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百分比结算利润办法在施工企业的运用

2009-06-08 02:48张圣栽
会计之友 2009年31期

张圣栽

【摘 要】 选择恰当的结算利润办法是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问题。文章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结算利润办法优缺点的对比,指出唯有完工百分比法最为科学、适用,并对该办法的具体应用作了分析。

【关键词】 完工百分比; 结算利润办法; 成本投入法

一、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是专门从事建筑施工的生产型企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生产的产品主要是房屋、建筑物等,它的基本生产活动是施工生产活动,其生产活动和经营方式具有特殊性。首先,生产的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单件性,形体庞大、功能多样性,使用寿命长,价值大;其次,施工生产活动具有流动性、长期性、综合协作性;再次,生产经营业务不稳定,管理环境多变,机构人员变化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建筑施工企业是在建筑市场通过参加招投标,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建造合同,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上述特点直接影响和决定了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同于其他企业,必须满足和适应施工企业履行合同过程中施工活动的特殊管理要求。

二、建筑施工企业结算利润办法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建设工程,组织施工活动,消耗人力、物力、财力,最终把建设好的建筑产品移交给业主使用,同时也获得工程价款的收入。收入扣除消耗支出就是盈利。周而复始,维持了施工企业的生存,而盈利可以为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加积累。作为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必须连续、客观、全面、及时地反映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经济活动,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等核算制度,归集费用支出,确认计量收入,算出最终经营成果。而利润是企业最终的经营成果,也是考核管理者经营责任最关键的财务指标。因此准确结算利润,选择正确的办法至关重要,它是施工企业最核心、最关键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同的结算利润办法,得出的利润经营成果不同,不恰当的方法无助于准确界定管理者责任,对企业决策也是一个致命的误导。

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活动的特殊性,给施工企业会计和财务管理提出了特殊要求。一方面,由于施工过程周期较长,一个工程从开工到完成,少则几个月,多则数十年,往往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因此建设单位采取按施工进度预拨工程进度款,最后完工清算,建筑施工单位几乎在每个会计期间都会收到工程进度款,这也是行业惯例。另一方面,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持续不断投入人工、材料、机械和其他费用,形成合同费用。这样就存在一个应在哪个会计期间确认计量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和合同毛利的问题。在实务中有以下三种办法:

(一)中间结算

中间结算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特定要求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盘点、统计、测算,进而确认合同收入的一种结算利润办法。这一办法的优点是在每一个会计期间都确认和计量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合同毛利,而且数字比较准确,得出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缺点是可操作性差。因为是在工程施工进程中的某一时点,要有许多专业人员利用专门技术对已完工部分进行科学测算、统计、盘点,计算出已完工程量,再套单价算出阶段性工程价款。这一过程要动用大量专业人员,耗费许多人力资源,从工作开始到结算出结果,要十天半个月。工程每天都在施工,已完工程量和未完工程量每天都在变化着,不能因此而专门停工,否则就得不偿失。这一结算利润办法虽然准确,但可操作性差,很少施工企业能做到,因此很少被采用。

(二)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哪个会计期间都不结算,待到工程完工清算时一并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和合同毛利。平时收到的工程进度款和支付的合同费用都先一直挂账。这一办法最大的优点是数字非常精确,平时又不需盘点中间已完工程量,可以省去许多繁杂工作;缺点是在施工过程中的会计期间都没有经营成果反映出来,使企业的经营业绩无法及时得到体现,不利于期间管理责任的界定,也不能为企业的经营决策及时提供参考和依据。另外,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施工过程周期长,工程完工移交业主使用后,在办理最终工程价款清算阶段时时间很长。建设单位往往急于工程竣工早日交付使用,一旦投入使用,对审核工程决算却是拖拖拉拉,你急我不急,施工单位甚是无可奈何,这已是司空见惯。再者,从会计理论上讲也有悖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因此这一办法施工企业一般不采用。

(三)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这一办法是综合考虑上述两种办法的优点,即在每个会计期间都能确认计量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和合同毛利,又不必消耗宝贵的人力资源去中间盘点已完工程量,因此绝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结算利润办法。

三、确定完工进度的方法及其对比

完工进度的确定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关键。因此合理确定建造合同完工进度,能为进一步确认和计量当期合同收入和当期费用提供坚实的科学基础。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有以下六种方法。

