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勇
[编者按]体育活动种类繁多,大部分运动会出现活动双方或几方的身体接触,加之体育活动本身具有对抗性强和竞争激烈等特点,在运动中受伤几乎不可避免。尽管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一直为学校等行政单位所重视,但往往都是等意外事件发生后才做处理,缺乏事先预防的观念,因而使得许多不幸事故的发生,造成学校、家长和学生无法挽救的遗憾。从体育教师角度来说,尽管主观上试图避免体育伤害事故,但限于我国体育教师的专业背景和学术水平,绝大多数老师暂时还不具备足够的防范伤害的知识。此外,我国广大中小学和部分高校体育教学软硬件设施的不完善也进一步导致学校体育伤害的频发,进而限制了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本栏目精选几篇文章,就伤害事故、运动损伤、突发事件等问题进行因果分析,并提出应急处理的办法及应对措施,以期为减少学校体育中的伤害事故出谋划策。
学校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意识、习惯和能力,为中华民族的强盛、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学校体育工作是教育工作的大事,也是体育工作的大事。从事教育工作,必须重视体育;从事体育工作,必须重视学校体育[1]。但是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学生因参加学校体育活动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现象屡见不鲜, 不仅使学生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而且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纠纷等问题,给学校体育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3]。因此,素质教育的全面推广实施对学校体育活动多样化的要求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影响学校体育深入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究其问题的本质不难发现,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与伤害事故的客观存在是其症结所在,因此,如何防止和控制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风险的发生并降低体育伤害风险事故所造成的相关损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成为制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研究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学校是聚集学生实施教学活动的场所,我国大、中、小学在校学生总共有2亿多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学校内的各种教学活动,尤其是体育活动,难免会发生意外伤害。有关数据表明,2000年全国中小学生因意外伤害导致重伤和死亡的有14000余人,2001年上升为16000余人,其中因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引发的占有一定比例,并有逐年上升之势,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社会问题,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纠纷不但给学校、体育教师和家庭造成了不良影响,也给作为当事人的受伤学生本人带来了不可弥补的生理和精神伤害,甚至给学校的体育教学工作带来了压力。如果纠纷复杂、不能迅速解决而旷日持久地对簿公堂,更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如何在学校教育过程中能使学生的运动安全同时获得确保,便成为校园安全中最为重要的课题。
体育活动种类繁多,大部分运动会出现活动双方或几方的身体接触,加之体育活动本身具有对抗性强和竞争激烈等特点,在运动中受伤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体育运动是一个高风险性的活动,任何一次失败或尝试错误的表现都可能造成伤害的发生,不像其他静态式的学习方式,失败只是重新再来一次,而体育运动的法律诉讼案件,大多来自运动伤害的发生。因此,欲降低学校活动法律诉讼的案件,运动伤害事故的防范研究即为重要的课题。
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一直是学校行政单位所忽视的环节,往往都是等意外事件发生后才做处理,缺乏事先预防的观念,因而使得许多不幸的事故发生,造成学校、家长和学生无法挽救的遗憾。此外,运动环境、活动项目、当事人身体状况、任课体育教师情况、场地器材因素的变化等导致事故发生的种类和原因多种多样,要完整地将学校体育活动伤害归纳为某个或某几个原因是很困难的。正是基于体育活动这种特殊的性质,所以给伤害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学校体育活动中运动伤害事故的界定、分类、预防、现场处理和善后安置涉及家长、学生、教师、学校以及医疗和法律等多方面社会因子,还与学校体育学、体育教育学、运动训练学、运动医学、学校管理学、法律学和保险学等多种学科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开展学校体育事故伤害领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现有主要研究分析
我国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关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末到最近几年,才不断有相关研究成果发表。从我国的文献资料来看,该领域的研究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研究分析讨论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影响因素[4-5],尽管各家意见不甚统一,但基本认为学校体育伤害是由体育运动伤害风险的客观性[6]、学校设施不良或管理不善、教师或学生的人为因素和上述几方面的综合原因所致。值得指出的是,这一角度的研究虽然能客观描述当前学校体育伤害的原因,但是大多数是作者主观的理性分析,而缺乏实际的数据来证明。除此之外,另一部分研究主要为对于伤害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处理问题[7-8]。在该领域多数研究成果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辨如何解决纠纷才可以既符合法律规范,又能最大限度体现法律对伤者的人文关怀。尽管近年来已有包括《上海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教育部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在内的多部国家和地方法规出台,其中又以教育部法规更具权威性,使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后纠纷的解决变得有章可循。但是由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部分条款条文的规定已超越其权限范围、不合理地规避了公平责任等不足之处[9],使得中小学校在具体实施该《办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惑。因此,有学者据此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过程中的公平原则、免责条件和对于加害人减轻处罚的条件等进行了质疑,还有学者对事故后赔偿过程中的赔偿责任承担主体及范围的认定和保险参与赔偿两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从我国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其法律视角的研究目前在我国方兴未艾,大量学者也正在继续或者即将涉足此类研究。尽管对于事故发生后的法律问题探讨和通过各种立法可以积极推进学校体育的实施, 减少体育伤害带来的损失, 缓解社会与学校的矛盾, 有力地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然而,由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界定涉及体育运动风险的客观性、伤害事故归责原则的复杂性等诸多问题,而且单纯事后一定经济赔偿不能弥补当事人(学生)和家庭的所有损失,同时追究责任也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体育教师和学校开展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多种多样的课内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因而仅是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以及赔偿是不足以解决学校体育伤害的根本问题的。所以,如何防止和控制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并降低体育伤害事故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应该成为当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领域研究的重要问题[6]。
