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晓峰
常有孕妇询问医生,自己在不知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药物,胎儿还能不能要?分析孕期服药对胎儿的影响,可以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出发,而不应单纯考虑药物的药理作用。
用药时间最关键
服药时间发生在怀孕3周以内,称为安全期。此时胚胎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到有害物的影响,细胞损伤难以修复。如果胎儿质量不高,机体会优胜劣汰,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产。如果这时服了药物,又没有任何流产征兆,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
孕5周~8周称高敏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不安全药物最容易导致胎儿畸形,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症状加以判断是否继续妊娠。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终止妊娠。
孕8周至孕5个月称为中敏期。此时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是否终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虑后再作决定。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穿刺、脐血检测、B超等监测胎儿生长情况,了解鼻骨长度及颈项皮肤厚度。若发现胎儿异常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尽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
孕5个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胎儿各脏器已经基本发育完全,对药物的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易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丁可引起耳聋。
“硬挺”殃及胎儿
通常孕期用药最多的是抗生素和解热镇痛药。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并尽可能在医师的指导下用药。孕妇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末次月经时间或已怀孕和妊娠时间,而且作为准妈妈,更应该对下列药物有一定了解。
怀孕3个月内禁用药 抗组胺药、抗凝血药、抗癫痫药、抗癌药、磺胺类等,如氨甲喋呤、氮芥、敏克静、苯妥英钠等。
整个妊娠期禁用药 抗感染药如链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影响内分泌的药物如丙酸睾丸素、己烯雌酚、他巴唑以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等。
妊娠后期至接近分娩时的禁用药物 麦角新碱类药、峻泻药、奎宁、奎尼丁、巴比妥类药、利血平、阿司匹林、吗啡及其他镇静催眠药等。
孕期禁用的中药 螈青、天雄、乌头、附子、野葛、水银、巴豆、芜花、大戟、地胆、红砒、白砒、水蛭、蛇虫、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麝香等。
用药牢记三原则
⑴妊娠的最初3个月是胎儿的各器官分化、发育、形成阶段,3个月以后,除生殖器和中枢神经系统进一步发育外,胎儿的多数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前3个月尽可能避免用药。
⑵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确有可能致畸的药物。在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选取在临床上使用时间较长的、相对安全的、对胎儿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多种药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
⑶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孕妇,妊娠后应根据病情适当减少药物用量,或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
(摘自《大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