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高等教育现状与发展方向探讨

2009-09-05 04:10
世界教育信息 2009年7期
关键词:老挝发展方向高等教育

朱 欣

[摘 要] 文章通过分析近几年老挝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而梳理其体系、类型、运行管理、学术研究、私立高校与国际化等方面的发展,研究了老挝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 老挝 高等教育 发展方向

一、老挝高等教育体系

老挝高等教育体系有5个重要组成部分:老挝国家大学、苏发努冯(Souhanouvong)大学、占巴塞(Champasck)大学、医科大学、5所师范学院以及83所私立高校。

老挝国家大学建立于1995年底,在政府办公室颁布了一部法令之后,10所原来分属于不同部门监管的高等教育机构合并为老挝国家大学。老挝国家大学的第一个学年始于1996年10月。老挝国家大学起初有12个系,分别是基础学科系、教育系、自然科学系、社会科学系、经济管理系、机械工程系、农学系、林学系、医学系、法律管理系、语言学系、建筑系,目前已增加到13个系。老挝全国范围内大学生数量的迅速增长,促使了高校数量的增加。根据2003年11月4日颁布的老挝政府第169号令,苏发努冯大学得以成立。该大学的成立仪式在2003年11月5日的灌溉节庆典中举行。这所大学开设了教育系、经济与管理系、农学系3个系,它们正在利用基金推动自身的现代化建设。占巴塞大学、苏发努冯大学与老挝国家大学在执行课程教学、教师的学术和专业发展等方面有密切的合作。

老挝有5所师范学院,学生从高中毕业生中选拔。这些师范学院在2004-2005学年的招生人数为5 569人,在2006-2007学年的招生人数达到了13 611人,增长了近2.5倍。

在2000年~2007年间,老挝共有83所私立高校(包括商业、贸易、计算机、技术、英语等类型)招生,人数从22 605人增加到76 332人,其中8 318人参加了学士学位项目。老挝有两所私立高校已经建立了硕士项目。

其中在2000-2001学年,老挝高校的招生人数为22 605人,2006-2007学年为76 332人,六七年间的年招生人数增长了近3.5倍。

表1、表2列出了老挝高校在2000-2001学年到2006-2007学年间的在校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的统计数据。

二、老挝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是老挝整个教育系统中发展最快的一个子系统。老挝高等教育改革从1995年的国立学校合并开始,其特征是制订新的入学政策,制订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改革课程体系,开设多样化的课程,鼓励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

老挝教育部已经将高等职业学历项目、学士学位项目、硕士学位项目、博士学位项目等纳入高等教育。2001年7月17日制定的《老挝高等教育法令》,规定了高等职业项目、学士学位项目、硕士学位项目中各类学校的基本制度、教学的组织、信用体系、学习时限、课程结构、学生注册、学生品德、教学成就的评价等。

老挝鼓励公立高校为学生开设一些特殊课程,如英语、农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为了促进教育管理的发展和外语教学,老挝通过远程教育的形式,开设了英语和法语课程。此外,在国际教育机构的帮助指导下,老挝启动了教师培训中心项目,旨在促进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

目前,老挝的大学已经建立了标准的学习项目,包括高等学历证书项目,学制3年,入学基本要求是完成高中阶段的教育;学士学位学习项目,学制根据学习项目的不同约为5年~7年,入学基本要求是完成高中阶段的教育;硕士学位学习项目,学制不少于2年;博士学位学习项目,学制不少于3年。

三、老挝高等教育运行和管理的变化

老挝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监督并管理大学,为大学提供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信息,老挝政府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给大学提供土地、建筑、院系发展规划以及分配财政预算。

老挝高等教育部负责该国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并协调国家的中学后教育,还负责对中学后教育的监督和评价。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该部门在高等教育政策的制订、建立高等教育质量标准、改革高校课程等方面不能很好地发挥其职业角色。除了在发挥行政效能方面存在问题外,老挝高等教育部还有很多财政投入问题,如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教育投入相比(发展中国家教育投入占GDP的3.6%),老挝的教育投入很低,其在2007年的教育投入仅占GDP的2.7%。

老挝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所有预算几乎都分配到了教师薪金、学生奖学金及补助金上,除国外援助以外,几乎没有用以维持教学的资源、更新设备和改进高校教学条件、课程改革和师资进修、实践教学需要的投入,此外在教育创新上面的花费也非常有限。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老挝政府计划优先考虑制订相关政策,同时加大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改进部门管理,促进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紧密联系,在一致的教育目标中发挥更大作用;帮助高校设置种类和数量更为合理的课程;提高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课程质量;保证高等教育和实践的有效投入;努力促进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完善信用体系,保证高等教育机构培养出合格人才。

老挝政府还计划创新高教管理机制:分散管理权力,如增加大学在课程设置、招生、内部结构、资源整合以及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自治权和适应性;强调高等教育的多样性,除公立高校外,再建立一批新的多学科综合性私立高校。

