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魔熊振林的心理拼图

2009-07-23 01:48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09年8期
关键词:杀人性格心理

荀 焱

研究表明,大约有一半的人曾有过明确的杀人念头,而这种杀人的幻想可能是根基于人类演化过程的一种正常现象。正常的成年人与极端的杀人狂之间,只存在一道边界。

事件回放:2009年1月4日晚,湖北省洛阳镇九口堰村发生特大凶杀案,8人被凶残杀害,犯罪嫌疑人熊振林不知去向。在被害人中,有六旬老人和两岁的孩童,以及对他百般照顾的情人。1月11日,潜逃7日的熊振林在武汉落网。而他回湖北的目的,竟然是为了继续再杀9个人!一时间,熊振林一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如此凶残?情杀?仇杀?还是另有隐情?随着媒体挖掘真相的节节深入,心理咨询师得以揭开了连环杀人犯的心理面纱。

网上流传着一个著名的心理测试,据说是美国FBI用来审问犯人的经典问题,答对者绝大部分都存在犯罪动机。

题目是这样的:姐妹俩参加母亲的葬礼,在葬礼上,出现了一位非常英俊的青年,于是,妹妹不可遏制地、疯狂地爱上了他。这位青年此前与姐妹俩没有一点联系,此后也再没出现过。没过多久,妹妹就把姐姐杀了。请问:妹妹为什么要这样做?

答案是:妹妹认为:“如果再有一场葬礼,我就可以见到那位英俊的青年。”

这就是犯罪者的心理。他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牺牲他人,烧别人房子只为烤熟自家鸡蛋。像熊振林这样预谋型的杀人更是同样的心理:已经杀掉8人,还要回来继续杀9人,而且“不后悔”,只因为他们“占过我的便宜”,因为“我自己吃不到的葡萄,就要把它捏碎,不让别人得到”。

当然,一个35岁的成年人,绝不会突然从一个完全正常的人变为完全的精神分裂者,出现非常危险的行为。犯罪心理研究表明,凶手具有和一般人完全不同的价值观,这种极端自我的价值观以及暴力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是在他成长过程中通过不断的强化而形成的,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谋杀行为的心理和表现会有先兆,而且这种先兆从童年时代起就会出现,并在之后的生活中发展,如同拼图的开始。

拼图一:

缺陷的性格,孤独的内心

从目前的资料分析可以看出,熊振林表现出不同的性格侧面:熟悉他的人认为他心胸狭窄、争强好胜、报复心强。只要和他有过节的人,过再长时间他都还想着报复对方:但在外人眼里他则比较实在、热心,怎么也无法和“凶残”二字搭上边。

对此,熊振林的解释是:“表面上看是玩玩闹闹的,但内心还是比较苦、比较孤单。我平常的应酬还是要做的,但是一到夜深人静了,就泪流满面。”

这是熊振林对于自我的认识,但他找不到自己看似分裂的性格根源。人的性格一方面取决于生理遗传,熊振林母亲好胜,父亲温和忍让,这些性格基因在他身上似乎都有所体现;另一方面,性格尤其是自我意识更取决于被抚养方式和生活环境。

中国有句老话,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其中有相当科学的意义所在。心理研究表明,人的自我意识并不是生来就有的。自我意识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现象,它有一个萌芽,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所以这段时间的教养方式至关重要。学习控制欲望、遵守规则,尤其是学习信任和关爱,学习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而这一切,将决定一个人未来的思维、情感和行为方式。

有关熊振林的资料显示:“熊家三代都是独子,小时候父母对熊振林百般娇惯,养成了他经常对父母吼来吼去的性格。”由此能看出,熊振林父母的教养方式就是“溺爱”。而恰恰是这种溺爱,容易使孩子的自我意识高度膨胀,分不清自己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唯我独尊”的意识从此在熊振林心中刻下深深的烙痕。尽管此后会在现实社会受挫,但他还是渴望这种感觉,而且常常以攻击的方式获得。这些行为原本是幼儿的天性,如果不加以控制,就是暴力的开始。熊振林的成长恰恰印证了这个轨迹:童年时期去河边玩水,就表现出很强的报复心,吃不得亏,“如果伙伴用水击他,他非要打赢他”;成年后,更是常有暴力行为,尤其是常对妻子大打出手,呈现出典型的“窝里横”。这是他在亲近的人面前释放的自我,也是他性格中最真实的一面。

