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黎明
中国乐迷眼中的杰克逊是不完整的,是晚到了若干年的,但却是他光芒四射的巅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封闭给了我们更大的快乐
迈克尔•杰克逊的猝死引发了全球性的自发哀悼。他无疑是上世纪80年代最伟大的流行歌星,但他给不同国家乐迷留下的遗产却不尽相同。准确地说,中国乐迷眼中的杰克逊是不完整的,却是全盛期的杰克逊,是他光芒四射的巅峰。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封闭给了我们更大的快乐。
时差落后“半个朝代”
迈克尔•杰克逊5岁登台,从艺40多年,整个演艺生涯可粗分为三个阶段。作为童星的迈克尔系五兄弟组合之一,是其中的小弟弟,但肩挑大梁。作为主音歌手,他高亢纯洁的童声把几位哥哥的歌声沦为伴唱。经过Motown、CBS、Epic等唱片公司的包装和宣传,杰克逊以及跟他哥哥的歌曲红遍全美。(他是1971年单飞的,但没有离开兄弟组合。)
这个阶段是中国多数乐迷不熟悉的迈克尔•杰克逊,像“I Want You Back”和“ABC”这样的名曲在中国默默无闻,而“Ill Be There”我们熟知的是玛丽娅•凯丽的翻唱版。缺了这一段历史,意味着,我们很难想象,小迈克尔曾经是歌坛的秀兰•邓波儿,曾经有让人疼惜怜爱的时期。而中国乐迷对迈克尔•杰克逊的反应之所以震撼,因为太过迅猛,所以有点蒙。
严格说,天王时期的杰克逊是从1979年的《Off the Wall》开始的,该专辑产生了四首冠军歌曲,美国销量700万,全球2000万。1982年,他推出了下一张专辑《Thriller》,将自己的事业推到了最高峰。这张唱片至今依然占据着史上销量之最,共1亿800万张,其中有7首单曲进入榜单前十名。
此时的中国刚刚开始改革开放,海外资讯仍十分匮乏,只有大都市的极少数人通过海外关系才能带进整盘盒带,而对于《Thriller》至关重要的音乐录影带看过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迈克尔•杰克逊在中国登堂入室是1987年发行、1988年引进的《Bad》。这张专辑产生7首畅销单曲,美国卖出800万张,全球3000万张,从任何角度讲都是一个成功的作品,但相对于之前的《Thriller》,仿佛离开珠穆朗玛峰,往任何方向走都是下坡。
换言之,即便只算天王时期,中国乐迷对迈克尔•杰克逊的认知也存在着九年的时差。对于流行音乐,这起码是半个朝代。诚然,乐迷们通过盒带了解了《Bad》之前的杰克逊,但隔代听流行歌曲,其感受完全不同,只会有一种钻故纸堆、挖掘历史的逆向探索感。也因此,美国乐迷心目中最棒的迈克尔•杰克逊歌曲是《Thriller》中的“Billie Jean”,而中国乐迷首选肯定不是这一首。
据乐评人平客回忆,他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天津当电台DJ时期,听众点播最频繁的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曲是1991年《Dangerous》专辑中的“Heal the World”。“镜中人”和“黑与白”很可能是极少数中美两国乐迷共同认可的迈克尔•杰克逊名曲。除此,美国乐迷偏爱《Bad》之前的杰克逊,中国乐迷则喜欢《Bad》之后的,泾渭分明。
最讽刺的是,迈克尔•杰克逊在中国轰然洞开之际,恰好是他在美国事业滑坡的起点。80年代末起,杰克逊不再以他的音乐进入新闻视野,取而代之是他怪异的个人生活。
中美乐迷的爱并不同
大约从1993年第一桩性丑闻开始,迈克尔•杰克逊进入了他人生的第三个阶段。此时,美国公众的注意力几乎完全集中在他的负面新闻,虽然这些新闻在中国也被转载,但杀伤力远没有美国那么大。
细究起来,如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侵犯,中国民众比较关心女性受害者,但在美国焦点往往是少年,美媒体热衷报道的恋童癖案件,受害方多半是男性。
而對于迈克尔•杰克逊“洗白”皮肤,是否是背叛了自己的种族和传统,这对遥远的中国乐迷来说,更是不被考虑的话题。
