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景
时值盛夏,暑假为期不远,学生安全问题高发期随之来临。全社会都应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保证学生健康愉快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体魄健康、茁壮成长,不仅是学校的首要责任,而且是全社会的重大责任。但是,学生伤害事件一次又一次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学生自杀、互殴和意外伤害致残、致死等恶性事件屡见报端,令人震惊和惋惜。
生命和健康在人生的一切价值中是最基本的价值,在智慧、能力、创造等各种素质中是首要素质。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生命只有一次,在无限的时空中不会再有第二次。没有了生命,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当知珍惜;对于他人的生命,当知爱护;对于学生的生命,全社会都应负起保护的责任。
对于学生在校的生命安全,学校责任是首要的。学生的时间大多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学校又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家长寄予学校厚望,国家给予学校重托,学校就要坚持“教育为重,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保持清醒头脑,防患于未然。责任之上,还有感情和道德。朝夕相处的学生,如果骤然离去,无论何种原因,都会令人悲痛和惋惜。因此,对于学生安全,学校不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极端热忱的精神,负起保证食品、校舍、设施、活动、管理等方面安全的法律义务,还要以拳拳之心,担负起对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教育责任。一个健全的生命是从社会、自然、他人中获取养分并在与社会、自然、他人之间的联系中体现的。要下大力气让学生感悟生命健康的可贵,知道规避风险和遇险自救的方法,明白人间和谐友谊的重要。要采取切实措施,建设和谐校园,及时发现、化解学生之间的种种矛盾,把危险消灭在萌芽时期。
保护学生安全,家庭责任不可替代。家庭是孩子认识社会的重要场所和生命教育的最好课堂。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为人父母者就要承担为人父母的法定责任,当好孩子的终生教师。父母关心孩子,首先要关心孩子的生命、健康和做人;准备为孩子做出牺牲,首先要为孩子学会做人和生命健康做出牺牲。要给孩子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幸福的家庭,不要让孩子从小看到残缺,失去父爱或母爱;要教育(如有必要还要管教)孩子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常怀包容之心,既要珍惜自己生命、关爱他人生命,又要珍重同学友谊、感谢滴水之恩,不要唯我独尊、飞扬跋扈、称王称霸、恃强凌弱;要将心比心,善对学校,体谅教师,明白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而不是当好保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在学习活动之中有些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不要动辄兴师问罪、讨要说法,助长孩子的暴力倾向。
保护学生安全,社会责任特别是媒体和司法责任至关重要。媒体和司法是社会公正的化身,是宣传民主法制、监督公权运作、引导社会舆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但是,受金钱至上、“轰动效应”和单纯追求点击率、订阅数的影响,个别不良媒体和不良记者,不是力促社会和谐,而是极尽哗众取宠之能事,或小题大做、吹毛求疵、煽风点火,或假装公允、故作高深,动辄上纲上线,甚至歪曲事实,专意点燃家长、社会与学校的矛盾之火,搞得学校、教师谨言慎行、如履薄冰,不得不“缩水”教育教学活动以求学生安全。媒体要讲求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着眼学生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公正履行引导和监督的双重职责,既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的“中和”美德,又认真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无情揭露学校的严重过失和渎职行为,创造学生、学校、教师和谐发展的舆情环境。司法部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正执法,依法保护各方诉讼主体的平等权利,避免以同情代替法律、用息事宁人的态度处理案件,为社会树立公正廉明的司法形象。政府也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职责,把温总理的“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教育公平问题、校舍安全问题、办学条件问题、教师待遇问题、学校运行体制机制等,都是影响学生安全的重要因素,需要政府有所作为。
(责任编辑韩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