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还是“电影”

2009-06-29 09:57
数码影像时代 2009年5期
关键词:拟音故事片电视

2008年,好像有人发号召似的,突然在DV纪实类节目中产生了一大批“电影纪录片”(提法不一定准确,暂时这样叫)。这些作品主要出现在“专业”拍DV的人群中。比如电影学院的《膜》、《梦》、《某小店》,中央戏剧学院的《吻》、《洛渍》,中国传媒大学的《就一次》、《零度逃亡》、《在上在下》等等。这些作品往往是短片,它们既像纪录片又像“小电影”。如果按照纪录片的标准衡量,这些节目“表演和导拍痕迹太重”:如果从电影的角度观察,这些作品又“太纪实”,“演员及拍摄用光等都太不专业”。所以这些DV短片就不可能在电视台播出,它们的使命就是小范围传看或送到国外评奖。

实际上这种情况在2003年以后就出现了,只不过近两三年发展的更快了。笔者就曾经在2004年到2008年的5年间,每年拍摄一部这样的“电影纪录片”。比如《悬棺》、《油菜花开》、《弦》等。拍摄这些“电影纪录片”的一个好处就是,能够准确地表达作者的意图,并且会产生较高的获奖率。那么进入新世纪大量产生的这种DV“电影纪录片”与我们日常见到的纪录片有什么区别?所谓“电影纪录片”就是作者先根据现实中的一件事或者一个故事写成一个脚本,然后按照这个脚本,像拍电影一样拍纪录片。它与纪实类纪录片有这样几个区别:

1、纪录片是在纪实拍摄中写解说词,“电影纪录片”是在拍摄前写故事脚本;

2、纪录片是尊重“原生态”纪录,“电影纪录片”是用表演达到作者意图;

3、纪录片是拍摄中寻找故事,“电影纪录片”是根据现实写好故事再拍摄。

4、纪录片杜绝使用演员,“电影纪录片”会根据现实使用演员进行“重演”。

5、纪录片多采用现场声,“电影纪录片”有时候甚至用拟音完成音响效果。

6、纪录片讲究娓娓道来,“电影纪录片”讲究“高潮、悬念、情节、冲突”。

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电影纪录片”并不是所有从事过纪录片创作的人都能完成的。他需要作者有较强的故事编串能力,有故事片的创作功底,需要对构图、色彩、灯光、拟音等等有较多的理解。这样的“电影纪录片”既摒弃了纪实类纪录片的节奏慢、无悬念、采访多、平铺直叙的缺憾,又没有脱离“现实中的真实”。所以在送出国外进行评奖的节目中同等条件下“电影纪录片”是很“吃香”的。这种DV节目形态的出现,为今天的纪录片创作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可选方式。

所谓的“电影纪录片”常常有两个标签:其一,是较多的非纪实画面,包括再现手法拍摄的场景和运用特技处理的画面。在表现过去时空的时候,不再单纯的使用人物的叙述和历史图片资料而是运用真实再现的手法拍下重新扮演的场景构成纪录片中的不同片段;将以往要用人物说话和图片展示的内容外化为有具体形象的电视画面进行表现。当然,其前提应该是通过前面的行文说明或在画面中用某种特技提示使观众明确的知道:这一段落是真实再现的。这种画面的存在导致了第二个标签的产生,相对量大的解说词。与纪实画面相比,这类画面并不具有客观叙事性,或者说它的客观叙事性不容易被认可,因为画面本身是以虚拟的身份出现的即使100%的复原历史,它也不可能被看成事实,它只是一部分视觉元素所以在画面上需要铺陈大量的解说词这个部分是能够被采信的。这两个“标签”构成了一个整体,打个不太确切的比方,好比是编导者将一个普通观众在听到解说词时可能出现的想象有所依据的,具体形象的表现出来了。之所以将上述两个因素称为“标签”是因为在作品完成之前,很难界定它们是优点还是缺点,它们处在一个临界点上,处理得当是增色的亮点,处理不妥则会成为影响全片的败笔。

在多元融合的时代,我们用拍故事片的手法拍纪录片,用拍纪录片的手法拍摄故事片,没有什么好还是不好,可以还是不可以的问题。只要好看,只要能够愉悦大众,任何创作手段和方式都可以尝试,况且Dv还是一种“个性化”创作的片种,它在创作方式上的驰骋,一定会给我们的纪录片家园带来一抹清新的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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