对迈克尔•杰克逊音乐方面的成就,两国乐迷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对于美国流行音乐而言,他的意义在于延续并发展了迪斯科传统,融入了R&B黑人音乐,结合产生一种跨越类型、拥有最大限度受众面的音乐。通俗地说,他站在黑人音乐的肩膀上,却大大超越了黑人音乐。可对于刚打开国门的中国人来说,迈克尔•杰克逊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视听融合,证明了流行歌手还可以有舞蹈家的舞技;而就音乐来说,因为之前我们没有机会实时跟踪Bee Gees、唐娜•萨莫(Donna Summer)和ABBA等偏舞蹈型的歌曲,因此,迈克尔•杰克逊呈现的丰富而强烈的节奏令人大开眼界。在此之前流传进来的港台音乐虽也具有革命性,但它们均以旋律为重心,而迈克尔•杰克逊则显示出流行音乐强烈的节奏感。
当然,他的太空舞步横扫全球,没有国界和文化差异。尽管杰克逊之前已经有很多艺术家(包括法国默剧大师马塞尔•马素)都公开表演过太空舞步,但真正使得它获得全球盛赞的,是杰克逊。舞步本身有难度但并非难到学不会,但作为整个杰克逊舞蹈的闪光点,它展示了表演者对肢体语言的无比娴熟。
另外,迈克尔•杰克逊的音乐录影具有无与伦比的开创意义,它不仅将MTV频道推到文化主流,同时把流行歌曲从纯粹的声乐变成了一种影像艺术。
他只是那个时代的王者
迈克尔•杰克逊是天王巨星,但他对中国乐迷的意义超过了对他本国的乐迷。由于中国大陆连续30年的自我封闭,我们在80年代跟世界乐坛是完全脱节的,中国乐迷没有实时经历猫王和Beatles的魅力,对迈克尔•杰克逊也没有一种身临其境的同步挂钩,这使得很多人以为杰克逊便是史无前例的巨星,以为他对流行音乐的贡献是超越所有前人的,以为是他把美国流行音乐推向了世界。
显然,把“一个时代结束”的标签用在迈克尔•杰克逊身上也是不恰当的。杰克逊的确是音乐天才,但他对流行音乐的贡献很难说超过了猫王和Beatles。这两位的音乐具有强烈的社会性,而杰克逊最大的社会性在于少数歌词所包涵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及他从事的慈善事业,具体表现在“We Are the World”和“Heal the World”等歌曲中。就音乐本身而言,他的综合性远超过革命性。可是,他对音乐表现力的好奇和探索,甚至还不如同时代的麦当娜。
1999年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世纪百大人物,其中20个文学家艺术家名额中,有披头士(Beatles)、鲍勃•迪伦、艾瑞莎•弗兰克林(Aretha Franklin)、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却没有迈克尔•杰克逊——这不难理解,杰克逊是集大成者,但不是开拓者。
这张百大榜单中还有一位流行歌手,名叫Frank Sinatra(弗兰克•辛纳特拉),1940年代红遍全球的歌星(他同时是电影明星,但成就不如音乐)。
美国流行音乐跟美国电影一样,早在20世纪初便征服了世界。像30年代的平克劳斯贝,在老上海便已拥有无数粉丝;经过40年的隔阂,80~90年代上海的报纸上,依然常见到老人对他的缅怀。
无疑,八九十年代成长起来的中国乐迷,再过30~40年,也会记得迈克尔•杰克逊。他是那个时代的王者。但流行歌曲的特征即是对时代精神的高度敏感和精准再现,而这也恰恰是它速朽的根源。再者,以节奏为卖点的舞曲在文化威望的链条上是处于下游的。举例来说,过去十多年,美国电台已很少播放他的歌曲,因为舞曲很少隔代能继续流行。
在中国,杰克逊是内地绝大多数人领略到的第一个海外乐坛的巨星,堪称前无古人,至今无后来者。他的怪癖和神秘非但没有损伤他的形象,反而有助于塑造其王者风范。他结合了童子的音色和王的气派,结合了直冲假声区的美妙高音和快如抽风、柔似柳丝的肢体表达,结合对不幸儿童的真心关怀和对童年纯真的病态向往。如果中国能提供美国那样的文化市场和艺术平台,毫不夸张地说,中国比美国更适合他。
(作者为资深文化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