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双胞胎”突变三胞胎

2009-09-10 06:26胡心波
恋爱婚姻家庭 2009年8期
关键词:三胞胎双胞胎玛丽

胡心波

有一个名叫李菊的女硕士因患有不孕症,历尽艰辛,做了试管婴儿手术。在她怀孕期间,因身体不适,多次去妇婴医院做孕检。医生告知,她怀的是双胞胎,胎儿一切正常。

而在另一家医院检查时发现,她怀的是三胞胎!终于等到了分娩之日,她自然产下两男一女三个婴儿,但因胎龄太小、体重太轻,经抢救无效后相继死亡。

2008年12月,悲痛欲绝的李菊与丈夫将妇婴医院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孕检存在重大差错、延误做减胎手术的时机为由,提出10万元的赔偿要求。肇事医院一口咬定:三个婴儿均属于正常死亡,与孕检出错无关……

咄咄怪事:试管婴儿“双胞胎”突变三胞胎

2003年8月,25岁的李菊从北京工商大学取得硕士文凭后,应聘进了北京东方易为公关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不久,她与邓中明相恋。邓中明大她4岁,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在北京市顺义区经营一家电脑销售及维修公司。

2004年金秋十月,李菊和邓中明喜结连理。婚后,夫妻俩一次次尝试“造人”,但一直未能如愿。2006年5月,经顺义区妇幼保健院检查,李菊这才找到不孕不育的病根子,原来自己的双侧输卵管严重堵塞。经多方求医问药,她的腹部也没有隆起。

2007年春节后,李菊和邓中明经朋友介绍,抱着最后一搏的念头,来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办理试管婴儿手术的相关手续。随后的妇科及男科检查、血常规分析等均正常。

2007年5月初,李菊和邓中明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分别做了取卵及采精手术。医生给李菊取出28个卵子,有22个成活,经体外授精,共培养出5个胚胎。

两个月后,医生将3个胚胎移植到李菊的子宫里。不久,她发现自己怀孕了。然而,随后的B超检查,表明仅有一个胚胎成活,但发育不正常,可能缺一条胳膊或少一条腿。

李菊只得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术后,她的情绪非常失落,邓中明百般安慰,甚至建议去领养一个孩子,可她坚持再去做胚胎移植手术,延续生命的骨血。

2008年3月3日,李菊再次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接受胚胎移植手术,医生将最后两个胚胎全部移植到她的子宫里。

回到家里,李菊卧床静养三天,邓中明将公司委托给副手打理,在家里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妻子,不让她出现一丝一毫的闪失。

半个月后,李菊发现自己没来例假,用测孕纸一测,发现自己再次怀孕了。邓中明闻讯后,开车带她来到北京玛丽妇婴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告诉邓中明夫妻俩,有两个胚胎在她的子宫里微弱搏动,但是否全部成活还要做进一步的观察。

3月29日,李菊再次来到北京玛丽妇婴医院检查,B超显示为“宫内孕双胎”。她这才知道,植入自己体内的两个胚胎全部成活了。邓中明在电话中得知这一消息后,欣喜若狂。

这次怀孕后,李菊喜欢吃清粥小菜,喝苹果醋。只要在家,邓中明都要亲手给她做饭,让她吃饱吃好,然后贴在妻子的肚子上倾听胎动。每天早晚,他都要拉着她的手去林荫小道上散步,呼吸新鲜的空气……

到了6月15日,邓中明再次陪伴李菊去玛丽妇婴医院进行检查。B超显示仍为“宫内孕双胎”,未筛查出“胎儿颈部透明带”,胎儿的头围、腹围、大腿骨长度及脊柱等外观发育均正常。

7月14日,李菊的妊娠反应特别大,不仅头晕呕吐,而且腹胀难忍。邓中明将她送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北京妇产医院)住院检查。

第二天,B超检查结果出来了:李菊怀的竟然是三胞胎!“明明是双胞胎,怎么多出了一个呢?”李菊和邓中明大吃一惊。

这时,李菊已怀孕21周,出现了“先兆性流产”的迹象。医生给她开了一些保胎丸等药物,让她回家静养。

半个月后,李菊因腹部频频发硬,来到北京妇产医院住院检查。医生检查她的子宫后,认为是“子宫敏感”,叮嘱她放松心情,尽量少活动,避免子宫肌肉收缩后引起早产。

为保住腹中的三个小宝宝,李菊在北京妇产医院里住了半个多月,采取了一切可能采取的保胎措施:每天吸氧两次、治疗贫血、预防宫缩,并补充氨基酸等营养药物。

邓中明几乎寸步不离地陪伴着侧卧在床上、呻吟着的李菊。他最担心的是妻子较为瘦小,身高仅1.60米,孕前体重不到100斤,难以承受“超负荷”的三胞胎。尽管如此,夫妻俩都满怀信心地期待着三个小宝宝的到来,这也是算给母体“减负”!

