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安
1
我还记得她在离婚前,最后一次陪我去商场里照大头贴,特意地系了浅蓝色的丝巾,又去美发店烫了小波浪的卷发,喜气洋洋地,在一群蜂拥而出的学生中间,翘首张望着我。看见我背着大大的书包,无精打采地走在人群的最后面,即刻兴奋地冲我尖叫:安小谈!安小谈!!
我在一群学生嘻笑的回望里,微微地蹙眉。如果不是她很快就要离开这个城市,我想我会立刻任性地扭头,随便去一个她找不到的地方,让她着急,让她愤怒。可是那一天,17岁的我,还是决定,给她一个面子。
她给我在商场里买了一大堆的零食,我抱着喜欢的薯片,没心没肺地边吃边跟着她走。40岁的她已经有些讨人厌的絮叨,让我以后好好读书,考到北京去,要跟班上的三好生某某某看齐,别再小孩子似的只记得玩。我漫不经心地听着,不搭理她的自言自语。似乎,这次她的离开,不过是与平常无异的一次出差,或者又与父亲吵了架,一个人出去花钱旅行。
她一直是个独立的女子,却不知为何,养出我这样一个好吃懒做的丫头,将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还连带地,拖累了她的个人的幸福。
我知道她一直都恨我,她总是说,如果不是我,她绝对不会在这样一个小而无趣的城市里,待上17年。如果当年没有一气之下,为了与父母作对,嫁给了丝毫没有生活情趣的父亲,她根本不会去做什么无聊的会计,而是跟她的初恋情人,飞到北京,做一番自己的事业。
我对于她的这类“如果”,丝毫不感兴趣。我很坦然地面对她的各种指责和抱怨,并因为能够这样拖累于
她,让她无法得逞,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而觉得有报复般的开怀。
2
她走得义无反顾,毫无留恋。我陪她与父亲,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是个冬天,走廊里寒气逼人,她与父亲,隔着两米远的距离,将视线,飘渺地投向我。
我知道其实她很想听一句我的挽留,或者是撕心裂肺的哭泣,这样或许她就会放下她想要的生活,继续过平淡乏味的人生。可是,偏偏我这样的无情,嘴里扑扑地吹着泡泡糖,双脚随着摇滚乐的节奏,在地板上不断地打着拍子。我在对面一扇窗户里,瞥见自己这样张扬的模样,知道很是讨厌,且让她觉得伤心。可是,凭什么我要讨好她,尤其是在她毫不留情地,将我与父亲,丢下飞走的时候?
她与我拍的大头贴,每一张上,几乎都是她鲜明夸张的笑容。而我,则一脸慵懒寂寞的倦容。甚至,有那么一张,我还毫不客气地,在她刻意的亲密里,打着哈欠。我将这些大头贴,丢在她临走时,送我的一堆零食和衣服饰品里,自此再不愿意想起。
我很快地将她忘记,为了自己的未来,拼命学习,并背起画夹,行走在各个城市的辅导班。她曾打电话给我,说,北京的辅导班力量很强,如果想来,记得告诉她一声。
我当然想去北京,那里的环境,不是居住的小城市,所能企及的。可是,我不需要她任何的好意与帮助。除了钱。
那笔去北京的钱,我开口给她要的时候,她略略有些犹豫。我听出她的犹疑,即刻生了气,讽刺道,哦,对不起,我忘了,你现在在繁华的北京,有了新家,可以丢掉过去的包袱了。
她还想说什么,却被我啪地挂了电话,且关机,再也不肯将她想起。
3
但我还是报复似的,以她的名义,向小姨借了一笔钱。而后自己坐火车,去北京一所美院,学习绘画。
我住在美院旁边的地下室里,潮湿,阴冷,晚上熬夜画画,常常握不住笔。这样的时候,我便恨她,恨她可以在北京的某个角落,环拥着爱情,守着一窗的阳光,喝一杯咖啡,或者绿茶。就像,我一次次忍不住,在画板上几笔勾勒出的风情一样。