四、老挝高校中的学术研究

老挝没有进行科学研究的传统,该国只有极少数的高校教师具有高学位。在很多人看来,学术研究就意味着到海外攻读一个更高的学位。因此,老挝高校的教职工缺乏研究动机和热情。

老挝高校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时间匮乏,由于薪资较低,许多教师在校外做兼职工作。兼职给老师带来一些收入,却带走了他们从事研究的时间。第二,不充分的教师任职资格使教师缺乏从事独立研究的自信心和能力。第三,缺乏科研基金。第四,语言问题,大部分老挝教师只能阅读主要以本国语言编撰或经翻译的科学著作,而不能阅读其他语种的科学著作。另外,教职员工甚至还缺乏研究所需的最基本的仪器设施。

过去两年,上述情况稍有改观,教师工作时间的10%可以用于研究。如今,一些教职员工从国外获得了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回到老挝高校,老挝大学有了更多的具有海外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授和学术研究人员,也有更多的教师正在接受研究方法培训。大学里形成了一种更强调科学研究的氛围。新的入职规定增加了教职员工入职的一个重要因素,即科学研究成就,这增强了人们从事研究的动机,也促进了大多数教职员工对科学研究成就的肯定。老挝高校学术事务办公室还成立了研究发展委员会,其目的是促进和管理学术事务。

五、老挝私立高等教育政策

老挝在1995年8月颁布了第64号政府令,以立法的形式确定私立高校的建立和运行结构。该政府令支持私立高校发展,认为私立高校可以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这对于国家发展相当重要。

为支持私立高等教育,政府有很多具体的鼓励和支持措施。在老挝教育部许可的前提下,公立高校的教师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在私立高校兼职;在可能的情况下,政府允许经授权的个人向私立高校贷款或出租教学设备;政府对私立高校免征商业税、收入税、土地使用税、必要的建筑原料进口消费税等;在必要的时候,政府支持和鼓励私立高校创新办学形式;教育部将对私立高校的教师提供内部培训和持续不断的继续教育;教育部接受国际机构对老挝私立高校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支援。

1995年8月,老挝颁布了私立高等教育法令,加大了对私立高校的投入力度,促进了私立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使国家的教育体系更为完善。私立高校的招生人数从2000年~2007年的变化见表3。

六、高等教育国际化

老挝高校与其他国家的同类高校建立起了密切的联系,目的是与国外高校互相交流经验,为教师培训、学术研究发展项目。

老挝政府基于国际、区域和国内需要,高度重视高等教育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他们相信能从合作中受益。为了获得外部支持,并得到国际认可,高等教育部强调与国外机构培养更密切的联系,开展实质性的技术合作。老挝高校已经与澳大利亚、美国、中国等13个国家的42所高校建立起了联系。

过去几年中,老挝高等教育部与国外30个高等教育机构建立起了联系。表4是2002年~2007年老挝境内不同国籍学生人数统计。

七、老挝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

老挝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比例取决于该国每年的财政收入。1996-1997学年,高等教育与投入占财政收入的10.73%;1997-1998学年,这个数值为3.94%;1998-1999学年为10.38%;1999-2000学年为11.11%;到了2006-2007学年,这一数值为12%。

尽管近几年老挝的高等教育迅速发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如老挝不同省份和不同地区提供的高等教育入学机率有较大的差异,导致了女性和少数民族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较低,失业问题严重,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短缺,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运行的质量认证和保障机制不健全。

为了达到预期的目标,老挝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应该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应集中加强和巩固高等教育质量;根据区域发展的需要,应整合相关学科,将1~2所教师培训学院升级为区域综合学院;继续提高高校教师的学历层次,到2020年,通过教育培训,使10%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目前为4%),60%的教师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为15%);稳步提高私立高校招生人数,扩大私立高校的办学规模;在高等教育领域,增加女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率;增加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在老挝的南部和北部建立更多高校,满足这两个地区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加强国际合作,与东盟国家和其他地区的大学建立更为友好的联系。

此外,老挝高等教育机构需要持久的学术自治,并在培养计划、课程设计和发展、学生选拔制度、教师岗位资格、科学研究等方面考虑学术功能的发挥。一个大学的咨询委员会应具有制订政策的能力,并能适当采纳校长、师生和国内相关政府机构包括教育部的意见。同时,除了提高高等教育部制订政策的能力、批准认可大学的全部预算外,高等教育部应促使大学获得最大限度的自治权。

参考文献:

[1] The Academic Report for National University of Laos(NUOL),2005,2006,2007.

[2] Department of Cooperation and Planning(DCP),Resource Document and Annual Report,Finance,1999,MOE,2005.

(作者单位:云南省蒙自县红河学院)

责任编辑 张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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