三胞胎全部夭折,悲情父母揪出“元凶”

2008年8月20日早晨5点多钟,李菊突然喊肚子疼,下体开始流血。邓中明急忙将她送至北京妇产医院。

医生检查发现,李菊的羊水过多,有早产迹象。B超显示,3个胎儿的体重均在2000克左右。这意味着,容易引起胎膜早破、脐带脱垂,危及母婴安全。

当天上午10时许,医生检查发现,第一个婴儿已露出脑袋,且胎位很正。医生考虑到李菊的身体素质不错,遂建议她顺产。

上午11时45分,李菊生下了大儿子,体重1700克,身长43厘米;中午12时14分,二子呱呱坠地;7分钟后,小女儿也顺利诞生了。二儿子和小女儿的体重都是1800克,身长44厘米。

生完三个孩子,李菊已精疲力竭,如同在鬼门关里走了一回,但看着三个粉嘟嘟的孩子,她觉得自己遭受任何痛苦都值得。

医生告诉李菊和邓中明,“龙凤三胞胎”的生产概率非常低,大概每一万名产妇中才出一例。听到这里,李菊欣慰地露出笑容,邓中明高兴得几乎合不拢嘴,遂拿出手机,频频向亲友们报喜。

谁也没有想到,当天下午两时许,三个新生婴儿因有窒息、黄疸、肺内感染等早产并发症,被转入儿科重症监护室抢救。

第二天早晨,三个新生婴儿病情加重,均反复出现呼吸暂停、发烧等症状。医生全力抢救,最终没能留住这三条幼小的生命:8月22日早晨6点12分、上午8点27分、中午12点45分,三个婴儿相继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当第一个孩子夭折时,邓中明苦求医生,“无论如何也要保住后面的两个”。当第二个孩子没了时,他哭着对医生说:“求求你们,无论如何也要留住最后一个孩子。”当第三个孩子“走掉”时,他捶胸顿足,放声痛哭……

噩耗传来,李菊直坠痛苦的深渊,她一遍遍地哭着说:“三个可怜的小宝宝,连妈妈的一口奶水都没吃到,就……”

邓中明当即向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投诉,要求对三个死婴进行尸检,以弄清婴儿的真正死因。

随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联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对李菊所分娩的三个婴儿进行尸检,结果表明,三个婴儿的死因是胎龄太小,体重太轻,伴有吸人性肺炎、呼吸窘迫综合症、低蛋白血症、心力衰竭等并发症;北

京妇产医院的医生在婴儿的生产、抢救过程中,未发生技术性过错;未发现婴儿死亡与饮食喂养、静脉给药、输氧、设备故障、环境等因素相关。

邓中明含泪将三个新生婴儿的尸体火化并埋葬后,回到李菊的病床前,千方百计地安慰和照顾她。可是,李菊难以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整天以泪洗面,神情恍惚,总是自言自语地说:“孩子没了……我也不想活了……”

一天深夜,李菊趁邓中明熟睡之际,拿起水果刀就要割腕自杀,可她的双手在颤抖,刀子“啪”地一声掉在地上。邓中明突然被惊醒,一把抱住李菊说:“你千万不要有这一糊涂的念头!答应我,好好活着……”

9月26日,李菊因胎盘残块仍留在子宫内,致产后早期及后期出血,在北京妇产医院做了产后刮宫术。两天后,她出院回到家里,全身乏力,严重贫血,需要慢慢调养。

令李菊痛心疾首的是,她的身体遭受重创,再也不能孕育小生命了。她抱着布娃娃,躺在床上,神情恍惚,喃喃自语:“好不容易才孕育三胞胎,怎么一个都活不下来呢?”

邓中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保不住三个小宝宝,保住一个也好啊。如此说来,这分明是误诊!三个小宝宝死得太冤了……”

此后半个月内,李菊和邓中明带着相关病历,将北京协和医院、同仁医院、安贞医院等大医院跑了遍,向专家咨询,赫然得知:试管婴儿三胞胎的妊娠危险很大,可采用减胎手术,除掉发育不太好的胎囊,保留一个或两个胎儿,这样可以避免早产而夭折的厄运。

“什么是减胎手术?”针对李菊和邓中明的疑问,专家告诉他俩,减胎手术又称B超引导下的选择性减胎手术,手术过程中采用一根细长的特制减胎穿刺针通过阴道,穿过子宫壁,进入所欲消灭的胚囊,直接穿刺胚胎心管搏动部位,使其迅速萎缩,这对其它胚胎及母体不会造成丝毫影响,整个手术耗时不到20分钟。

邓中明顿悟,带着专家的结论,找到北京妇产医院负责人,质问道:“你们为何不给我妻子采用减胎手术?”站在一旁的李菊气愤地说:“我要你们赔我的三个孩子!”

