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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是什么?2009年7月9日~11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在少林武术的发源地河南登封召开的武术定义和武术礼仪研讨会,关于武术定义的研讨得出了初步答案,其具体表述为:武术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运动形式的传统体育。武术新定义的诞生,是武术事业发展的新的里程碑。
从古代战争中走来的武术,在中国传统文化数千年的哺育之下,逐步由野蛮、血腥的搏杀格斗技术,演变为文明的体育文化形态。体育属性的凸现,为告别冷兵器时代的武术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武术由技击到体育的转变,带来了人们认识上的革命。武术是什么,这一武术理论研究中最基本的问题,伴随着人们对武术认识上的深化与武术发展实践的推进,面临着新一轮的嬗变与重新界定。
在国外中国武术被叫作功夫,民国时期将武术称为国术。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武术工作,将武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瑰宝,并作出了挖掘整理提高的指示,同时对武术理论研究也更加重视。如何界定武术,给武术一个恰当、明了的定义,关系到武术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律、主要任务,对整个运动项目的提高和发展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因此新中国成立后专家们对中国武术的定义非常重视也非常慎重,在此之前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正。
1961年首次出版的体育院系武术教材,对武术是这样定义的:“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体育形式。它具有强健筋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遗产。”该定义仅强调了武术的锻炼价值,对武术的技击属性未曾提及,强调了武术的民族性,而把武术中史学部分的内容与基本理论的内容相混淆,在武术本质特征问题的界定上存在着盲点。
1978年第二版本的武术教材正式问世,该教材对武术定义重新做出了界定:武术“是我国(传统)的体育项目之一,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动静疾徐、攻守进退、刚柔虚实等矛盾相互转换的规律进行格斗或编排的徒手与器械套路的演练”。整个定义是对武术产权、素材、规律和形式的认识的总和,是对武术特征和形式的一般说明。两次定义相比较,1978年版本中的定义具有文字冗长、内涵空洞、规律庞大的特点,该定义一直延续使用了10年。
1988年中国武术研究院曾将武术确定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此定义言简意赅,突出了武术的民族传统和内外兼修,因此采用至今。
武术定义为何会有这样三次层层递进的改革呢?这就要追溯到武术由技击术向体育的变迁,以及武术技击本质的回归两个方面。
武术萌生于原始人类的生产、社会和宗教活动。在狩猎、战争和祭祀过程中,以我们祖先创造锋刃工具的能动性、使用工具方法的主动性、运用格斗技术的自觉性为标志,人们将一些有效的攻防格斗技术进行总结、传授和演练,使之由本能的自卫活动转变为有意识的技击技术,便形成武术的萌芽。在人与人的搏杀格斗中,大量磨制锋刃的生产工具逐渐演变为互相残杀的武器,使用兵器的技艺及战争所需的格斗技术也逐步从生产技术中分离出来,人们把在战争中比较成功的搏击方法加以总结,反复模仿、习练,传授给下一代。
中国古代虽无“体育”一词,却有着丰富多彩的体育类活动。无论西方还是东方,有许多体育项目都是从实战搏杀的技击术逐渐演变来的,中国武术的体育化进程同样遵循了这一规律。1961年、1978年对武术的定义,就体现了武术的体育化进程。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人类认识事物都遵循由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规律。在人们认识武术的体育属性之后,便随之深入探寻武术不同于其他体育运动项目的本质差异,即技击本质。1983年出版的体育系统用教材《武术》写道:“武术,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动静疾徐、攻守进退、刚柔虚实等矛盾相互变化的规律编成的徒手与器械的各种套路,或在一定条件下遵循一定的规则,两人斗志较力,形成搏斗,以此来增强体质、培养意识、训练格斗技能的体育运动。”至1988年武术的概念又有了进一步的进化:“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搏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武术不是一个单一的运动项目,它的性质、形态、分类等都可以表现出武术的博大精深,由此可以将武术概念进行延伸,由武术的多元性延伸进行不同方面的划分,而这种多方面的划分也同样促进了武术定义的发展。20多年来,对于“什么是武术”的疑问,武术界人士往往各有各的看法,更难用一句话说清楚。在本次研讨会中,来自30多所高校体育或武术院系的专家学者60余人,通过讨论、争辩、建议,综合意见后,初步给武术下了一个比较确切、简明的定义,对于今后武术明确发展方向、把握发展规律、确定主要任务有着重要意义。
此会议对以往的武术定义进行了修改与完善,修正后的武术定义突出了文化性、技击性和传统性,将“技击动作”改为“技击方法”,在运动形式中增加了“功法”,最重要的是增加了“以中华文化理论为基础”的界定,将“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改为“传统体育”。
中国武协秘书长康戈武说,新定义告诉人们,武术不仅仅是一个体育项目,这就突破了原定义的局限性。更值得关注的是,国家主席胡锦涛2月在访问毛里求斯时对当地习武者说,学习武术,一可以健身,二可以了解中国文化,三可以增进中毛两国人民的友谊。而武术的新定义与这三种功能是完全契合的。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武术也不断走出国门一展风采,在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友谊、促进文化交流方面作出了贡献。武术之所以能繁衍至今且日益发展,是由于它具有健身、防身的双重作用,它能满足民众强健体魄、陶冶性情的需要,遇到压迫或强暴时可成为人们御强抗暴、抵抗外侮的手段。源远流长的中国武术在它的发展演进的过程中,始终充满着人民的智慧。长期的社会实践,使它形成了独特的民族风格和特点,蕴涵着深邃的哲学思想和道德观念。武术作为国术、文化瑰宝,不但深受我国人民喜爱,而且也受到国际友人的青睐,成为传播友谊、增进健康的使者。由此得出的“武术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运动形式的传统体育”的新定义,更贴切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