有意思的是,往往“唯我独尊”的人都有着强烈的孤单感,如同古代帝王,总是愿意称自己为“寡人”。熊振林的性格也呈现出这种鲜明的特色,而这种性格,依然离不开他的家庭环境。母亲占红英婚后不久,就回到了贯庄教书,老实的父亲熊大英则一直住在洛阳镇。熊振林跟着母亲直到读完技校,从小就没有和父亲一起生活。占红英和熊大英结婚后,夫妻关系不太融洽,“女方文化高,能力强,夫妻俩长期分居。”所以母亲承认熊振林小时候很孤单。

不融洽的家庭、以及可以感受到的母亲对于父亲的不满,让幼小的熊振林很难从父母身上得到应有的关爱,并且学习有效地建立亲密的人际关系,尤其是情感关系的方法。熊振林的家庭虽然结构正常,但功能异常。事实上,这是没有温情的家庭,对于这类家庭的孩子来说,无论物质生活水平如何,其心理感受都是孤独的、冷漠的。所以内向的熊振林从心底缺乏安全感,在他短暂的一生,孤独感始终伴随。他因而无法信任他人,即使是给了他最多温暖和关爱的情人,他也心存怀疑,对她举起了屠刀,更别提那些在他看来和他有过节的人。

拼图二:

暴力的演化,在弱者身上发泄

青春期被称为“人的第二次出生”,这是指随着性意识的觉醒,人的自我意识开始真正发展到高潮。对于幼年就没有很好学会控制自我、约束自己的熊振林来说,这个时期是对自己行为方式的更大挑战。很早以前,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就曾把青春期称之为“消极反抗期”。由于身心的逐渐发展和成熟,个人尤其是男孩在这个时期往往对生活采取消极反抗的态度,否定以前发展起来的一些良好本质。这种反抗倾向,会引起少年对父母、学校以及社会生活中许多要求和规范的抗拒态度与行为,从而引发一些不利于他们适应社会的心理问题。这些问题在性格和自我意识根基原本就不正的熊振林身上,更是愈演愈烈。

据熊振林老师介绍,他在技校上学时就经常不出早操、不上课,也很不讲究个人卫生。“他读书时就很爱打架,和同学都合不来,没有人愿意跟他住一间寝室。”当时,6个人住一间寝室,熊振林曾向老师反映同学排挤他,他想一个人住。后来,学校给他调过一次寝室,但他还是无法和其他同学好好相处。学校老师称:“他好像对其他同学总带有敌意。”在技校读了一年后,熊振林因打架被开除。

这时,暴力已经成为熊振林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敌意或许来源自卑的内心和孤独的排斥。由于无法排解的痛苦,他很难和他人建立适当的交往。追捕熊振林的时候,警

方一共排查了与熊有关的544个人,这544个人当中几乎没有一个人够得上被熊振林称为“朋友”。

“我”字当头,“打”字当头,这种扭曲的价值观、世界观造成了熊振林扭曲的心理和行为模式。而且,他也更倾向于采取这种攻击方式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其他问题。从外表看,熊振林是弱小的,似乎对人没有威胁。但研究表明,此类型的男性会选择那些较脆弱的人作为犯罪对象,因为这种人能够满足他对别人控制的需要,而且他们更喜欢用人工的手法去杀人,如:扼死或用刀扎死。

熊振林的杀人过程印证了这一点:他用斧子、叉子杀害的是他的帮工,老人和女人。最让人不解的是他杀死的两个智障人。他们曾经在街头流浪,后来被熊振林收留,安排在废品收购站吃住,每个月还给200元的工钱。而且熊振林与他们同吃同住,表现出极大的“同情心”。既然收容了他们,为何还要置他们于死地?人们在这里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熊振林平常对这两个人“稍不如意就打骂”。“同情”是源于熊振林自卑的影子,是因为他们比自己更弱小,而随心所欲的打骂乃至夺走生命,则是为了服从心理深处“唯我独尊”的需求。

拼图三:

绝望与“爱”的错乱

熊振林被捕后向警方透露,近半年来他好像得了忧郁症,考虑各种各样的问题,晚上睡不着觉;生意、感情等各方面的压力涌上心头,对生命、生活和婚姻感到绝望。熊振林说,这是他杀人的真正原因。

熊振林是聪明的,一度还成了镇上有名的“破烂王”,传闻有过百万的家产。但妻子刘季华说,实际上远没有传言那么夸张,熊振林赚的钱几乎都用来买地、买门面、盖房了,手上的现钱只有几万。“他喜欢吹捧,让人觉得他了不起。”

如果生活一直这样继续下去,熊振林自我膨胀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那么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但生活总是充满变数,随之而来的生意失利尤其是感情变故,刺激了他人格的彻底扭曲和转变,童年时代就隐藏在心底的孤僻、猜疑、凶残和暴力被激发,他变成了“杀人魔鬼”。

