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环境下的工程造价风险防范

2009-07-31 06:59欧蔓灵
科技经济市场 2009年5期
关键词:报价投标条款

欧蔓灵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加快了我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就是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向国际惯例靠拢的重要改革步骤。在目前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过渡时期,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比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与激励市场竞争机制二者之间的矛盾,有效地将计划经济体制下预算编制办法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投标报价市场化的要求相结合。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实行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确定了市场决定价格的规则,使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陡增,如何加强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已成为摆在施工企业面前的又一个重要课题。

1 识别风险,特别对造成经济损失、费用增加的风险作出评估。

从风险管理目标的角度分析,项目风险可分为合同风险、费用风险,进度风险、质量风险和安全风险。先通过调查收集信息,对施工项目工作分解结构,可以大致找出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有:设计、施工、自然与环境、人员、资金、企业管理、合同、物资供应、组织协调等方面。设计方面侧重检查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有无缺陷、错误、遗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考虑施工的可能性等。合同方面侧重分析合同类型的选择是否得当;合同条款有无遗漏;项目主体成员在合同中的责任、义务是否清楚,工程量清单中有确定数量、暂定数量、参考数量等多种形式的工程量,不同的工程量清单适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不同的合同形式,不同形式的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和业主所承担的责任不一样,获得的利益不一样,承担的风险出不一样;索赔管理是否有力等。再对项目风险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一步作出评估,即确定风险发生概率的评估,风险后果严重程度的评估。最后结合风险评估分析的结果,找到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应对策略和具体措施。

2 在项目投标报价、工程施工阶段:做好工程造价的确定、风险控制与转移。

2.1投标报价阶段,以企业定额为基础,巧用投标技巧,合理分散风险。

2.1.1以企业定额、及时可靠的市场价进行估价。

对于投标企业来说,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很显然,这些是最基本的,是任何企业都将在平时的施工管理中逐步积累起来的报价资料,是企业经营的策略和商业秘密。并且建立适当、有效的企业询价管理体系,询价要及时、可靠,提高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因此竞争中,投标企业对外必须以市场价格的组价为基础,结合自身在投标竞争环境中的地位和自己对预期利润的期望值来合理确定自己的报价。

2.1.2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报价。

为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企业对内还需进行单价的合理分析与确定,以确保报价的整体竞争力。在实际投标竞争中,因每个承包人的实际成本价会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总体上会相差不多,因此其竞争的焦点就在管理费和利润空间多少,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度的采取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是指投标报价在总体上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的各个子目单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或工程款的收取上达到经济效益。

(1)能够早日回收工程款的项目(如开办费、临时设施、土石方工程、基础和结构部分等)可以报得较高一些,而后期工程项目(如道路面层、交通指示牌、屋顶装修、清理施工现场和零散附属工程等)的报价可低一些。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减少了内部管理的资金占用,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因此只要保证整个项目最终能够盈利就可以了。采用这样的报价办法不仅能平衡和舒缓承包人资金压力的问题,还能使承包人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因此就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

(2)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对今后会增加的项目报价高一些,而减少的项目报低一些。例如,某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工程量为800m3,经过对图纸工程量的审核,有绝对的把握认为工程量应为1500m3,那么此时就可以把工程量清单里面的单价由10元/m3提高到13元/m3。这样在工程结算时就会比一般的报价赚取更多的钱。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比实际的工程量要多,实际施工时绝对干不到这个量,那么就可以把单价报得低一些。这样投标时好象是有损失,但由于实际上并没完成那么多工作量,施工企业就会赔很少的一部分。

(3)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将来会增加的项目和暂定项目中估计自己将来能承包的项目可报高一些,而工程内容说得不够清楚,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项目和暂定项目中估计自己将来不能承接的项目可报低一些。对要求提供清单费用分析表时,应尽量将以后可能新增工程的清单子目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报得高一些,而材料费报得低一些。这主要是为了以后新增工程的报价作一参考。通常人工和机械费变化不大,而材料费则随市场行情变化且变更可能性较大。但不平衡报价法中单价的调整幅度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很可能引起招标人的反感而适得其反。

