟内的企业做到价格自律,限制不公平竞争与价格战,从而维护行业内大多数企业利益。同时,也可以行业商会为平台,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技术研发联盟、品牌联盟、企业间参股合资合作等。商会、行业协会也要努力发挥牵线搭桥作用,在沟通政企、形成价格联盟、避免同业互相杀价等方面要有更大作为。
七、创新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方式和内容
通过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转为服务型政府。倡导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企业办(局)等机构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市场咨询、管理培训、法律服务、技术支持、企业战略研究、产品营销策划等服务。
八、创新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内容和融资模式
鼓励发展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如,可探索在全国推出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以及中小企业联合发债、企业信用联合担保等新型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