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伟 安部淳
摘要:我国的蔬果流通体系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流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就流通的担当者而言,有诸多的形式存在,而贩销专业户就受到了很大的关注。本文选取伴随着新兴产地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农民贩销户为分析对象,从农民贩销户的构成与类型的分析入手,首先阐明了其存在的主要形态;然后通过对其资本金的变化、贩卖地市场的选择及贩卖量、利润的考察,阐明了其经营现状,并指出其局限性和今后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农民贩销户存在形态经营现状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蔬菜、水果的流通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前,以批发市场为中心、各类农贸市场以及小卖店为基础的流通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发展历程中,各种各样的流通的担当者不断涌现,对蔬果流通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在一些研究和报告中提到的运销专业户就是诸多类型中的一类。然而,即便是仅这一类型也存在着许多的称呼及不同的特征。王志刚(2001)通过对搬运·贩卖联合体的分析,认为其主要特征为:第一,该联合体周年不间断从事蔬菜、水果的收购、搬运、贩销活动;第二,该联合体从全国各地收购蔬菜、水果,仅在北京大钟寺批发市场进行贩卖;第三,运送业务是由其内部成员完成的;第四,联合体主要以消费地为其活动基地。
本文所研究的对象为农民贩销户,与上述联合体有较大的差别。关于这一点,笔者基于自己已有的研究成果在本文开头即提出自己的看法。农民贩销户主要有如下特征:其一,收购贩卖等活动的展开仅在产地水果的收获期(半年)进行(其后一般仅从事自家食用的稻米种植);其二,仅在产地收购,而且在某一特定的消费地市场进行贩卖;其三,经营规模比较小,运送业务一般都是委托他人进行;其四,以产地(即自己家乡)为活动基地。
黄祖辉、刘英东(2005)也在他们的研究中提及了贩销户的存在及作用,但是对其具体的特征、现状等尚未作出详尽的分析。笔者(2007)通过对农民贩销户的形成条件及过程的探讨,认为对其存在形态及其经营现状的分析尤为重要。因而本文首先从农民贩销户的构成与类型的分析人手。阐明其存在的主要形态;然后通过对其历年资本金的变化及贩卖地市场选择的考察,总结出各种类型的主要特征;最后,对农民贩销户的贩卖量、价格及利润等变化进行分析,阐明其经营现状并指出其存在的意义与局限性。
二、新兴产地与农民贩销户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的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的生产急速扩大,全国各地形成了诸多的新兴产地。这些产地由于导入了以贩卖为目的的各类经济作物的种植,流通路径的开辟成了产地必须解决的问题。然而,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流通主体即国营蔬果批发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不能很好地应对自由流通体系,其功能已不断衰退甚至趋于倒闭。因此,在这些新兴产地,生产农户除了自身解决其农产品的销路别无他法。许多的流通从事者从生产农户中分化出来,成了产地流通的中坚力量,农民贩销户就是其中一类。
本文的研究对象杭州市郊县绪塘村是浙江省有名的草莓产地之一,农民贩销户正是随着产地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农民贩销户从2-3亩中层农户中分化出来,主要有兼业与专业从事贩销两大类。
目前,农民贩销户主要在温州、杭州、南京、北京等东部沿海城市进行贩销,其贩销总量也占了产地市场的80%以上,对产地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三、农民贩销户的构成与类型
