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
1931年1月20日,上海《社会日报》发表署名“密探”的《惊人的重要新闻》,称“鲁迅被捕”。第二天的天津《大公报》,也刊登“鲁迅在沪被捕,现押捕房”的消息。这是鲁迅一生中仅有的一次“报载……被捕”。
在此之前盼11月17日晚上7时左右,曾经帮助米夫、王明向李立三夺权的中国共产党实力派元老人物何孟雄、林育南等人,由于不满六届四中全会的权力再分配,在上海三马路东方旅社秘密召开反对四中全会的“全总党团会议”。由于党内最高层的告密出卖,他们被公共租界巡捕房逮捕,随后移交给国民党上海市龙华警备司令部。这些人当中包括左联作家柔石、殷夫、胡也频、冯铿。在随后展开的大搜捕中,又有许多人在中山旅社和沪东华德路等处落网,其中包括1月18日被捕的另一名左联作家、又名李求实的少共中央常委李伟森。
1月31日,南京国民党政府公布《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规定对于坐实“危害民国”、“扰乱治安”罪名的政治犯,可以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2月7日深夜,上海龙华警备司令部依据《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秘密处死了包括何孟雄、蔡博真、林育南以及左联五烈士在内的24名中共党员。
鲁迅得到柔石被捕的消息后,于1月20日在内山完造安排下,到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后面黄陆路的花园庄小旅馆避难。1月21日,他采用在日本留学时期的两个笔名给浙籍乡党许寿裳(季黼,又写作季市)写信说:“季黼吾兄左右:昨至宝隆医院着索士兄病,则已不在院中,据云:大约改入别一病院,而不知其名。拟访其弟询之,当知详细,但尚未暇也。近日浙江亲友有传其病笃或已死者,恐即因出院之故。惑兄亦闻此讹言,为之黯然,故特此奉白。此布,即请道安。弟令斐顿首。”
2月2日,鲁迅在写给远在北京的韦素园的信中表白说:“昨看见由舍弟转给景宋的信,知道这回的谣言,至于广播北方,致使兄为之忧虑,不胜感荷。上月十七日,上海确似曾拘捕数十人,但我并不详知,此地的大报,也至今未曾登载。后看见小报,才知道有我被拘在内,这时已在数日之后了。然而通信社却已通电全国,使我也成了被拘的人。”
2月4日,鲁迅在写给自己早年在北京大学任教时的学生、受蒋介石派遣正在日本学习军事的前黄埔军校高材生李秉中的信中,进一步表白说:“顷见致舍弟书,借知沪上之谣,已达日本。……我自旅沪以来,谨慎备至,几于谢绝人世,结舌无言。然以昔曾弄笔,志在革新。故根源未竭,仍为左翼作家联盟之一员。而上海文坛小丑,遂欲乘机陷之以自快慰。……文人一摇笔,用力甚微,而于我之害则甚大。老母饮泣,挚友惊心。”
2月23日,这封私人书信在吴宓主编的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公开发表,4月20日又由中共秘密情报人员袁殊主编的上海《文艺新闻》再次刊载。由于李秉中当时正与黄埔校友刘健群、贺衷寒、潘佑强、桂永清、邓文仪、郑介民、滕杰、杜心如、康泽、胡宗南、戴笠、肖赞育、田载龙、周复等强势人物酝酿组建国民党特务组织中华民族复兴社即蓝衣社,这封信的公开发表,对于鲁迅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保护作用。
(选自《随笔》200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