人们在感情上遇到困难时,挫折感及伤心度比遭遇其他问题要深刻得多。在这种困境下,容易万念俱灰,心理学上称为“爱的错乱”。由于错乱而造成的自杀,情杀事件不鲜见。

但熊振林在“爱”的名义下仍是自我需求高度膨胀。就像陕西特大杀人案凶手邱兴华的杀人理由:因为怀疑妻子被一名男子摸了一下,于是杀了那名男子:因为担心其他人会妨碍自己逃跑,于是将9名无辜者一一杀害。当对某一方面的渴望强烈到极点时,别人的生命已经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贯彻自己内心的寄托。

这一点,从熊振林杀情人的动机便可看出。动手之前,他犹豫了几小时,因为“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她借了几万块钱给我,我一直对她有一种感激的心理;我自从离婚以后,她帮我,比我的前妻要细心得多,对我的关爱要多得多”。既然情人对他如此好,也不曾负他,为什么还要把她杀了?熊振林说:“一来她要去广东;二来结婚的可能性不是那么大,感到有点绝望。我非要把她带走,不带走我还是要死。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这就是我自私的一个心理。这个葡萄吃不到嘴,但是我想给它捏碎了。”

葡萄,这是熊振林对这段感情的描述。从心理分析看,“葡萄”除了是滋味甜美的两性关系和母性的象征外,更重要的是占有和任意摆布,还有对情感需求失去的恐惧。

这种占有和恐惧源于熊振林的心理成长历程。早期家庭的依恋关系发展得不好,使他对人没有信任感,无法产生同他人一样的归属感和安全感;青春期的混乱加剧了对他人的不信任,无法形成亲密的人际关系。但人对情感的需求是一种类似于本能的需求,吃过葡萄的滋味更是难以割舍,如同婴儿留恋母亲的乳头,所以他最后唯一想见的人是妈妈。

安全感和归属感的匮乏,会造成对情感需求的更高要求。当高要求的情感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就会造成情感上的重大挫折。这种情感上的挫折是延续的,并且渐进加重,于是便形成了绝望——有了杀人的强烈动机。

最后的拼图:

徘徊在自己城堡里的幽灵

对社会不满,是熊振林对杀人的另一解释。熊振林从小到大的一系列表现证实他具有反社会型人格的特点:缺乏理解他人以及分担他人心情的能力;情绪不稳定,不负责任、撒谎欺骗,但又对此泰然而无动于衷;没有内疚感和罪恶感。熊振林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永远要做3岁的孩子,只关注自己的得到与失去。所以他杀人时很平静,因为“我觉得他们生活也比较累,我把他们带走更好”;“因为他们得罪过我,所以要杀掉”,就像孩子要破坏自己的玩具。

不难理解,面对记者的问题:“如果重新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杀人吗?”熊振林的回答是:“会,我不后悔。”因为他如此迷恋这种为所欲为的感觉。

熊振林安排自己逃亡地点的原因是:“四川好,是因为汶川发生了地震,死了很多人,寡妇比较多,可以娶媳妇结婚;广东好,是因为那里洛阳镇的老乡多、当老板的多,容易投靠;海南好,是因为那里是天堂,比较暖和。”熊振林为500元钱接受完记者采访后,要买床新被子。根据当地人的说法,死者上路前,都要有新被子盖。

他如此细心地为自己着想,在最后也要好好地活着。的确,许多时候人都是自私的,这是人的天性。所以,很多时候人并不想因为他人的乐与悲而活着,即便是自己最亲最近的人。根据美国心理学教授奎柏的最新研究发现,大约有一半的人曾有过明确的杀人念头,而这种杀人的幻想可能是根基于人类演化过程的一种正常现象。但是大多数成年人可以借着道德标准和社会规范抑制杀人的念头。所以,自私是有边界的,边界之内才是真正的人性。

熊振林恰恰缺乏这种边界意识,他的心底如同歌词所言:我的世界,太多的幻想和欲望,幻想被欲望紧紧捆绑,终于失落了现实天堂:我的世界,全都是妄想与渴望,妄想把渴望苦苦折磨,最后化成了痛苦的伤。

没有了做人的信念,生活便变成了兽性的生存,这是悲剧的根源。但信念的摇篮,却掌握在为人父母手中,这才是最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

(文中熊振林一案新闻事实部分出自《南方都市报》、《武汉晚报》、《长江日报》、CCTV等媒体报道。)

(责任编辑/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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