2.2合理分散风险。

2.2.1对于一些较大或较特殊的工程,一家施工企业往往很难独立完成,这跟企业资质和本身实力有关,因此在投标过程中需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投标,以期发挥各自的特长,降低整体成本,增加竞争力;此时应在联合承包协议中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2.2.2联合一些主要材料供应商,让其在价格上相互竞争,并与最实惠的一家签订材料购买协议(如中标,便按此协议价格执行,如未中标,协议自动作废)。这样既保证了材料的稳定来源,又转嫁了价格上涨的风险,同时在购买协议中还可约定待垫部分材料款,缓减自身资金困难,风险共担。

2.2.3找好劳务和特殊工程分包队伍,与之签订承包协议,这样也保证了劳务费用和特殊工程费用的稳定支出,转嫁了因通货膨胀引起的劳务费用上涨的风险。为最终准确控制造价做好前提准备。

3签订合同阶段:严密推敲条款,明确约定风险分担范围。

中标后应组织有经验的相关预算及法务人员按照招标文书和中标通知书起草合同。同时将决策阶段记录下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及所采取的措施在合同中加以利用和规避。合同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执行,其中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有几条应值得特别留意:

3.1合同中第5条对“工程师”的职权要有详细规定,以防以后发生纠纷时,双方对相关资料签字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3.2合同中第8条“发包人工作”和合同中第9条“承包人工作”对双方的工作内容应约定详细,对施工现场的描述要准确以便实际情况与合同不相符时提出必要的索赔。

3.3合同中第10条“进度计划”要与投标时编制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并且要尽量细化,以便发生变更或其它事故后施工单位才能依据经工程师审核过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工期的索赔或采用其他替代方案而增加或减少工程价款的索赔。

3.4合同中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是合同订立时应重点留意的地方。应明确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有必要,应将风险范围内及风险范围外的计算方法尽量描述详细,以便对实施中的风险事件做出明确责任判定。

3.5合同中第27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条款应尽量按通用条款执行,但第27.6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应详细约定,以备结算抵扣时发生纠纷。

3.6合同中“竣工验收与结算”的详细规定应尽量参照通用条款执行,防止由此造成在工程完工后结算和付款受到拖延。如果有多个工程,应在条款中约定具体单个工程的结算和付款期限,以免将单个工程的结算拖延至整个工程完以后才进行。

3.7合同中第35条“违约”的约定应尽量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其中对工期延误或提前的奖惩约定,施工单位应结合自身实力来定夺,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大部分工程的工期都或多或少有一些延误,因此在延误赔偿约定中应尽量控制。

3.8合同中第47条“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中未约定的条款,在实际操作中,“补充条款”往往才是合同签订的关键所在,因为在“补充条款”里往往会带有一些特殊的条款约定,因此,谨慎把握好"补充条款"的内容十分重要。

4施工阶段:强化变更管理,及时展开索赔。

投标书和合同为以后的工程实施过程的索赔提供了前提条件。施工索赔的阶段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此时提出的索赔要以整个工程的大局出发,并且还要防范业主提出反索赔。这一过程对自己的施工过程是一考验,同时也是一个据理力争和社会公关的双重考验。对施工单位的员工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切作为都得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加条款。改变过去那种想当然、随意性做法。严格工程质量及进度、审批签字时序、内部管理井然有条、资料收集整理齐全、索赔合理及时、与业主、监理单位关系融洽、与协同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良性沟通等等构成了对施工单位新的要求。结合投标决策阶段和合同订立阶段奠定的基础,对施工中大致会出现的索赔有了一定的准备,此时就应随着工程的进行按照原定计划逐步实施。

总之,工程量清单把施工企业推向了市场,作为买方市场中相对被动的角色,我们必须通过风险分析,在各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瞿自杰.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J].浙江建筑,2004,(6).

[3]宋卫忠.推选工程量清单计价,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J].江苏工程造价管理,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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