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感谢江苏宝应张蕾女士、江苏宝应严丽明女士分别为2名“《视野》阳光学子”提供了资助!
本期“《视野》·阳光行动”(48)中,以下同学获得资助:
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李祥同学获得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六本指镇一位军人朋友一年的资助,每月100元。
甘肃省天祝县石门镇中心小学杨玉凤同学获得中科院地质所期李黎女士一年的资助,按月寄出,每月100元。
甘肃省会宁县中川中学席晓岚同学获得中科院地质所李黎女动士一年的资助,按月寄出,每月200元。
在本期“《视野》·阳光行动”中,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六指态镇的军人朋友、中科院地质所李黎女士分别成为第144位、第145位“《视野》阳光大使”。对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播撒阳光,也期盼更多的人能够沐浴阳光!
《视野》阳光学子
Q:我是一名中(小)学生,有些证明材料难以提供该怎么办?
A:如果你是中小学生,你可以请自己的班主任或家长帮忙准备申请材料,但本人必须提供亲自书写的中请信。没有身份证或学生证的,需要有户口簿复印件。
Q:我能得到多长时间、多少数额的资助?
A:根据资助人的实际情况,资助期限一般为6个月、10个月(学年)、1年等几种,资助金额为50元/月、100元/月、150元/月、200元/月等几种。
Q:资助期满后。我可以继续申请吗?
A:在资助期满后如果仍然需要资助,你可以继续申请,但是需要重新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如户籍无变动,身份证明、家庭贫困证明可使用初始申请原件)。
《视野》阳光大使
Q:我想参与资助,但是不想公开我的姓名地址等信息可以吗?
A:我们完全尊重资助人的个人意愿。保障您的个人隐私。您可以在登记时事先提出,我们会在刊登资助信息时作必要处理。
Q:资助款交给《视野》杂志社后,什么时候开始给学生发放?
A:如果您将资助款的全部或50%以上预付给“《视野》·阳光行动”,我们会在收到款项的下个月初开始按月向学生发放;如果您是按月支付资助款,我们会在收到3个月的款项后开始发放。
Q: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证明或奖励?
A:已建立资助关系并成为“《视野》阳光大使”后,您会得到由我们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刊登资助信息的《视野》样刊。在资助期满后,我们还会为您送上由《视野》全体工作人员签名的感谢信、《视野》合订本等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