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梢头二月初

2009-06-04 04:23
美文 2009年10期
关键词:狼狗小S老师

杨 琴

九中营地

九中旗语:以文兴校、以文培德

上榜理由:欣赏现在的学生这样快乐写作,用一种爽朗、达观的精神描绘花季雨季的青春,从作者明媚诙谐的文字里分明看到了对生命的热爱和坚毅。题目不仅是现阶段中学生写作的流行色,该文更有着深厚的文学功力和作者对生活对世界乐观积极的态度。虽然是描写成长中的点滴小事,但字里行间无不彰显大气,这是文学的一种境界。

(点评人:潘皓)

有一人说了这么句话:好汉不提当年勇。我想想也是,于是打算放弃写这篇类似回忆录的东西,但是又有人戏言,就你当年那几件破事也算“勇”?那咱都是将军级的人物了。在狠掐了自己第N次之后,我仔细想想,也是啊,再说我写了又咋的,难不成还会像韩老兄那样讲了回不中听的话就遭CCTV的封杀?如今这世道,还是平凡好,想说就说,想唱就唱,弄不准还会成一超级女声。

言归正传。说到当年啊,我还真是一点儿都不腐败,那叫一个豆蔻啊,连啥是李宁啥是特步都摸不准,而且天地良心,那时我绝对是一个根正苗红的无产阶级拥护者,还戴着红领巾就迫不及待奔向共青团,就差没提入党申请了。我这会儿寻思。要不是那时年龄不达标,估计我入党申请书都写一堆了。

我记得很深的就是那时上体育课,当然那时没高中这么轻松,体育课上的内容都排得很满,而体育老师大李又是一个相当难搞的老师,所以让我直接讨厌上了他。我那时成绩有点糟。注意,只是有点,绝不是一塌糊涂,因为除了50m,样样还是能合格的。我弄不懂的就是为什么50m别人跑8秒,我就非得跑10秒呢?不过我得承认,这和我平时训练时当逃兵有关。所以,那时老K差点成了我的偶像,除了他的50m只要7秒以外,高我25公分的海拔也绝对让我汗颜。后来,我向他请教经验,他说你就想象自己身后跟着一只大狼狗,特凶、特恶,眼冒绿光的那种。你肯定能跑快了。我一听这话特沮丧,我说我觉得你形容的那只大狼狗不就是大李吗?每次见我跑都特凶特恶眼冒绿光,你想我能冲一只大狼狗飞奔过去吗?他敲我头,谁叫你每次那么不认真。我撇撇嘴,要是大李哪天对我美笑,说不定我良心一发现就给他好好跑一回。

事情没有结束。后来有次测验的时候。我真的看到“大狼狗”对我笑了。大李笑眯眯地说,不错,有进步。弄得我当时一愣,心里那个感动啊,差点就热泪盈眶了。后来,我就有点认真了,以至于在中考体育测验时,我一鸣惊人:50m跑了满分!知道成绩后。我就站在那儿一个劲儿悲壮,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不对,不是这句,是我对自己的景仰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呃,有点自恋)后来我回忆起自己破纪录的表现,又有点埋怨大李,要是他能早点对我笑,说不定我今天可能站在奥运讲台上领奖,估计也没刘翔、菲尔普斯什么事儿。

小S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虽然她既不漂亮也不温柔,可我就是喜欢她身上那股豪迈劲儿,敢怒敢笑,敢作敢当,我和她之间的关系绝对五星级。那时,她喜欢和一群男孩子抢篮板,其实都是一群菜鸟,可她还是乐此不疲地抢这个抢不到的篮球,还不忘豪迈地甩甩她帅气的短发。有件事儿我记得很深。那时班上选班干,老师说得选个泼辣点的人,话没讲完。全班一致喊出了她的名字,其“辣”可见一斑。

那会儿离我们最近的应该是中考,可我们最关心的却是考大学。我说我得进军北广,她说她就上清华,因为清华理科专业好像比北大好点。现在回想起来,心里酸酸的,估计当时我们都以为天的高度可以丈量吧!

