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到底是谁的事

2009-07-24 08:51
老同志之友 2009年12期
关键词:养老保险金养老金养老保险

钟 和

“如何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延迟退休年龄”……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让老百姓没有后顾之忧地消费,成为扩大内需的关键。

这次社保改革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要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解决养老保险转移难这一最大的障碍。

全国人大代表赵超提倡设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就业子女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所有权归父母,可在其退休时随时取用”(详细内容请见本刊4月上第16页)。

在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中,子女如果不能定时供给父母养老金,父母往往不会主动讨要,常常造成“薄养厚葬”的怪现象。赵超认为,建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将使子女养老实现规范化、货币化、社会化,从而形成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新模式。

赵超同时认为,子女利用50岁以前的黄金工作期,每月存入一笔钱,会大大减轻因养老而带来的经济压力,有效缓解养老负担。此外,如果这一制度能够实施,全国每年可筹集到的资金将超过2000亿元,因此可以考虑将子女养老保险金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调剂使用,用来保障因子女经济条件限制没有建立子女养老金账户老人的基本生活。

这一倡议能否对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我国有切实意义?是否有可操作性?数以万计的网民通过相关论坛亮出各自的观点、发出自己的声音。

是否多此一举

正方:方便更好尽义务

A.它能有效地把子女赡养老人变成一种硬性义务,既可以减少“子女不孝”的风险,更能在经济上真正帮自己的父母安度晚年,特别是对社会上个别不重视亲情的人形成一种约束。

B.设立“子女养老保险金”制度,能减轻子女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相当于每月强制存几十到几百元,短期内肯定是个小数字,但等到十几、二十年之后,父母晚年将可拥有一笔很可观的“额外收入”。

C.这种方法更利于现代年轻人孝敬老人。大家都很忙,经济上支持父母较难形成连续性,多是逢年过节给父母钱或者物,而且父母处于对子女的爱护,很可能不要或以各种方式返还。所以,如果强制性建立这种制度,对年轻人关心父母是潜在帮助,在心理上也是一种重要安慰。

反方:不如直接给父母

A.在中国社会,子女首先要有养老的责任,这“天经地义”,而且法律也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所以,子女的工资自然要有一部分用于孝敬老人,再拿工资的3%设“子女养老金”账户,有多此一举之嫌。

B.假设这种制度和账户可行,但说实话,我并不是很放心这笔钱能被有效用于民众的养老,每人工资的3%,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我宁可直接给父母,或者自己在银行给父母设立个账户。

C.这个想法听上去很美,但细想欠妥,没有子女的人怎么办?这是否引发新的不公平?如果子女多的,是否又占了便宜?这也很可能引发计生等问题的连锁反应,提出建议可以,施行要慎重。

到底谁受益

正方:各方都将长远受益

A.“子女养老保险金”将使有子女的老人成为第一受益人,如是,老人在晚年将有一笔除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外的“额外收入”,这也做到了专款专用,因为直接存入父母户头,可以免除被挪用、滥用的担心。

B.这种制度使子女长期受益,免去做儿女的不必要担心,他们可以通过“按月扣除”的方法直接把钱“交”给父母,不必等到逢年过节孝敬,这样还可以让逢年过节的孝敬成为父母的真正实惠。

C.这种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结合的模式不仅使个人受益,还将使国家和整个社会受益。特别是对一些养老费用负担重的企业尤益。这样做就可以把用于交付养老费用的钱,切实用到改善职工工资、待遇的现实问题上。另外,这笔筹集资金国家可以更好地用于社会保障的使用。

反方:将成“社保”垫背

A.养老责任到底谁来承担,准确地说,物质上的必须由政府来承担,子女承担的是情感上的。每个人赚钱都不是轻松的事,这样的强制性措施,很容易被想成是在把政府和社会应承担的责任“转嫁”到民众身上。

B.子女抚养父母,这是法律上规定的,养不养老都有法律管,但无论怎样,政府都不能免责,什么企业负担重了,财政力量有限了,都是“强词夺理”,企业有给职工缴纳养老金的义务,政府有当养老主力军的责任。

C.国家施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让大家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提供必须的社会保障是每个国家最基本的责任,如果这种想法施行,我们每个人都将在为社保“垫背”。

“养老”,到底是谁的事

正方:个人应与国家共担

A.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结合的形式没什么不好,这更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和国情相符合,既能解决子女赡养父母的社会问题,又能令社会多方从中受益,能让社会的发展脚步变得更快。

B.我们长期以来把养老视为单位、政府的责任,但在当下的社会情况看,有些单位或政府的财力无法更好担负起养老保障的职能,而加以这种“子女养老金”模式,是对社会保障一种非常有益、有效的辅助。

C.我们需要转变观念,不能什么事情都等着政府给办到、办好,这需要一个周期,而问题是不等人的。从养老问题本身看,这是子女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一切为了父母,所以我们与政府合力,把事情办得更好、更快,何乐而不为呢?

反方:国家责任

A.国民养老到底是谁的事?这个问题又被摆了出来。坦白说,养老就是国家的事情。

B.养老不是个人的事,也不是某个家庭的事,是社会和国家的问题,这是国家基本属性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责任,设立“子女养老金”制度,是在让普通民众共同分担本不属于个人的责任。子女的赡养老人义务是出于情感趋向、传统习俗、法律规定,而国家的养老保障恰恰是为这变得更好。国家养老和家庭养老是两种意义、两回事,不能也无法互相替代。

C.我们不能轻易地提出这种倡议,这样做是容易引起关注和热议,但是影响的是大家对社会对政府的信心。国家养老是为更好地促进公平,是政府必须的责任,不能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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