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2009-09-18 06:02
新媒体研究 2009年12期
关键词:城市绿化环境保护规划

丁 巍

[摘要]阐述城市发展、城市环境保护以及城市生态环境规划三方面的内容,着重说明三者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如何有效协调彼此的关系,其中为改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和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规划可持续发展

中田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620079-01

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是推进我国城市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城镇数目不断增加。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在加速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有关城市风貌和生态环境的问题。在一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着只顾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长期环境效益的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

如何在城市发展中保护好城市的传统风貌,如何创造优美协调的城市环境与景观,如何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类生存和居住条件,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是城市发展中应该引起重视的关键问题。

一、城市建设要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安排,兼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各方面,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加强城市住宅、社区及文化设施综合规划建设,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物质及精神需求。要适应未来信息社会发展及人们对住宅功能多样化的需求,加强智能化、信息化、节能化、生态化等新型住宅的规划建设-完善居住环境与基础配套建设,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适应未来社会对信息化社区和社区交往场所建设的需求,建立与完善社区综合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搞好社区服务和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完善社区教育、医疗、文化及生活服务体系。

(二)充分考虑水资源对城市发展的承受能力,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使用。我国许多城市缺水问题日趋严重。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追任务。一方面,城市发展规模要考虑水资源的承受能力,不能盲目扩大。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要统筹考虑城市供水,节水,防洪排涝,水污染治理等问题,切实做好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规划,优先保证人民生活用水,兼顾工农业和其他用水。

(三)努力保护和改瞢城市环境。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绩,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控制,但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大气和水体污染依然严重。63%的城市空气质量超过国家二级标准,65%的城市污水未经处理,垃圾污染日益突出,生活垃圾处理率仅为66%。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城市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方面,要严格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方面,要大力加快治污设施建设,增强污染治理能力。三方面,要适应未来城市对能源结构变化的要求,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城市清洁能源建设。四方面,以科技为先导:加强城市灾害预报及综合减灾规划建设,提高城市总体防灾减灾能力,为建立安全、可靠的城市总体防灾体系奠定基础。

二、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是城市绿化建设

城市是人类聚居的地方,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穆。城市人口将继续增加。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类的绝大部分人口都将生活在的城市之中。城市环境的优劣极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生活的质量。“城市与自然共存”乃成为各国现代城市一致追求的目标,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条件。这个必须与城市共存的自然,就是绿色植物,就是园林绿地。营造绿色的园林城市是今后我国城市发展不可动摇的努力方向。

现代城市绿化肩负着三项主要功能:一是改善生态环境,包括改善气候,净化大气。保持水土,防止径流污染,减隔噪音,缓解灾害等;二是提供优美的户外游憩场所,营造清新宜人的休息,健身,社交环境:三是发挥植物美的一面,展现园林艺术,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划定绿化用地面积,科学安排绿化布局,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台,点、线、面、环相衔接的绿地系统。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宜树则树,宜草则草。要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旧城有机更新,增加城市中心区的绿地面积。要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坚决查处各种挤占城市绿地的行为。要鼓励农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绿化,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尽快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三、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生态环境

要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可持续性,就必须革新观念,运用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理,以环境容量、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适宜度为依据,缓解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市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污染,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为保证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可持续性,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阈限物质法则。任何空间、资源规划均有一个“度”,要考虑“最适”和“阈限”。在规划过程中,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城市发展价值观,保证城市对生态系统的索取和废物的排放限制在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范围以内,使城市的发展强度与城市的发展能力相适应从而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多样性共生原则。任何一个系统中的子系统间总存在着互惠互利的共生关系。因此,在城市生态规划过程中,要保持生物的多样性,将城市生态系统置于整个生物圈范畴内进行规划,建立市区和郊区的复合生态系统,保护城区及周边的各种生物。

(三)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原则。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降低资源的消耗率;其二是推行清洁能源、材料加大回收力度。在城市生态规划中,要通过推进产业结构模式的演变,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建立有利于持续发展的生产工艺、产业结构设置高效能的运转系统,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四)预防和保护齐头并进的原则。对于已经存在的生态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合理的措施,积极应对:对于未知还未表现症状的要有所预见。任何一项工程实施前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预见其建成后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效益程度,从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同时,在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过程中,还应该建立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建立高质量的环保系统:同时逐步完善绿地生态系统,提高人口素质,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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