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月白
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已成为包括我们档案人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继续成长的必由之路。不少国家为规范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活动,从20世纪70年代相继出台了终身教育法、终身学习法、继续教育法等法规文件。法国在1971年颁布了终身职业教育法,1984年又颁布了职业继续教育法;美国1976年颁布了终身学习法;韩国在20世纪80年代把终身教育写进了宪法,随后又颁布了终身教育法;日本1990年颁布了振兴终身学习法。美国、日本等国还成立了终身教育机构。在国外,接受终身教育,坚持终身学习,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20-50岁的人群当中持有各种上岗证的大有人在。
我国对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也同样非常重视,仅在我们档案系统,就设立有各级各类档案培训机构从事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促进终身学习的开展。国家档案局在1997年发布了《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继续教育的任务、对象、内容以及学习者的权利、义务、学习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脱产学习等等,为档案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坚持终身学习提供了规章制度保障。
认清终身学习对职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都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接受继续教育,在终身学习的道路上拼搏、进取,用新知识和新技能充实完善自己。因此,如何办好继续教育、推动终身学习的开展,就成为我们档案培训机构和人员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也就是说,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对从事培训工作的档案教育培训机构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我们应当抓住机遇,用新的理念办好档案继续教育,推动终身学习的开展,谋求更大发展。
马素萍在《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人员专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北京档案》2008年第9期)一文中指出,要办好档案教育培训,必须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变:一是教育培训内容从一般性培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分岗位、按专题培训为主;二是培训形式从以讲授式培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案例式、体验式、研讨式、互动式培训为主;三是培训时间从一次性3至5天培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多次性按天与按周设课相结合的培训为主;四是培训方式从传统面授课程培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网络自学与面授教学相结合的培训为主。笔者认为,这四个转变既符合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又体现了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以人为本全面提高档案人员素质的精神。这是因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突破了正规学校教育的框架,实现了一个人从学前期到老年期整个受教育过程的统一,使一个人在20-60岁这个年龄段把接受继续教育和坚持终身学习与社会需要、个人职业和生存需要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与时俱进地不间断地接受新知识和新技能的洗礼,实现所获知识的专、博统一,实现由实践型和经验型向创新型和科研型的转变。
2009年3月12日,北京市档案局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杨冬权局长代表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在会上讲话时指出,希望继续贯彻以人为本,推动“两个体系”建设,即一建立和完善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确保档案资源建设覆盖全体人民,档案利用工作方便全体人民;二构建和完善服务民生的档案综合服务平台,重视已有档案中民生档案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做好各个领域中新形成的民生档案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笔者认为,要推动“两个体系”建设,就必须依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教兴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精神,全面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为此,我们档案培训机构和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改革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发展继续教育,推动终身学习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