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梅 姜艳庆
一般认为,企业公民应该具有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价值,对人、环境负责的态度,对社会发展的贡献,既是社会权利的受益者也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当前,争做优秀企业公民已成为一种潮流与趋势。准确把握优秀企业公民在企业理念、企业行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基本特征,对于加快我国优秀企业公民建设意义重大。
一、优秀企业公民的理念特征
企业的发展存在外在环境和内部环境,其中内部环境状况对于企业生存、竞争力的提升与长久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内部环境不仅包括办公条件等硬件措施,更重要的是,管理层的思想道德水平、企业文化思想核心、企业经营理念、企业人才培养理念等软条件。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正是这些软条件决定了企业的命运。
进入21世纪,人们对企业的期望已经不仅仅是赚取利润、解决就业和缴纳税收的经济个体,人们更希望企业能有效地承担起推动社会进步、关心环境和生态、维护市场秩序、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社区发展、保障员工权益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优秀企业公民要树立正确的企业公民意识,要认识到社会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现实和物质环境,企业的发展就必须以社会的可接受性为前提,从而在经营中达到企业与社会的双赢。优秀的企业公民应该拥有崇高的社会价值观,能够合理、有效地调节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关系。一方面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要通过对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带动物质财富的增长来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
优秀企业公民拥有优良的企业文化内涵,即企业公民意识。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精神内核,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具有深层的影响力,它通过教育、保持和激励作用,协调和控制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从而使企业目标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优秀企业公民的企业文化中最基础性的内容是企业公民意识,它不仅体现在企业文化的各个方面中,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得到体现。企业的社会公民价值取向决定了企业有良好的文化道德倾向,从而优秀企业公民在决策时,可以使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相一致。对于我国来说,企业历史普遍不长,而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培育优秀企业文化的关键环节是企业领导者转变企业发展思路和模式,建立企业文化发展战略,在经营中坚持贯彻。
优秀的企业公民能够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既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之一,又是优秀企业公民的应有之意。从企业的本质来说,企业经营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实现人的成长。而企业的诸生产要素中,人是最具活力、最有创造性的生产要素。因此,坚持以人为本是企业实现有效管理,提高经营水平的必需。从社会范围来看,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在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过程中,积极保护和尊重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树立以人为本的目标,是企业社会功能的本质要求,这也是优秀企业公民的基本特征之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在于把道德、伦理等因素注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做到真正对人的关注,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优秀企业公民应该能够在实际经营中做到对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合作伙伴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负责,杜绝各种欺骗股东、消费者行为、商业来往中的不诚信行为和编造、隐瞒企业信息行为的发生。
二、优秀企业公民的行为特征
企业的行为是通过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企业内外部非生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是企业价值观最直接的体现。一个优秀的企业公民应该能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并且能够关注社会问题,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优秀企业公民应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法律为企业的行为规范,企业要在法律规范下进行平等竞争,这是企业社会责任底线和硬性约束。同时,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诚实守信经营,以建立完善的社会商业信用体系作为企业竞争、经济发展的软约束力量。
企业既是生产主体,又是有效利用资源和环境的主体,其行为贯穿了整个经济领域,贯穿了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一方面,企业是资源和能源消耗量最大的社会组织,因而也是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社会组织,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全球环境质量的好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企业在各类社会组织中,拥有解决问题的重要技术力量和技术开发能力,因而有能力承担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其在环境保护方面所能够起到的重大作用,是其他社会经济主体所不能替代的。因此,优秀的企业公民必须承担其应有的环境保护责任,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应采取对环境负责的行为,最终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基本细胞,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所提供的各种条件,因此,企业应在其发展过程中关注公益事业,积极回报社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是优秀企业公民的一个重要特征,其中最重要的形式就是社会捐赠,以企业在经营中获得的利润回报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使得更多的社会成员从企业发展中受益。企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不仅可以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而且可以改善企业形象,优化企业竞争环境。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过彰显企业关注社会、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帮助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工作和教育环境;参加社区建设,投资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进行社会公益捐助,以救助灾害、救济贫困、向慈善机构捐款捐物等方式资助社会慈善事业。
三、优秀企业公民的治理结构特征
