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华
经常有人问我最近看些什么书,从2008年5月份开始的两三个月时间,我都是在读关于西藏方面的书。什么原因呢?这是因为2008年4月份我去法国和意大利为《兄弟》做宣传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记者都会问到关于西藏的问题。我去过西藏,也看过一两本写西藏的书,但是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就觉得很为难。所以回国以后我就买了一些西藏方面的书,也借了一些。这次又有机会去欧洲,我踌躇满志以为我总算可以跟你们谈谈西藏了,结果没有记者再关心西藏,他们问的又都是毒奶粉和三聚氰胺事件的问题。中国的变化之快,连我作为中国人也把握不住,我都不知道热点究竟在什么地方,我想这就是阅读跟不上时代的一个表现。前不久在奶粉里放三聚氰胺的事件,还有前两天在媒体上刚刚暴露出来的在水产品里放甲醛——就是那个在医学里面不让尸体腐烂的福尔马林,所有水产品为了保鲜几乎都是这样,它和三聚氰胺是一样的道理,都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它在业内不是秘密,对不了解情况的人才是秘密,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边。但是当我们要写一部小说努力对这个现实进行批判的时候,又会引发很多的读者的反感。一家法语报纸发表了一篇关于我的书评,它最后的一句话我觉得非常非常的有意思。它说,很多中国朋友都反复地告诉他们,余华,这个48岁的中国作家,在《兄弟》里面表达的不是中国最美好的一面,它接着写道:“这就对了,这恰恰说明中国文学已经从无产阶级专政中解放出来了。”这个理解是很有意思的。
上面所说的是我大概半年来的经历,但同时这半年我也读了一些书。为什么要读书呢?因为我一直觉得我是一个比较无知的人。我在80年代开始写小说,然后是读小说。主要读的还是外国小说(因为我不会外语,所以读的是通过翻译的作品),基本上是19世纪和20世纪初那些作家的作品。80年代是中国一个翻译西方文学作品的高潮,我当时读了大量的这样的作品。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有了出国的机会,我第一次在国外开朗诵会是在德国,也去过顾彬所在的波恩大学。到了2000年以后,我就面临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比如说到了德国,德国的记者会问你一个问题,就是你所读过的德国作家有哪些?我可能只能说出歌德——一个非常古老的作家,再年轻一点的,像海因里希·伯尔、西格弗里德·伦茨、君特·格拉斯这样的作家,再年轻的作家我就不了解。我在法国也面临这样的境况,在美国也一样。那个时候我就很武断地说,我们中国没有翻译他们的作品。直到有一次我和聂震宁一起去莫斯科大学做一个演讲,我说完之后聂震宁有一个报告,里面提到了一个名为“21世纪最佳外国小说评选”的活动,从他谈到的目录中我看到包括俄罗斯的当代文学在内,我们都已经翻译出版得非常多了。所以我当时感觉到很羞愧,觉得我在国外完全是撒谎,其实我们已经出版了很多当代的,包括德国、美国、法国、意大利,还有其它国家文学作品。可是我告诉他们没有出版,所以我看不到,我看到的只能是德国的歌德,意大利是但丁,法国是巴尔扎克,就这样蒙混过关。所以我开始阅读和我同时代的作家的作品。
