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燕
摘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适应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管理,是各商业银行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特征出发,分析贷款风险的成因,提出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58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9-0134-02
为解决贫困学生就学难的问题,国家从1998年开始在全国一些省市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1999年国家在全国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帮助了很多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由于我国缺乏全社会的诚信保障机制,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面临着诸多风险,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着很多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继续实施。2004年6月8日,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助学贷款政策作了一些重大调整,并在全国普通高校全面实施。2005年7月,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把过去的“国家奖学金”改为“国家助学奖学金”,同时增加了经费数量,扩大了资助范围,修订了管理办法。新的助学贷款政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学生的燃眉之急,但存在一些问题。
一、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涵义及特征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所需学杂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贫困学生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是由于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以及国家助学贷款自身特点决定的性质给商业银行造成的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特征:
1.借款人信用风险。借款人未来的职业、收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发放贷款阶段难以准确分析判断其未来还款能力,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
2.利率风险。由于整个市场利率水平发生未能预期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国家助学贷款一般采取的是固定利率,并且是一项长期贷款,时间较长,在此期间,利率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变化,给银行带来新的风险。
3.道德风险。由于国家助学贷款自身所带有的公益性质,在发放過程中,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因为国家助学贷款是贴息贷款,其利率相对较低,借款者把国家助学贷款看作是政府为其提供的一项政策性福利工程,甚至认为是贴息为贴本,没有偿还贷款的愿望。
4.合作院校风险。校方在审核借款人资格时,未按规定审核,或院校本身资质较差,学生就业率低,毕业后难以找到工作,无法还款,使银行蒙受损失。
5.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是国家政策与助学贷款不配套或者相脱离而形成的风险。由于助学贷款具有显著的政策性,其政策风险比较突出。法律风险是指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银行债权而导致银行产生损失的风险。
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成因分析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存在缺陷。政府在制订还款期限时,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负担能力。从实际情况看,大学生毕业四年处于低收入、高消费时期,既要为就业、再就业继续投资,又要为恋爱结婚、孝敬父母花费大量的资金。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大,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能找到有稳定收入的职业,许多学生异地求学和工作,毕业生还需负担房租等,因此,有相当比例的贷款无法得到偿还,由此带来的损失银行不得不承担。
2.信用法制环境及信用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个人资信系统还未建立。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个人信用贷款,这就需要建立一个适合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制环境来对个人信用进行管理和约束。实际上,由于没有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和良好的信用法制环境,一旦发生违约,银行无法通过信用制裁来保障贷款的安全,给银行带来风险。
3.大学生信用意识淡薄。诚信是诚实守信,表现为个人的道德品质。信用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体现一定的经济关系,表现为个人的责任、义务和承诺的可靠程度。目前,部分学生信用意识淡薄,贷款心态不正,在助学贷款上认为是贴息为贴本,没有偿还贷款的愿望。由于这些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强,信用素质低下,因此很容易产生信用问题。
4.政策、法规制度尚不完善。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的有关政策措施滞后,造成有些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不能得到贷款,完成学业;对蓄意逃贷者缺乏有效的手段进行处罚,加大了贷款风险。
5.贷款运行的机制还不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政策性贷款,是由政府主导的银行贷款,因此,商业银行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的行为,在贷款运行上只是采取应付态度,根本没有考虑贷款的风险问题。
三、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对策建议
1.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规制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在还款期限上,借鉴国外的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建议将还款期限延长到毕业后1—4年,8年还清,根据大学生毕业4年处于低收入、高消费时期,采取逐年增加还款数量的办法进行,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贷款的违约率。在还款方式上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可采取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收入固定比例还款等方式。同时,与之相应的法规制度必须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还款、付息等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法律明确规定银行、学校、学生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国家助学贷款的欠款惩罚办法,提高违约成本。
2.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大学生信用评级体系。在高校内部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评级系统并与银行联网,该系统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信用行为和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评级。同时,针对我国大学生的特点,结合实名的储蓄账户——身份证——学生证的关系,使银行、社会、学校之间建立起完备、规范、统一的大学生信用查询系统。一方面,银行要考察学生本人以往的思想品德表现;另一方面,银行核定申请贷款者的还款信用,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要做好大学生信用的建档工作,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资信系统,构建一个全社会参与的还贷的有效监督体系。
3.转变助学贷款的担保方式。目前,我国的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其担保方式是个人的信用担保。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加上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导致信用担保等于没有担保,虽然国家建立了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基金,但商业银行还是承担了几乎所有的贷款风险。因此,化解贷款风险的最好办法是变信用贷款为担保贷款,可采取国家担保基金、民间担保、学校或企业担保、学生联保等方式。
4.积极探索助学贷款管理新模式。目前,我国助学贷款管理模式主要是政府、银行、学校负责贷款的管理,没有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功能。因此,可参照国外经验,建立政府、银行、学校、社会其他部门和机构参与管理的助学贷款管理新模式。强化政府、学校、银行的职责,逐步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与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