北京妇产医院负责人的解释是:三胞胎孕妇易发生早产,早产儿的死亡率和伤残率都很高,原则上应采取减胎术,但李菊发现三胞胎时已怀孕21周了,大大超过了减胎时限。最佳减胎时机为怀孕8至11周,因为小于7周时胚胎组织吸收快,对母体影响小,但此时行穿刺或抽吸在技术上较难掌握,流产率较高;而大于12周减胎又可能发生胚胎坏死组织吸收不全,导致母体出现凝血功能障碍。

李菊和邓中明这才知道,三个婴儿惨死的祸根在北京玛丽妇婴医院的孕检上!如果玛丽妇婴医院B超查出李菊怀的是三胞胎而不是双胞胎,就可以及时做减胎手术,悲剧也就不会上演了!

李菊突然冒出了另一个疑问:移植到自己子宫里的是两个胚胎,怎么变成了三胞胎?

北京妇产医院负责人给她揭开了谜团:这是极为罕见的单卵单胎和同卵裂变成双胎。该负责人还指出,试管婴儿发生流产或宫内停止发育的可能性要比自然妊娠的胎儿高得多,这是试管婴儿技术无法解决的问题。

谁弄丢了试管婴儿三胞胎?“孕检出错索赔案”讨回公道

2008年11月起,李菊和邓中明数次找到北京玛丽妇婴医院院长张金华,就三胞胎孕检出错一事进行交涉,并要求赔偿。张金华坚称,三个婴儿均属于正常死亡,与孕检出错无关,只同意退还1000元的孕检费用。

12月29日,李菊和邓中明一纸诉状,将玛丽妇婴医院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0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5万元。

2009年2月26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罕见的“孕检出错索赔案”。李菊因身体极度虚弱,未能到庭。

原告邓中明声泪俱下地说,玛丽妇婴医院医生在明知李菊多年未育、人工助孕成功的情况下,在两次B超检查的过程中,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责任心差,违反诊疗常规,以致未能发现她怀上三胞胎的事实,丧失了在妊娠早期实施减胎手术、使胎儿正常发育的机会,这是造成三个早产婴儿死亡的直接原因。

被告玛丽妇婴医院张金华辩称,医院的B超仪器质量没有问题,医生检查也很仔细。此事属于医院的误诊,误诊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如母体脂肪太厚,超声波穿透力减弱,就会导致看不清楚胎儿影像,还有胎儿的位置、角度、姿势、动态和羊水的丰沛与否等,都会影响到医生的判断。在李菊的三胞胎中,很有可能是两个胎儿挡住了另一个胎儿,导致B超根本检查不出第三个胎儿的存在。

张金华还辩称,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误诊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邓中明则辩称,三胞胎在产前B超检查时很容易分辨出来,在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出错的概率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这不是误诊,而是一起医疗事故。他当庭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随后,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朝阳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最终认为B超检查时如果胎儿双手抱在胸前,肢体呈重叠状态等,都有可能将三胞胎误认为双胞胎,玛丽妇婴医院的孕检行为存在着一定的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

3月19日下午,朝阳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的焦点集中在:孕检出错是否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玛丽妇婴医院的孕检行为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整合”。首先,说此案不构成侵权责任,则过于褊狭,因为确定本案的因果关系,并不是说玛丽妇婴医院的孕检行为与三胞胎婴儿夭折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是三胞胎没有全部检查出来的行为,与导致三胞胎婴儿的夭折之间,是存在着因果关系的。其次,认为玛丽妇婴医院构成违约责任,是有道理的,因为在本案中,玛丽妇婴医院与原告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即医疗服务合同,玛丽妇婴医院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没有准确检查出胎儿的数目,使原告相信腹中的“双胞胎”是健康的,因而将其生育出来。

4月30日,经朝阳区人民法院多次调解,玛丽妇婴医院一次性赔偿李菊8.5万元,并达成协议。

虽然赢了这场官司,但李菊和邓中明却开心不起来,脸上写满了悲戚之色,一直未能摆脱丧子失女的痛苦。他俩为了圆生儿育女的梦想,先后花了近20万元做试管婴儿手术,好不容易才怀上三胞胎,没想到,因妇婴医院的孕检出错,连一个孩子都没能保住,这一惨痛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

[相关链接]孕检已成为一大社会责任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据我国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公布的数据,我国每年新增先天性残疾儿童80万~120万名,占出生人口的4-6%,平均每20分钟就出生1个先天性智障儿,每6分钟出生1个神经管畸形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把好“孕检关”,是提高人口质量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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