我特别喜爱一个英国作家,叫伊恩·麦克尤恩,我认为他非常了不起。我可能最早是在德国听说了这个名字,然后又在很多别的国家经常听人提起,大家对他都非常的尊重。那时候我觉得他应该是只比我大十岁或者十二岁左右的一个作家。因为在以前我有一个误解,认为西方作家不可能一直长盛不衰,后来我发现我完全错了。就是现在中年一代的西方作家,依然非常的强大,而且我认为根本不亚于他们的前辈。我所读到的,包括伊恩·麦克尤恩这样的作家,在我刚刚开始读跟我同时代西方作家作品的时候,我觉得他非常的了不起。他最了不起的一点是什么呢?是一种美德,他所有的小说,出发的地方都很小,但他能够写得很大。能够把很小的事情写的非常大,这是他非常了不起的一个地方。两个月前我刚刚读完的他被翻译成中文的那本小说《在切瑟尔海滩上》,我非常高兴。这本书的法文版,八月份才出版,而中文版六七月份就出版了。现在中国在出版西方某些作家的新作的时候,已经可以跟西方国家同步了。当我今年六月又要为《兄弟》去日本的时候,我就想,我应该读读日本的当代作家,不能老是谈三岛由纪夫和川端康成了。然后我就上街去买,想买两个人的作品——村上龙还有村上春树。村上龙的作品买不到,我知道他出过两本,但是由于在中国的销售不是很理想,所以就可能没有再加印,或者出版商没有重印。但村上春树的书却是多如牛毛,没法挑选。为什么我想买村上春树的书呢?因为我去过世界上的很多国家,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他的作品能够在所有的国家都那么受欢迎?这是一个奇迹。尤其是,他是一个东方作家,东方和西方在文化上是有一些差异的。我买了四本他的书,当然包括他那部最著名的《挪威的森林》。读完确实觉得写得非常的好,觉得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作家。然后我又在去日本前的半个月读完了他的《海边的卡夫卡》和《舞!舞!舞!》,包括《挪威的森林》三本书,然后我才知道《挪威的森林》是他作品中的异类。我一直以为村上春树的风格就是《挪威的森林》,错了,他是一个超现实主义的作家,只是偶尔写了这样一部爱情小说。我六月在日本的时候,《文艺春秋》的朋友告诉我说,日本的几个大的文化组织正在组织一个大型文化活动,就是纪念《挪威的森林》出版25周年。我问为什么?他们回答,因为所有的日本人都认为,最近这三十年来,《挪威的森林》是在世界上影响最大的日本书,所以要纪念它。我就告诉他们,在《舞!舞!舞!》前言里提到《挪威的森林》刚刚出版卖到十万册的时候日本的批评界是一片赞扬,但是当它超过一百万册的时候,他遭受了日本批评界和文学界的憎恨和厌恶,所以从此他就和日本文学界脱离了关系。以至25年以后,日本文学界重新承认他,要给他搞这么隆重的一个活动,我想,他的命运很像纳博科夫。纳博科夫所有的小说都是现代主义的,只有一部《洛丽塔》是相对比较传统的,这是他作品中的另类。但是很奇怪,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可能有时候一个作家突然脱离了自己熟悉的风格写了一本书以后,反而能够更好地流传下来。
这两天我在看帕默克的《雪》,因为我知道《雪》在美国特别受欢迎。因为在美国,这本书跟我的书是同一个出版社出版的,出版社的朋友向我推荐过,说这个《雪》是很重要的。读完我确实觉得它比我读过的他的另外几本书要重要,因为我感觉得到他真正写出了土耳其,虽然他用的是一种荒诞的方式。在土耳其这样的国家里面,库尔德人和土耳其人,包括与耳其人之间的世俗主义和宗教信仰之间的矛盾,还有库尔德少数民族和土耳其穆斯林之间的矛盾(非常复杂)。在这样一个矛盾如此突出的国家里,再加上它又是欧洲和亚洲文化交汇的地方,假如帕默克的作品里没有政治的东西,没有人道主义冲突的东西,而仅仅是一种像《我的名字叫红》这样的一种艺术啊,画啊,我觉得是不太可能。这样的作品有可能出现在今天的法国,或者意大利。同样,生活在今天中国,变化那么巨大的一个国家中,你想做一个阳春白雪式的作品,我觉得是很难的,因为生活每天都在变化。所以我读了《雪》以后真是觉得这是一本了不起的书。我举一个例子,我认为他是一个好作家,为什么呢?书中的主人公叫做卡(音),他到了一个叫喀瓦市的边远小镇,他没有任何准备当地报纸就登了说他晚上要在民族剧院的演出中朗诵一首诗,这首诗的名字就叫《雪》。整个过程写得很有意思,他就对那个报纸(这个报纸的发行量只有370多份)的主编说,我没有这样的诗,也不准备写这样的诗。而主编回答道,你肯定会写,在我们土耳其只要在报纸上先登了,事情就会发生。那时我就在想,他们如何让卡去朗诵?这是一个好的小说家的表现。卡根本就不愿意去,他去就只是为了他爱恋的一个叫伊贝科(音)的女人。这个女人跟他年龄一样大,他们以前是大学同学,她离婚了,所以他就很想去追求她。