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甜
摘要:作为国家调控经济重要工具的税收,对宏观和微观经济都具有重要的调控作用。本文在对现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分析的基础之上,对调整税收政策提高就业水平提出几点浅显的看法。
关键词:税收政策;就业
近几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增长,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但中国也是个人口大国,中国每年新增就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就业难题。尤其是当前全球经济危机正向实体经济持续漫延,全球性失业和就业问题成为考验各国政府一大课题。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透露的情况,“在全国1.3亿外出农民工中,大约有15.3%的农民工因全球金融危机而失去工作,或者没找到工作。”据此推算,2009年失去工作或者不得不重返农村的农民工人数,将远远超过此前有关方面对1000万-1500万农民工失业的估计。这还不包括每年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带来的就业压力。 因此解决就业问题已成为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
作为国家调控经济重要工具的税收,对宏观和微观经济都具有重要的调控作用,它能够通过自身或其他经济因素对就业水平的高低和就业结构的调整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在对现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分析的基础之上,对调整税收政策提高就业水平提出几点浅显的看法。
1税收影响劳动供给和需求
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劳动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以个人所得税为例,随着免征额的提高,人们实际缴纳的税负降低了,个人可支配收入也就随之增加,人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工作,增加闲暇。人们在闲暇的时间又会选择消费购物等活动,这些活动又可以起到拉动内需,创造就业的效果。除此以外,很多专家和学者也提出建议,在个人所得税中应该像企业所得税一样把对职工教育培训的费用扣除,这对提高劳动力供给水平将会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税收对劳动总需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用税收调节措施刺激投资,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比如对新兴产业的发展肯定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投入,应该给予其减免税的优惠;对吸引劳动力较多的产业部门和企业,实施减税优惠;对高收入者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用于社会救济和福利支出,从而增加社会购买力,提高社会有效需求,也有利于就业水平的提高;当然政府将税收收入用于增加公共投资,肯定也能增加就业机会。
2目前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2.1政策变化频繁,内容不够完善。目前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形势比较单一,未能形成具有明确目标的政策体系,各种优惠分散于各个税种,另外我国就业问题在近十几年内仍十分严峻,但目前我国各个税种税收优惠的期限基本都比较短,这就造成一方面新成立的企业在事实上可能享受不到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也很容易诱导企业的短期行为,引发很多问题。比如说有些较早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业户为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就会注销原证件,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再比如国家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有人就会借用他人的下岗再就业证开店,而真正下岗失业人员还是未能就业等等。
2.2缺乏协调性和针对性。现行税收优惠在操作上,不仅享受优惠的主体对很多政策不是很了解,就连有些税务人员在具体处理的过程中也很难掌握。比如“新办企业”这个概念较为模糊,目前税务机关判定新办企业的标准是是否在规定的时期内在工商部门登记,因此一些老企业改头换面,堂而皇之的享受了优惠的税收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真正新办企业的发展。二是享受税收优惠的主体过窄,仅仅包括政策中提及的部分。三是在新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比例上,相关政策制定的过于复杂,造成了各地执行标准的不一致。四是税收优惠不能充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比如说一些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行业也在享受税收优惠等等。
3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3.1调整和完善现行税收政策,鼓励增加就业岗位。制定税收政策应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大局考虑。首先,要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要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对于大学生等自主创业人群和其他新增劳动力、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等方面都要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其次,还可以通过引入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对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3.2降低税收压力,大力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在我国第三产业包括流通和服务两大部门,当前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对促进就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第三产业对第一、二产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的后劲,促进工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优化生产结构,促进市场充分发育,缓解就业压力;其次,第三产业本身的拓展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提供就业岗位。因此,政府要看到第三产业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在税收方面对第三产业给出优惠的政策,比如,应对服务业等行业在税收发票的最低营业额、注册资本、资质要求等方面降低进入门槛,特别是对微利服务项目应最大程度上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优化政策环境。对从事就业介绍、劳动者岗位能力培训的中介机构给予税收减免和政府资金支持,给予对外劳务输出的中介给予税收补贴;促进和规范就业服务中介的行为,在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尽早结束在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等过程中管理混乱或无人管理的状态。
3.3细化税收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最主要的渠道,目前世界多数国家都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为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因此在税收制度上我们应该把中小企业和大企业进行更加细致的区分,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比如对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实现差额征税,即允许其取得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以扩大其经营交往范畴,对中小企业的初始投资和技术投资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税前抵扣,鼓励创业投资者和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在所得税制上免除小企业投资者在企业所得税后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