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准是绿色食品认证和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是整个绿色食品事业的重要技术支撑。绿色食品标准是应用科学技术原理,结合绿色食品生产实践,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所制定的,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必须遵循,在绿色食品质量认证时必须依据的技术性文件。
绿色食品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生产模式,推行“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上市有标识”的全程标准化生产,其标准体系注重落实“全程质量控制”理念,形成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和包装、贮运标准等组成部分。
(一)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即《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制定这项标准的目的,一是强调绿色食品必须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地域,以保证绿色食品最终产品的无污染、安全性;二是促进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产地的空气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畜禽养殖用水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以及浓度限值、监测和评价方法。提出了绿色食品产地土壤肥力分级和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方法。对于一个给定的污染物在全国范围内其标准是统一的,必要时可增设项目,适用于绿色食品(AA级和A级)生产的农田、菜地、果园、牧场、养殖场和加工厂。
(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是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它包括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两部分。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规定,它包括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和水产养殖药的使用准则,对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及其使用方法、使用剂量、使用次数和休药期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是以上述准则为依据,按作为种类、畜牧种类和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特性分别制定的,用于指导绿色食品生产活动,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技术规定,包括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技术操作规程。
(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该标准是衡量绿色食品最终产品质量的指标尺度。它虽然跟普通食品的国家标准一样,规定了食品的外观品质、营养品质和卫生品质等内容,但其卫生品质要求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主要表现在对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的检测项目种类多、指标严。而且,使用的主要原料必须是来自绿色食品产地的、按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出来的产品。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反映了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先进水平,突出了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的卫生品质。
(四)绿色食品包装、贮藏运输标准
包装标准规定了进行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时应遵循的原则,包装材料选用的范围、种类,包装上的标识内容等。要求产品包装从原料、产品制造、使用、回收和废弃的整个过程都应有利于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包括包装材料的安全、牢固性,节省资源、能源,减少或避免废弃物产生,易回收循环利用,可降解等具体要求和内容。
标签标准,除要求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外,还要求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规定,该《手册》对绿色食品的标准图形、标准字形、图形和字体的规范组合、标准色、广告用语以及在产品包装标签上的规范应用均作了具体规定。
贮藏运输标准对绿色食品贮运的条件、方法、时间做出规定。以保证绿色食品在贮运过程中不遭受污染、不改变品质,并有利于环保、节能。
绿色食品标准分级,即AA级绿色食品标准和A级绿色食品标准。
AA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及有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生产资料,而是通过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作物轮作、生物或物理方法等技术,培肥土壤、控制病虫草害、保护或提高产品品质,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
A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并积极采用生物学技术和物理方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是绿色食品生产、认证、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依据,是实现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的技术基础。截至目前,农业部已累计发布绿色食品标准142项,其中有效使用标准102项(包括准则类标准13项,产品类标准89项)。
目前仍有一些问题影响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建设
——绿色食品标准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认证需求。从2007年开始,农业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转向基础性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方面,产品标准虽然保留了绿色食品和无公害标准,但立项的数量不多。受此制约,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建设的速度无法跟上各地绿色食品发展速度,绿色食品标准也无法满足认证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相对薄弱。截至目前,全国共发布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235项。由于相关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同,各地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工作发展存在很大差异,很多省份还没有正式开展这项工作。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难以覆盖全面。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注册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的食品类别,包括新产品、小品种、区域性产品、功能性产品(保健品)等,因而产品标准要覆盖全面很不现实。新产品、功能性产品等产品标准的立项和制定,需要更加慎重对待。
——标准的滞后性问题。先有产品生产,才有标准规范,这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规律。但是这种滞后性与“依据标准认证”的要求存在矛盾,如能合理解决这个矛盾,将会对绿色食品事业快速发展起到保证作用。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了《绿色食品标准制修订规划(2009-2010年)》,提出今后两年绿色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措施。
绿色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原则:
——符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标准制修订规划将针对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与生态安全要求,对制约绿色食品产品质量、贸易,以及造成生产环境安全的重点问题,进行科学安排,分步加以实施。
——制定与修订相结合。根据绿色食品生产和贸易的需要制定新的标准以满足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同时,及时对原有标准进行修订,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注重实用性,避免重复。标准的制修订以产品标准和通则类标准为主。产品标准的覆盖面尽可能广,避免重复制标和标准问技术内容的重复交叉。
——强调标准的协调性。保证绿色食品标准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发达国家标准制定的原则基本协调一致。
绿色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目标
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按照《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总报告》内容,全面制定完成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包装贮运全过程标准,逐步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
根据《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结构图》,在2009至2010年补充制定《绿色食品——畜禽饲养防疫准则》、《绿色食品——海洋捕捞水产品生产管理规范》、《绿色食品——渔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食品加工清洗、消毒准则》等4项生产过程准则类标准。
关于“种植、养殖、加工生产技术规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于2009年颁布《绿色食品果树生产操作规程》和《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操作规程》,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研究制定《全国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规划》。
根据《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构架》,2009~2010年完成《绿色食品——烘炒食品》等16项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另外,组织专家制定《绿色食品——米酒》等4项难以立项、但又有一定的申报需求的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由中心发布实施。
到2010年底、2011年初,通过完成该标准制修订规划,《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总报告》中提出的2项环境标准、13项生产过程标准、2项包装贮运标准和119项产品标准将完全制定发布。从2011年起,通过修订原有标准,不断解决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对少量“标准体系”中没有涵盖的、申报绿色食品较多的新产品、区域性小品种产品,采取“拾遗补缺”的办法,经过风险评估后予以立项,进入标准制定程序。以进一步丰富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绿色食品标准是以我国国家标准为基础,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制定的,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企业通过实施绿色食品标准,能够有效地促使技术改造,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绿色食品标准也为我国加入WTO后,开展可持续农产品及有机农产品平等贸易提供了技术保障,为我国农业,特别是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在对外开放过程中提高自我保护、自我发展能力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