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诚龙
从目前为止的记录来看,和珅和大人是中国第一贪,但大家可能有所不知的是,和大人曾经主持制定过一则反贪律令,史称“和一条”,这“和一条”叫做议罪银,也叫罚银,又称自行议罪银。这“和一条”的适用范围多为一品以上督抚大员(当官当大了,实在是特殊的,当然得制定一部特殊法),凡大员犯了渎职、违例、包庇、侵贪等不法情事,自己看着办,你的事情有多大,你就出多大价,是上缴一万两银子,还是一万五?觉悟高,响鼓不要重锤,那就没事了;觉悟不高,那你等着敬酒不吃吃罚酒吧。自己犯了错误,先是自己认识到位,自己处理到位,所以这议罪银又叫做自行议罪银。
可能出乎你的意料,大清帝国的领导干部自觉性硬是很高。“和一条”出来后,掀起了一个自觉革命的大高潮。据中国第一档案馆保存的《密记档》记载,乾隆五十一年与五十二年,官员交纳的议罪银特别多……
“和一条”为大清帝国开辟了一个经济增长大点,财源滚滚,简直成了另类国家税务局,公务员几乎个个争相缴纳“个人所得税”。皇上也特别高兴,巴不得他手下的官员犯点事情。比如,曾经惊动大清帝国的浙江巡抚王亶望,中央派了钦差大臣阿桂到浙江查办,王氏二话不说,低头认罪,不,是认罚:“自知罪重,自认罚银50万两。”乾隆挺高兴,于是交代办案人员,这事就算办完了,“只可如此”,还让老王继续工作吧,说不定,下次还会缴50万哪!
大清帝国,从这里尝到了甜味,举凡刑事案、民事案、渎职案、贪污案,都套这一条来处理。以往,官员犯事,常常用小命来抵罪,常常用职务来顶罪,现在不行了,你的狗命不值钱,不要你的命,想用几文钱的帽子来逃避缴纳几万两罚银?休想。甘肃知府闵鹗元,在其任内,贪污公款19800两,案子暴露出来后,这闵市长说,我的事情交“吏部”处理吧。闵市长谋算:吏部摘掉帽子,或者还坐几年班房,但那银子可以归自己,以安享晚年。掌管这个“国家税务局”的和珅眼光很毒,一眼就看出了闵市长心里的小九九:“试想交吏部乎?仰革职?”你想到吏部革职了事?没门儿!老老实实交议罪银吧。于是令闵市长“以十倍罚出”,共计缴纳19万两议罪银。一个赚了笔大财,可以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一个仍然官复原职,仍然可以用帽子去大肆捞钱,腐败与“反腐败”,实现了双赢。
当然,这不是腐败一方愿意这样双赢,应该说,是“反腐败”那方愿意这样双赢。“反腐败”的往往是这么干:你出了问题?没事!让我提了你的款走,你就还继续当你的官吧。
这个议罪银还是很人性化执法的,它可以不要你一次性交割清楚,可以分期分批偿还,比如有一位西宁同志,在国家垄断行业的盐政局当一把手,当了多年,办理不善,商人拖欠税收甚多,反腐领导小组组长和珅查办这一案子,就给了他8年的期限,并约定“每年按季缴纳”。在盐政部门当领导,干吗让商人拖欠税款?这里的猫腻不想也知道。西宁有8年的时间来搞钱,用不着一次搞回猛的,所以,只需要适当加大搞钱的“工作力度”,也不至于让盐业经理们造反,这多好啊。对和珅来说,自然更是好,和珅主管的这个反贪污反贿赂部门,也由此富得流油,“岁为充盈积,反充外府之用”。这部门的钱自己用不完,都可以支援其他单位啦,部门这么富,这部门一把手,那是不用说的。
那些被议罪银处罚了的官员,于是也就成了鸬鹚。贪啊贪,吐出来,再贪啊贪,再吐出来,贪了吐,吐了贪,兢兢业业地贪,老老实实地吐,贪污工作干得是那么勤勤恳恳,是那么任劳任怨。据鸟类词典说:鸬鹚很贪食,一昼夜它要吃掉3斤重的鱼。一条35厘米长、半斤重的鱼它能一口吞下。吞下后是在自己肚里消化么?为谁辛苦为谁贪呢?当然,它也吃不少的,但多数归渔翁挤出来了,渔翁就这么养鸬鹚,就如和珅养贪官。吊诡的是,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和珅这个渔翁,其实也是一条大鸬鹚。
本来是个贪官,干的却是反贪工作;本来是该受法律惩罚的人,却在制定惩罚人的法律;本来是最清瘦的部门,却是最可分肥的地方……这情形,按照易中天先生的说法是:中国的事情,最不好讲。
选自《中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