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超
在拙文《论语》“慎言”思想的三重依据中,笔者指出,对于孔门弟子,无论修仁、复礼、培德,还是从政,言语之道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其核心正在于一个“慎”字。对此,《论语》中有丰富的相关记载,可以说,构建了一个与其说展示、毋宁说告戒儒者“如何慎言”的言语思想体系。
一、言说场合之慎
首先是大的政治气候。《宪问第十四·第三条》孔子说:“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同逊)(政治清明,言语正直,行为正直;政治黑暗,行为正直,言语谦顺)。”146其次是具体言说情境。《乡党第十·第一条》:“孔子於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孔子在本乡的地方上非常恭顺,好像不太会说话的样子。他在宗庙里、朝廷上,有话便明白饿流畅地说出,只是说得少)”98;《第四条》:“过位……其言似不足者(经过君主座位……言语也好象中气不足)。”98以上三章表明,孔子居身处世,未尝有不慎于一言;但也绝非机械木讷,而是本着仁、礼等儒家伦理原则,在不同场合得体地作出合乎自己身份的言语表现。
二、言说对象之慎
其一,对尊长,讳言其错:劝谏不失敦厚;谈敏感的事情含蓄委婉。《述而第七·第三十一条》讲到,鲁昭公娶同姓夫人,孔子却违心地称之为“知礼”60;对父母的过失,孔子则认为“劳而不怨”地“几谏”(稍加(或说委婉地)规劝)60(《里仁第四·第十八条》),以不违孝道。对老师,当谈及敏感的出世话题,子贡以“美玉韫椟(《子罕第九·第十三条》)”76设喻比托,含蓄巧妙,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尴尬和不快。其次,《乡党第十·第二条》描述孔子“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阉阎如也(上朝的时候,跟下大夫说话,温和欢愉;跟上大夫说话,恭敬正直)”82,可见孔子是以相应言谈情态礼遇不同政治身份的人物。此外,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慎重选择哪些人能与说,哪些人不能说,即《卫灵公第十五·第八条》所谓:“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不可以跟他说,却跟他说了,就是说错了话)。”
三、言说内容之慎
罕言:《公冶长第五-第十三条》中,子贡说:“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老师关于天性和天道的言论,我们听不到)”又,(《子罕第九·第一条》)“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孔子很少谈到功利、命运和仁德)”。不言:《述而第七·第二十一条》:“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不谈怪异、勇力、叛乱和鬼神)”;《子路第十三·第三条》:“君子於其所不知,盖阚如也(君子对他所不懂的,大概采取保留态度)。”总之,对那些不但不容易说清楚反而可能引起更大迷惑的道理(如“性”与“天道”)以及那些儒者所鄙斥的事项(如“利”、“力”、“乱”等),孔子要么少说,要么干脆不说,表现了对言说内容的慎重选择。
四、时机、分寸、音声之慎
时机:《宪问第十四·第十三条》中,孔子不以“时然后言(到应说话的时候才说话)”轻易许人,表现出对这一言说品格的高度看重;《季氏第十六·第六条》中他又说:“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没轮到到他说话,却先说,叫做急躁)”。显然,孔子对发言的时机相当重视。
分寸:《颜渊第十二·第二十三条》:“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忠心地劝告他,好好地引导他,他不听从,也就罢了,不要自找侮辱)”。从劝告朋友的角度。孔子认为要适可而止,以免自取其辱;这实际上也说的是说话要注意拿捏分寸。
音声:《述而第七·第十八条》讲孔子:“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诵诗,读书,行礼,都用普通话)”;《泰伯第八·第四条》中曾子说:“出辞气,斯远鄙倍矣(多考虑言辞和声调,就可以避免鄙陋粗野和错误)”。不难看到,对于追求“文质彬彬”(内容形式恰到好处)的儒者,慎言之道自然也包括发声吐字的言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