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同属于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本刊已对这个群体的教育问题进行过多次的专题讨论。近年来,为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的受教育权,国家颁行了一系列政策法律。“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农村和城市相继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实行,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利提供了基本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环境、教育环境不断变化,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本身情况十分复杂,要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仍然任重道远。
“两为主”政策实施后,随迁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得到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同时他们又遭遇了另一些隔离。这些隔离,有来自制度层面的,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自行设置的入学门槛。这些学校设置入学门槛的主要原因是出于本地承载力的考虑。鉴于此,政府部门对于我国人口流动的趋势,尤其是儿童流动与留守的趋势必须有长远的考量,对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地域分布、增长趋势要进行科学的估算,把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大规模存在及进一步增长作为制定相关教育政策、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基本出发点。在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时,应该本着以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为首要价值选择的原则,强化政府在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中的首要責任和主要责任,同时不能忽略政府的承担能力与城市义务教育的负担能力与自身发展,在强调“两为主”政策的同时也要鼓励社会多层面、多元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
隔离也有来自文化层面的,主要表现在外来人口子女与本地人口子女在行为习惯、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上的差异与冲突,这是城乡文化、不同地域文化的差异造成的。2008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大量农民工由于无法找到工作而返乡。与此相伴,一部分之前随父母外出的流动儿童则重返家乡读书,成了新的留守儿童。而有的父母返乡后,为了孩子的教育,不得不把孩子独自留城就读,成为新的流动儿童。这些新的留守儿童和新的流动儿童将面临“城”与“乡”的新的冲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人口流动将成为常态,文化差异也将成为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无法回避的问题。消除这种文化的差异和冲突,将成为今后教育界和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问题。
尽管部分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在儿童身体发育、学业成绩与学习兴趣、人格发展与心理特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不能就此给他们贴上“问题儿童”的标签。这样的做法会对他们自己及他人造成一定的心理暗示,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心理健康和个性发展。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他们所处的境况和面对的问题极其复杂,不同的家庭背景、年龄阶段、性别以及不同区域的儿童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我们要重视和重点对待其中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如大龄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后教育问题,留守女童的安全和青春期教育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