治理结构是公司制度的核心,也是一个企业权力分配最主要的制衡体制和机制。可以说公司法颁布的目的就是用来建立和规范这个体制和机制,也是公司决策科学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根本制度保障。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直接影响着企业公民责任的履行,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结构来看,企业公民责任的直接履行者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因此,强化企业公民的责任实际上在于构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管理者行为的进行有效规制。
优秀企业公民拥有健全的董事会制度。健全的董事会制度能够充分发挥董事会在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中的决策作用:一是制定满足企业长期需要的发展战略,指导企业的持续经营活动;二是建立适当的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框架,有效识别、衡量、监测、控制并及时处置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三是确定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重大投资;四是负责企业资本的管理,确保企业在测算、衡量资本与业务发展匹配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业务发展计划。在董事会成员组成上,健全的董事会不仅能够吸收相关利益者代表入住企业董事,还能够引入部分高素质的独立董事,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健全的董事会制度能够对企业董事会职能进行明确划分,在行使公司治理、战略决策、和监督激励三项职能的同时还能制定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纲要和策略行使社会责任职能。
优秀的企业公民拥有高素质的经理层。企业的日常经营是通过企业经理层来管理的,企业经理层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未来发展。高素质的经理层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在经营过程中能够以企业的长远发展为目标,并且他们具有良好的企业公民意识,能够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公民应尽的义务,并把这种思想落实到具体的经营和管理工作中。优秀的企业公民拥有有效的经理层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的企业经理层激励不仅体现在对经理层的薪酬支付和股权配置的物质激励上,还体现在包括对经理人员的声誉和权利激励的精神激励方面。有效的约束机制不仅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理层的工作的有效监督还包括以职业道德为基础的道德约束,其中道德约束是一个重要的自律约束。
优秀的企业公民拥有完善的监事会。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机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监督权的合理安排及有效行使,是防止董事独断专行、保护股东投资权益和公司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优秀企业公民的监事会在人员构成上既要包括维护小股东利益和企业员工利益的监事还应引入部分外部专业人士,以提高监督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监事会作用发挥上可以保持监事会成员较高的监督独立性。
优秀企业公民拥有职工参与的公司治理模式。职工参与的治理模式是指作为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的职工,以劳动者的身份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职工参与公司治理在企业法人治理领域体现了经济民主思想,是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在职工利益领域的表现,这可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保护职工的利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优秀企业公民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
企业是社会的一个主要部分,也是国家的公民之一,企业有权利也有责任,企业既拥有在市场中经营发展、公平竞争、追求利润的权利也负有为建立一个和谐和稳定的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的责任。因此,企业公民是权利与责任的统一体,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和有效的运用社会赋予的权利,是优秀企业公民的基本特征。
企业公民应有的权利主要包括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和公平竞争权。法人财产权是企业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对基于投资而产生的财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积累的全部财产进行独立支配的民事权利。企业经营权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企业财产经营、投资和其他事项所享有的支配、管理权,通常是由非财产所有者享有和行使的权利,它除了具有对企业依法财产占有,使用权利外,还有企业法人财产的收益权、收益支配权以及法人财产处分权。公平竞争权是竞争者之间所进行的公开、平等、公正的竞争的权利。公平竞争可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经营者不断完善管理,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新产品,可以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并最终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带来福利。
每种权利中都内存有某种义务和责任,这也是每个社会成员主体身份的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不同组织和学者有不同的见解。对企业社会责任最具有影响力的解释是卡罗尔的划分,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责任四个部分。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包括企业要致力于减少成本、创造利润、带动社会经济发展;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企业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环境保护、消费者保护、劳动法等相关法规;企业承担的伦理责任包括除了法律的规定之外,企业的行为必须遵守公平、正义、避免伤害等原则;企业承担的慈善责任包括贡献自身的资源以此改善生活质量。优秀的企业公民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对员工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环境资源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对社会公益的责任以及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企业公民既有权利又有义务,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致、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没有社会责任的承担,企业权利便会受到限制;失去对企业权利的尊重,便没有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优秀的企业公民一方面要树立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的思想,矫正一种只强调企业社会责任而忽视企业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的态度,或是只关注企业公民权利而忽视其伦理向度的倾向;另一方面,要在社会充分给予企业权利空间的基础上,不断通过参与社会事物的实践来改善企业行为对于社会的影响,实现企业对于公共福利的承诺。
(本文受北京市中青年教师项目(2009)资助,系北京工商大学冯梅教授主持的北京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谐社会条件下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07BeJG190)阶段性研究成果。)
(冯梅,1967年生,广东紫金人,经济学博士,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企业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姜艳庆,1984年生,云南红河人,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