3.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研究中的应用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对学校体育活动伤害的研究。日本、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家的研究较早,到20世纪80年代末已有比较成熟的研究出现[13]。国际上普遍认为,体育项目风险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而大量体育风险事故的发生,往往呈明显的规律性。运用统计方法去处理大量相互独立的偶发体育风险事故,其结果可以比较正确地反映体育风险的规律性。根据以往的大量资料,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可以测算出体育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损失幅度,并可构造出损失分布的模型,此即体育运动风险的可测定性。也正因为风险是可测定的,所以是可以被管理的!在这一理论基础上,日本等发达国家引进风险管理的手法切实地在学校实施体育运动事故的防止和安全管理对策[14],并且在学校体育中引进体育保险来转移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风险[15],成为世界上处理学校体育伤害风险和职业体育运动队与运动员体育风险的典范。国外的实践也表明,这是一条比较好的解决途径,但是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风险理论认为风险总是以一定的概率形式出现,但通过对事物风险性质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人们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去规避或减轻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风险理论的研究基础来自于运筹学、概率统计、控制论、计算机、行为学等众多学科的发展,而风险管理就是风险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16]。风险管理实际上是一个风险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的过程。
让人遗憾的是,在我国仅有极少数学者意识到这一问题,杨亚琴和邱菀华[10]是其表率,他们根据学校体育教育的组织和项目风险管理技术,结合国内外学校体育教育组织过程中的风险分析以及解决方法的经验,提出了适合于我国的学校体育教育组织风险管理框架。但令人可喜的是,我国台湾地区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研究领域处于国际比较领先的位置。部分学者已经不把解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这样一个涉及家长、学生、教师、学校以及医疗和法律等多方面社会因子的综合问题体系仅仅局限于简单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理论性的防范措施,也没有重点探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归结和经济赔偿问题,而是引入现代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以及社会保险机制以期提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危机管理预警系统和防范体系。施致平[11]建议未来各大专院校的体育主管应在体育活动举办之前先确认体育活动的危险因子,并定订风险管理的因应策略,以建立校园中的危险处理机制和运动伤害的通报系统。陈敬能[12]认为,风险发生之后可以解决风险的方法应该包括事故发生前的管理、事故发生中的管理和事故发生后的管理等三种阶段,且不管哪个阶段都可以采取规避危险、采用安全防范措施和转移危险等策略来达到正确的风险选择。以这些学者为代表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已经和国际“接轨”。
4.结论和建议
1.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近年呈高发趋势。尽管目前对于该领域的研究尚未受到足够重视、影响伤害事故的因子很多以及牵涉到的社会因素和学科比较多,但是鉴于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应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体育事故伤害领域的研究和探索。
1.2 我国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研究分析讨论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影响因素,另一部分研究主要为对于伤害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处理问题。但是仅对影响因素进行理性分析和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以及赔偿是不足以解决学校体育伤害的根本问题的。所以,如何防止和控制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并降低体育伤害事故所造成的相关损失便应该成为当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领域研究的重要方向。
1.3 国外的现有研究实践及风险管理研究理论证实应用现代风险管理理论来进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研究具有突出的优势,能够实现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防范的根本目的。
综上所述,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引入现代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来探讨学校体育活动中伤害事故的风险问题,初步构建起学校体育活动中伤害事故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的理论与方法体系,提出学校体育中的伤害事故的风险应对策略与方法,构建一套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风险的管理体系,能够为学校体育中的伤害事故的风险防范提供理论导向和管理运作上的帮助。对学校体育中的伤害风险问题进行研究不仅对于完善风险管理的理论体系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对于保证各级各类学习体育的学生享受和谐社会带来的温暖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并可以为各级主管部门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 陈至立.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中国教育报,2006年12月25日第1版.
[2] 郭修金, 周亦瑾.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与预防措施[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5;29 (6) :73-76.
[3] 汤卫东.学校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及法律责任[J].体育学刊, 2002 ; 9(3): 1-3.
[4] 宋大维,姚蕾.北京市中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研究[M].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2004.
[5] 肖国良.试析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的责任界定[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J],2001;24(1):93-94,101.
[6] 凌平,王清.论体育运动的风险与体育保险.北京体育大学学报[J],2003;26(5):596-597.
[7] 张厚福,张新生,李福田.学校体育中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探讨.武汉体育学院学报[J],2001;35(1):28-30.
[8] 宋军生,冯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赔偿主体及兑现途径的研究.体育科学[J],2004;24 (12) :46-48.
[9] 陈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存在的问题分析.体育学刊[J],2004;(11);3:9-13.
[10]杨亚琴,邱菀华.学校体育教育组织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研究.西安体育学院学报[J],2005;22(5):84-87.
[11]施致平.大专院校体育主管风险管理认知与因应策略模式研究.体育学报[J],2003;35,143-154.
[12]陈敬能.体育教师对风险管理之应有的认识.学校体育双月刊[J],2004;14 (4 ):74-81.
[13] Dibortolo v. Metropolitan School District of Washington Township[M] , 440 N. E. 2d 506 ( Ind. Ct . App. 1982).
[14] 孙金蓉.关于学校体育运动事故防止对策的研究——以日本的事故实际状态为线索[J].湖北体育科技,2003;22(3):318-319.
[15] 周爱光.日本学校体育保险现状的研究.中国体育科技[J],2005;41(6):68-71.
[16] 宋明哲.现代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
(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医学教研室20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