伊贝科爸爸开了一家旅馆,卡就住在她爸爸的旅馆里面。那天晚上伊贝科父亲请他吃饭,晚宴,他边上坐着伊贝科,他手捏着她的手沉浸在爱情的幸福之中。当时电视里面正在直播那个晚会,有各种各样的表演。当时土耳其世俗政府要求大家把头上的头巾去掉,包头巾的人不能进学校,而宗教分子则反对,当时有这么一个冲突。这个时候,伊贝科的父亲就对卡说你应该去朗诵,因为晚会上已经反复报了“一个流亡德国十二年的大诗人卡回来了”。其实卡就是一个中流诗人,在德国混的那种诗人,他并不是一个在德国出名的诗人。非常有意思的是,大家一直都在劝卡去朗诵他不去,最后家中的女佣端着一锅汤,问还剩下一点汤你们谁要?这个时候卡就说,我打一个赌,假如伊贝科说她想要这个汤的话,那么伊贝科肯定会和我结婚,肯定会跟我去法兰克福,我们会在那里生活。这样的话我愿意去朗诵。结果果然伊贝科说我要,卡就去朗诵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细节,就是一个人根本就不愿意去,但是最终突然愿意去了,小说家的才华就在这样的地方表现出来,就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合理性。我想起了《洛丽塔》里边也是这样,亨伯特为了追求洛丽塔故意与洛丽塔的母亲结婚,他非常讨厌她的母亲,她喜欢的是她女儿,她写了很多爱洛丽塔的日记,结果日记本被她母亲看到了,看到以后她非常生气,气愤得要离婚。然后他就看到洛丽塔的母亲在餐桌上写东西,写什么起诉书之类的东西要控诉他。过了一会电话铃声响起,响了很长时间没人接,他心想洛丽塔的母亲不是就在厨房么,他走到厨房一看洛丽塔的母亲不在了,再拿起电话就说他的太太出车祸死了。非常非常突然的一个情节,就是他进了厨房以后没多久那个人就出车祸死了,这是一个很突然的情节,不好处理。纳博科夫是用什么方法处理的呢?就写她是脑子发昏冲出去寄信的时候被一辆大卡车给撞死了。纳博科夫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后来去弥补这个突然性。他让那个卡车司机拿了一个板,画了一张示意图,就当时那个交通画了几个小人点,就是那个你的太太是怎么从这条路冲到那个地方,我的车是怎么来不及拐弯。非常幽默的一段描写之后,你突然觉得前面的也就合理了。这就是一个好的作家。
我再举最后一个例子,加西亚·马尔克斯,他也是一个我们80年代所热爱的一个作家。他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一对男女特别相爱,但是又不能相爱。分开以后每天那个男的给那个女的打电报,最后那个男的历尽艰辛终于回来了,他在市场上看到了她,因为故事一开始就交待这个女的并没有和这个男的结婚而嫁给了另外一个人,后来她丈夫去世以后才和她那个初恋情人结合。当读这个小说的时候我就在想,尤其是看到马尔克斯在写他们的爱情的时候那么的激动人心,我就在想,他怎么让他们分手阿,因为那是一个比较要命的事情。你写得越是激动人心,这两个人分手就越是困难。但是马尔克斯就是了不起,他写得很简单,就写那个男的从被女方的父亲发配的偏远的地方回来,终于从遥远的地方赶回来以后,他在菜市场见到了他心爱的那个人,身边是他们家的女佣,正在买那些水果,这个时候他就一路在跟踪,他在跟踪的过程中,因为心爱的姑娘太漂亮了,一路上男人都用很淫荡的眼神看她,所以他的气愤和疯狂使他的脸色都变形了,这个时候那个女孩扭过头来发现了他,看到他那张脸的时候非常的害怕,她就问自己几年来我苦苦相思的男人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一张脸?就这么一个简单的细节,爱情结束了。
这就是一个伟大的作家。
[此文是2008年10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当代世界文学与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演讲]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