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案罪名变化引猜测

2009-08-13 20:08
环球时报 2009-08-13
关键词:降级指控声明

中国正式逮捕四名嫌犯 商业贿赂轻于间谍罪名

●本报驻澳大利亚特派、特约记者 李渊 陈小丫 ●本报记者 王跃西 康娟 ●本报特约记者 何晏

中国检察机关11日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而非“窃取国家机密罪”对4名力拓案嫌犯正式批捕,被西方媒体普遍解读为中国对此案“降格”处理。澳大利亚外交部12日发表的声明剔除了前几次咄咄逼人的调子。澳有学者分析称,中国的作法“使每个人都保留了面子”。但事情远没有结束,崛起的中国如何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核心利益,力拓案的最终判决会为今后类似事件树立样本。力拓公司12日的表态语气上也出现缓和,但仍然坚称相信其员工无罪,并要求中方展示“透明的过程”。他们显然希望中方将这4人一放了事。西方媒体继续“合唱”攻击中国,中国民间针锋相对的态度也未因案件“降格”而改变,环球网当天的网上调查显示,有高达97%的投票者认为这4人“有罪”。

媒体关注“指控降级”

路透社12日援引新华社对力拓案最新进展的报道称,胡士泰等4人因“商业贿赂”指控有可能被判刑3年,如果案情“特别严重”则有可能被判刑7年。报道强调说,新华社的稿件中并未涉及此前提到的“笼统的窃取国家机密的指控”——这种指控可能会导致更为严厉的刑罚。

当天澳大利亚国内也广泛转载这条新闻,各大媒体纷纷用了“指控降级”(downgrade)这个词。澳大利亚联合新闻社发文称,胡士泰的案子又出现“新的转折”,最高可能被判7年徒刑。澳大利亚《时代报》记者加诺特12日撰文称,中国没有以窃取国家机密罪指控胡士泰,表明此案已经“降级”到商业罪案的程度。因此对于胡士泰的审判过程会更加透明,量刑也不会非常严重,胡士泰还有可能被引渡回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人报》网站12日报道称,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被捕也只意味着“指控”,而非“定罪”。中国安全部门有2—9个月的调查取证时间。按照中国法律,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在37天内必须有个正式的决定,或者逮捕,或者释放。11日刚好到了这个时间点。文章称,如果定为商业贿赂罪的话,有可能判15年监禁,而间谍罪就会判无期徒刑。

有意思的是,对于一些媒体预测胡士泰可能被判7年,一些澳大利亚网友纷纷留言,认为“判少了”。署名“珀斯的迈克尔”的网友表示,7年对于此类案件来说真是够少的。还有一名网友说,看来陆克文以静制动的策略还是挺明智的。网友梅纳耶则说,其实很多公司的大小主管都不干净。

力拓仍宣称自己无罪

大概是因为前一天澳大利亚媒体刚刚猛烈攻击过中国外交官因热比娅事件“干涉”澳内政,澳外长也要求中国外交官“说话要礼貌”,澳外交部12日发表的声明用词十分谨慎:“既然胡士泰已被正式逮捕,我们鼓励中国给予他在中国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所有保护,包括申请法律代理的权利。”

12日,力拓公司发表声明称,目前中方还没有提出正式指控,发布的逮捕许可保证了官方能够继续在未来的调查中拘留这些雇员。力拓公司在声明中列出逮捕所依据的中国法律条款。公司铁矿石项目负责人沃尔什说:“力拓将坚定支持雇员们对这些指责进行辩解。就目前我们手头的所有信息而言,我们继续相信,我们的雇员在中国的商业交易中行为恰当,合乎道德。”他还说,“逮捕许可的发布引起高度关注。我们尊重中国的法律制度,同时我们希望看到一个透明的过程,包括律师代理的权利”。声明还表示,“力拓正在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并将继续在中国的商业运营。”

此前一天,力拓发表的声明语气还相当强硬,称“我们仍然对中方扣留公司4名员工表示惊讶和关注”,“我们仍然没有发现任何支持扣押的证据”,“我们仍然没有收到任何对他们的指控”。

不过,沃尔什有一些话并没有在声明中体现。12日下午他对媒体表示,不相信自己的员工会做错事,并拒绝接受中方对胡士泰的指控。他还说:“中方对胡士泰案件的指控‘降级反映出中方并没有切实证据来证明力拓有错。”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陈涛对《环球时报》记者说,现在澳方反复提出“没有证据”,但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是可以不公开的,如果定性为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连庭审过程都可以不公开,这点外国无权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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