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费回收中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2009-08-11 09:01曾省苹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年10期
关键词:电费回收措施

曾省苹

摘要:一直以来,电费回收难问题一直困扰着电力部门,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解决电费回收难问题是电力部门的重要课题。论文阐述了当前形势下我国电费回收难的背景,分析了新形势下拖欠电费的几种原因,最后针对性的给出了应对欠费的对策,仅供参考。

关键词:电费回收;欠费;措施

众所周知,一直以来供电企业的电费绝大多数是采用“先用电后付费”的电费回收模式。作为供电企业,电费的回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近几年,电费回收工作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一直以来,各地供电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滚雪球”似的巨额拖欠电费,许多欠费已经成了“呆帐”、“坏帐”甚至是“死帐”,最终使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受到很大损失。因此,如何降低欠费风险?加强电费的及时回收对于电力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电费回收难产生的背景

总的来说,我国的电费回收难现象普遍。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一些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管理混乱、产品单一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破产倒闭,而电力购销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影响到电费的正常回收,从而增大了电费回收的难度。《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电费的,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支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按此规定,供电企业对欠费户采取停电措施的最快时间,也要待欠费户用电两个月之后。对一些大宗用户,如果其经营状况出现恶化,而电力企业仍在其用电两个月之后再按照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供电企业无疑将可能付出沉重代价,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2 电费回收难的原因

部分用电企业因经营不善等诸多问题停产或破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特困企业转制,倒闭破产的企业不断增加,但在法制上却未形成规范的电费回收环境,真假破产企业难以区分,加剧了电费回收的难度。

随着城乡用电同价和一户一表的实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欠电费的比例不断上升,居民因搬迁引起的欠费无法追回;在道路拓宽工程中,在没有通知供电企业的情况下,某沿街门面房一夜之间搬空拆迁,当抄核收人员到达现场时,已找不到任何人,无法联系到用户。

地方行政部门干涉。个别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的行政干预为,使供电企业不便采取停限电手段催收电费。在各级供电企业都有这样的情况,这类电力客户大多用电能量比较大,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又是纳税大户,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地方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电费交纳都不及时,要么就是以暂时困难为借口,拖欠电费。对政府部门招商引资来的企业,供电企业更是要全力以赴配合好,即使有暂时或长时间的欠费行为,也要努力保证生产供电,从而造成供电企业电费陈欠的“滚雪球”现象。在当地经济扶持政策下所产生的电费拖欠额,往往又是电费拖欠款中的大户,供电部门奈何不得。

收费模式不合理。以一个村电工包揽一村的抄表收费及相关用电业务的管理办法,使村电工的工作失去应有的监督。村电工在自己管理的村,在用电收费上是一个独立王国,在监督不力,约束不到位的情况下,必然出现问题。这也是被很多管理实践所证明的真理。因而,旧有收费模式在设计上,就存在严重的缺陷。

人员素质偏低。一是文化层次太低,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当然,年龄结构的优化可以通过人员更换,但文化层次的提升,则必须依赖于培训和提高供电所人员的待遇而吸引文化程度高的人员加入等措施。因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必须有赖于其它问题的有效解决。

其他原因。季节性用电电费回收困难。农忙时节农村各家各户几乎无人,给电费催收带来极大的不便;个别用户家庭确实困难,无力交纳电费。用户对自己的用电能量和电费不认可,很多的时候认为供电企业多抄了,多算了,以此为由拒交电费。

3 解决电费回收难题的对策

3.1 改进电费计算方式

运用技术和管理手段。如:预付电费,加大科技投入,装设智能电量控制装置(如IC卡电度表等)。加强收费管理。建立电费电话查询和网络电费查询系统,畅通收费渠道,完善各种电费收缴方式,为客户交费提供便利。建立用户电费提示和催费自动呼叫功能,开展客户交纳电费信用与风险等级评价工作。积极推行一户一表。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帮助解决用电存在的困难。当电网缺额限电时,对屡催未缴的长期欠费户采取停、限电措施。加大电费抹账、抵账的力度,以贷款、产品与电费相抵。在电费回收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注意证据的保留,及电费回收中的时效问题。

3.2 推广银行联网收费

利用银行代收电费,推广营销MIS系统过程中,积极与银行签订电费代收协议,鼓励客户到银行交费,同时对大客户电费实行网上划转,大大提高了到账速度,减轻了营业人员的劳动强度,规范了营销业务管理。大大减轻了营业窗口的收费压力。

3.3 完善电力法律法规

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用法律关系调整经济关系,各经济主体之间都处在平等的地位。因此,要强化法律手段,正确运用行政处罚,民事和经济诉讼以及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3.4 做好停电催收工作

停电催收电费,在电费催收工作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往往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以下两点。停电要慎重。必须在约定交费日后。逾期30d,经催交仍拖欠电费方可实施停电处罚(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9条)。必须在停电通知送到对方及有关管理部门后再停电,停电方案应按批准权限报批。假如停电没有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还有可能引起诉讼和索赔,所以在处理停电时一定要慎重;催费通知单要正确使用:催费通知单中,虽然不能将违约金具体金额列上,但要注明《供电营业规则》中“逾期未交付电费的客户,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跨年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的内容。便于客户自己计算违约金。催费通知单应亲自送到客户处,避免停电后引发行风问题。

3.5 推行分次交费

通常月末抄表的少数大用电客户的电量占县供电企业应收电费的绝大部分,所以大力推行分次交费对完成电费回收指标有重要意义,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通过与大用户签订《分次交付电费协议》或在《供用电合同》的电费交付条款中约定分次交付电费等方式,将分次交费通过《协议》和《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确定下来。

3.6 建立健全电费回收规章制度

建立电费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电费奖惩考核制度对电费的及时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本人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落实好电费回收责任制,成立电费回收领导小组,以营业科室、班组为单位,层层签订电费回收责任状,把电费回收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建立电费回收激励机制;实行分次抄表结算和分次划拨电费是缩短电费在途周期,保证电费及时入账的最有效手段;施行预购电制也是降低欠费风险,保证电费及时入账的有效手段。对有窃电行为的客户、流动性较大的商业客户、临时用电客户、租赁经营的客户、长期拖欠电费的用户等,要加装预购电制计量装置;加强对应收电费余额的考核,年终完不成电费回收和应收电费余额任务的,逐级出台相应的处罚比例。

4 结语

总之,电费回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供电公司必须立足“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一方面加强管理,整顿市场,为维护国家、企业和守法客户的利益而不懈的奋斗;另一方面认真履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和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通过采取改革体制、加强管理、扩大宣传、改善服务以及各种强有力的措施,地方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电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曾鸣,王鹤,等.供电公司电费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问题探讨[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8,10(3).

[2]王秋华,强化电费管理解决回收难题[J],农村电工,2005,10.

[3]杜建实,规避电费回收风险推行“购电制”[J],华北电业,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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