(一)成本投入法

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其计算公式是: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这里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但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采用成本投入法必须事先测算预计工程总成本,包括税费,因为税费是施工企业先收后付,属代扣代缴性质,不属于企业的收益。采用成本投入法反映的经营成果,谨慎而保守,符合谨慎性原则。另外,通过编制成本计划可以在施工过程中有效控制实际成本的支付。因此成本投入法适用性强,符合施工企业的特殊管理要求。

(二)对外统计工作量法

根据对外报送的已完工统计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其计算公式是:合同完工进度=(已完成的对外统计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100%。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由合同总价款、签证索赔、合同变更组成,这一数字容易索取也较准确。问题是施工企业为能获得建设单位多拨付工程进度款,往往采取多报工作量,这个数字是极有水份的。如果用来作财务核算依据,算出的财务结果也必然有水份,虚增了利润,因此这一方法缺乏科学基础。

(三)对内统计工作量法

根据对内报送的已完工的统计工作量占合同预计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其计算方式是: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对内统计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对内统计工作量是由施工企业生产部门根据施工现场结算出的已完工作量,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人为判断因素,如工作人员工作认真程度、专业水准等,这些在客观上无法准确预测。有时,工程项目经营责任者为扩大业绩,好大喜功,往往有意虚报。如果以此作为财务结算收入依据,也同样虚增经营成果。因此一样缺乏科学基础。

(四)监理审核统计工作量法

根据监理审核的已完工统计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其计算公式是: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监理审核统计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监理审核统计工作量是监理单位在施工企业对外报送统计工作量的基础上,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定后的已完统计工作量。监理单位是受雇于建设单位,被建设单位制约,其行为往往有失公允。为了能尽量少拨付工程进度款,节约资金成本,实务中监理单位往往有意多核减,经审核后的已完统计工作量偏离了实际。以此依据结转财务收入,会少反映经营成果。因此施工企业普遍不赞同这种方法结算利润。

(五)实际工程款法

根据已经收到的工程价款占合同预计总价款的比例确定。其计算公式是:合同完工进度=(已经收到的工程价款

÷合同预计总价款)×100%。如果以此确认合同收入,就是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因此不可采纳。

(六)实际测量法

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五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量,而应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因此较少采用。

综上所述,以上六种方法中唯有成本投入法,既有科学依据,又适用、可操作性强,也遵循了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笔者以为应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加以推广运用。

四、应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结算利润的优点

(一)更加符合谨慎性原则

结转财务收入不再依据统计工作量或监理审核工作量,而是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收入,可操作性更强,且客观公正,避免了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再者,完工百分比结算利润办法要求在确认收入时,要判断相关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否则只确认合同成本,不确认合同收入,避免了潜亏挂账的可能,因此采用完工百分比结算利润办法核算更符合会计原则中的谨慎性原则。

(二)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全面、更准确、更真实、更为适用

为更好地实施完工百分比结算利润办法,笔者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完工百分比计算表》,用以披露完工百分比结算利润办法的有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毛利率测算过程、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合同总价款、已办理结算价款、已收工程款等,信息详细、全面、直观,可被报表使用者直接采用,适用性强。

(三)可防范财务风险

首先,以合同成本确认收入,统计工作量或监理审核工作量只作参考和对比分析,可避免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做账,防止吃“过头粮”而产生潜亏;其次,一旦相关经济利益不流入企业,这时只确认成本,不反映收入,防止虚增利润和挂账利润现象。

(四)有利于成本控制

完工百分比结算利润办法首先要求编制尽可能符合实际情况的工程项目计划成本,从而测定毛利率,而成本计划可用于控制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从而达到实现预期利润的目标。

笔者认为,建筑业是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行业,这种特殊性给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提出了特殊要求,而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因素,也给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准确核算带来了难题。在探索和分析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时,发现只有完工百分比法才符合施工企业的管理要求。多年的实践也进一步证明,以成本投入法确定完工进度最科学、最适用、最能反映施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参考文献】

[1] 杨进军.施工企业会计教程[J].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

[2] 吴玉晶,沈杰.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的普通应用[J].基建优化,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