她终于从小姨的口中,知道我已经来北京的消息,于是便一次次打电话来,小心翼翼地说,什么时候有空,她带我去吃麦当劳。我对此嗤之以鼻,说,我才不要吃垃圾食品!她一定是红了脸,有些语无伦次,说,垃圾食品不喜欢,咱不去吃,你想要什么,在北京,我买给你,送去给你,你不用跑路过来。
我突然被她的絮叨,弄得没有心情,奋力地朝她喊:我想要的,你永远都给不了!她听着我的怒吼,许久都没有做声。
我想她真是一个自私的女人,我一生下来,就在她的心里,被视作一个多余的人;而今,她有了新的家庭,更可以将我视作外人。而我这样一个外人,是不能被邀请去她的家里,破坏她得之不易的幸福吧。
她在第二天,不知怎么打听到我上课的学校,在校门口,将我成功截住。我看着她穿着某个饭馆或者商铺的工作服,很奇怪地盯着她,看了片刻。她终于意识到我对于她服装的关注,急急地解释:今天闲着没事,帮一个朋友,值一天班,在家里太憋闷,权当出来逛逛。
我将脸别过去,不再听她这样鲜明的炫耀。她搓着手,想要过来拉我,却被我用力甩开去,而后径直大踏步地向前走。
她就这样跟着我,走过一家又一家的餐馆,像一个忠实的卫士。不断的有人朝一前一后一冷一热走着的我们,投过好奇的视线。我被这样的好奇,弄得心情郁闷,终于走得疲惫,随便迈进一家餐馆,坐在门口的桌子旁,便再也不肯起来。
而她,却是朝我失声叫起来:小谈,别!
4
她当然没有来得及阻止接下来发生的一切。
其中一个貌似老板娘的胖女人,很不客气地朝她喊:马旭兰,大中午的,正是最忙的时候,你跑哪儿去了?到处找你都寻不着,如果不想干,辞职另寻出路去,别拿了钱不出力气!北京像你这样一大把年纪又等着钱用的家庭妇女多的是!
我看着门口一脸窘迫和谦卑的她,有些陌生,又有些隔膜,似乎,被那个胖女人训的,不是与我生活了17年的她,而是另外一个我习以为常的,偶尔会给予一点同情的外地女工。
她快步地走过来,低声且近乎哀求地,对我说:小谈,我,我去给你做吃的。
这一句她在家里都很少说的话,在如此小的一个餐馆里听到,让我的心,犹如被一把锋利的刀子,无情地滑过。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离开,假装什么都没听见,还是留下来,继续看她的尴尬一点点地被我的视线残忍地拨开,露出鲜红的血肉。
那顿饭,是她求了师傅,亲手做给我的。是一碗我爱吃的西红柿鸡蛋面,平日几分钟就可以全部吃进肚中,那一天,却像是吃了漫长的一年,一直吃到我的心,与手一样冰凉。
我在回地下室去的路上,终于朝她发了火。我讽刺她,挖苦她,说她只要面子,以为来北京多么好,原来不过是做最底层的女工!所谓的功成名就的初恋情人,也是个骗子。
她一直默不作声地听着,是到最后一句,她突然间愤怒:不准你这么说他!他再穷我也不会离开他,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才能明白,不让我为你操心?!
她就那样在北京冬日傍晚的风里,旁若无人地哭起来,像个无助落魄的迷路的孩子。
而我,终于在这个头发蓬乱、神情脆弱的女人面前,败下阵来。
我第一次,像个勇敢有用的成人,一步步朝她走过去,并在她的面前,无比矫情地,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她瞬间停止了哭泣,在我的怀里,别扭地整整很不体面的头发。
她粗糙的手,就这样碰到了我的脸,很凉,很干,带着北方空气的凛冽,粗硬地擦过去。
我终于看到了时光,在她的肌肤上,留下的无情的足迹。我以为她还是那个可以与我不休吵闹、刚硬烈性的女子,我以为她依然经得起我百般的折磨,我以为她对我的讨厌,与生俱来且永不会消减,我以为我在她这样黯淡的生活里,会没有丝毫的难过,可是,那从出生就注定了的因子,还是如此畅通无阻地,就从她的心里,注入我的血液。
而我们,就这样在北京陌生的街头,彼此妥协,亲密无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