既然说到了小S,我得说说她的情感史。那真是一部长篇加续集啊!每一次都差不多,不外是相思加暗恋。别看小S人大大咧咧,倒是挺多情的。哎,我就不臭她了。其实她也有被恋的时候。那时。我们刚告别红领巾,一群爱学习的学姐学长们为了考到好学校,流行下晚自习后到办公室开夜车。我和小S头脑一发热,也在某晚去了。去了之后才发现,原来这群悬粱剌股的家伙不是书呆子,也会笑也会闹啊。其中有一个初三的老兄,我确实不记得他的名字了,姑且暂定他为×吧。我注意到他是因为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是一个腰别BP机的大哥。都奔21世纪了,还有人这么怀旧!后来不知怎么就认识了,对我们这俩走路还会蹦蹦跳跳的小学妹,他显得颇有“大哥”风范。可是后来,我发现他眼神不大好使了——和小S在一块,他常常会忽略我的存在,搞得我当时还挺郁闷。后来……就别问后来咋的,毕竟几个乳臭未干的丫头小子,谁都不敢捅破那层纸,所以故事也就随着×的毕业而剧终了。

生活依旧不紧不慢地进行,小S的头发短了长,长了短,就餐时间还是会和小S一起手拉手在林荫小道上奔跑。偶尔会很安静,一边喝着温温的白开水,一边听Z哥在对面的音乐教室唱何炅的《栀子花开》。

说到Z哥,我不得不隆重介绍一下他(热烈鼓掌……)。其实叫他Z哥,我还是挺汗颜的,人好歹也是一位人民教师啊。其实以当时我们的觉悟程度来看,他一点也不像老师,难道老师不应该是神勇无比绝对权威,最好戴副深度眼镜的夫子吗?可人Z哥不同:一身休闲装穿得又帅气又精神。第一次走进我们教室,愣是让咱们觉得班上来了一位新同学。留级生的那种。而当他开始弹钢琴的时候,又一次使我们这群小屁孩目瞪口呆,趴在桌上看他弹《蒙娜丽莎的眼泪》、《I Believe》。什么叫高山流水,什么叫余音绕梁,Z哥就是最好的例子。后来才知道,他是新老师,和我们一起进的这所中学。

再后来,我们学校就有了音乐教室。不巧的是,正好它就设在我们教室对面。于是,在某个冬日暖暖的午后,就经常可以看到Z哥在阳台上弹着吉他,抑或是在钢琴前“高山流水”。有时他会站在阳台上望着远方,琼瑶小说看多了的我们就看到了他眼神中的忧郁,只是那时候我们不明白,他到底在忧郁什么呢?

我们那一群豆芽菜似的丫头片子,哪能抵住这样的诱惑?Z哥在我们身边这一群还淌鼻涕抠脚丫的男同学之间更显得无与伦比。岂止是帅啊!Z哥简直是一匹绝对彪悍的白马,五星级的那种。

其实提到Z哥的另一个原因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说想考北广只是儿时的一个美梦,那么z哥就是让我把美梦变成理想的那个人。当然现在看来,这个理想依然是相当渺茫,机率几乎为零。其实也没咋的,就是那时Z哥偶然发现我普通话讲得还可以,于是让我和他搭档主持了一个校园晚会。你想想Z哥啊,还搭档,这是多大的幸运和无上的光荣啊!于是乎,我屁颠屁颠地化上自认为最漂亮的妆,穿上自认为最漂亮的裙子,然后又屁颠屁颠地跑到后台Z哥那儿。我记得当时Z哥看到我时,眼中闪过一丝惊异,我非常自信地以为是自己“惊艳”到了他,于是满怀热情、自信洋溢地主持完了节目。可是后来——说起来可真惭愧——我发现我居然给自己化了个分叉的眉,粉底也没涂匀,脸更是红得像个鸡屁股。更要命的是,那件我自认为最漂亮的裙子,居然上次穿后没洗干净!苍天无眼啊,其实我长得没那么逊的,其实我还是挺讲卫生的。我的美好形象啊,付诸东流了……

然而Z哥好像很快忘记了我那次的“不良”装扮,因为后来他依然会让我去主持晚会,可是却再也没让我自己化过妆。现在回想。也许是他不忍伤害我幼小的心灵吧。不管怎样,感谢z哥,他给我的那些,一直是让我继续坚持的动力。

头顶的风扇轰隆隆地碾过了夏天,碾过了六月,我的豆蔻年华在时间的车轮下扎得粉碎。又有一个新的学年到来,又有一批新的面孔出现。华灯初上时,坐在高三教室里,听到校园内军歌嘹亮,一如彼时的我们。零碎的记忆开始连成一串,写下这篇不为纪念的文字。只希望和我一路同行的你们,能走得更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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