(一)构成
农民贩销户多由家族、亲戚及朋友基于地缘或血缘关系而构成的。一般来说,他们都具有草莓栽培经验,学历也多在初中以上。同时,他们也拥有一定的资金,积累了一定的商业经验。从年龄结构来看,上世纪90年代前期贩卖开始时,农民贩销户多在40岁以下,而且有着来往于大城市的经历,并具备消费地市场信息的收集及分析能力。
(二)类型
基于构成主体(家庭数量),可以将农民贩销户分为单户和联合户两大类。
单户由一个农户家庭(夫妇、子女)所构成,所有的经营责任与收益决算等均由其自身来承担与实施。根据单户派员在贩卖地常驻与否,将其分为AB两小类。单户最初都是既从事草莓栽培,同时又进行草莓运输贩卖。而正是由于从事贩卖兼业的收入要远小于专业贩卖,单户逐步从兼业贩卖中脱离出来,成了专业的草莓贩销户。单户A一般多在一日内能够往返的杭州开展业务,而单户B则是由夫妻中的一人常驻在消费地批发市场进行贩卖。
联合户则由发起人、亲戚及朋友等两个及以上农户家庭构成,其收益的分配根据各成员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其业务分配方面,一般消费地的贩卖担当有1-2人,而其余的成员都集中在产地以发起人为中心从事收购活动。发起者同时还兼管财务,并对给组员进行利润分配等(见表1)。
联合户一般都在较远地都市的批发市场进行贩卖,依据其成员从事草莓贩销的专兼业情况,又可分为AB两类。联合户A最初也从事草莓的栽培,但是随着贩卖规模的扩大与收益的增加,其投入到贩卖的劳动力也显著增加,逐步转变成了贩卖专业户。与此相对的是,联合户B则主要由从事草莓栽培的贩卖兼业户构成,因此从成员数来看还是较为庞大的。
四、农民贩销户的经营现状分析
(一)资本金的变迁
单户的资本金由其自身筹措,最初都是属于一种小规模的经营。他们最初一般仅有1万元左右的资本金,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逐步增加到的3-4倍,甚至更多。联合户在和其他贩销户联合经营之前,也一般仅有1万元左右的资本金。通过和其他贩销户的联合经营,就可以得到一个远大于单户的资本金,一般来说,联合户各个成员的出资大多在1-2万左右,这样,作为一个经营体,就可以拥有较为丰富的营运资本金。而且,随着联合户成员数的变化,资本总额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动(表2)。
(二)销售市场的选择
单户由于受资本金、人手等因素的制约,一般都会选择距产地较近的城市(杭州、南京、温州)进行销售活动。而且销售市场也较为固定,很少有临时更改销售市场的动向。联合户则不一样。他们由于拥有相对丰富的资本金与人力,也能够收购到较单户更为量大的草莓。同时,联合户也有了支付远距离运输费用及销售市场常驻人员相关费用的能力,因而进出远距离市场(北京、天津、青岛)也成了可能。
远距离大都市的批发市场的购买者人数众多,需求量也比较大,因而贩卖量也会有较大的增幅。基于此,联合户出现了从近距离市场向远距离市场转移的动向。联合户A多由贩卖专业户构成,一般大多在同一消费地市场销售,其连续性也比较明显。而联合户B则是多由同时从事草莓栽培的兼业贩销户构成,日常事务的管理相对困难,意见的调整、方案的决定等也存在比较费时这一缺点。因而联合户B的销售城市变更十分频繁,比较缺乏经营的连续性。
(三)贩销量与利润的对比分析
1贩销量的变化
通过对样本农民贩销户开始从事贩销活动至今的历史数据调查分析(1994-2005)可见,贩卖量随着贩销户规模的扩大或缩小而发生增减。单户随着资金的不断积累,拥有了固定的贩卖地,同时加大了资本金的投入,贩销量也呈逐年递增趋势。然而由于受人手、资金等制约,单户近几年的年贩销量一般都保持在150万吨以下。单户B由于派遣销售人员常驻消费地,总体上来说,年贩销量要高于单户A。联合户在没有联合之前,也具有典型的单户特征。以联合户为经营单位时,其贩销量随着成员户数、资本金的增加呈明显上升趋势。比较而言,联合户B要远大于联合户Ao
由于产地间竞争的加剧,连作障碍也使得草莓的质量有所下降,和上世纪90年代相比,近几年贩销户的实际收益处于下滑的趋势。虽然各个消费地市场的价格有所不同。但是整体来看,单价也呈明显下跌态势。如1996年的平均单价为7元,斤左右,而到了2005年则降至4元,斤甚至更低。因此,对农民贩销户而言,如何保持一定的收益以维持其经营成了重大的课题。
2利润的比较
根据贩卖量、贩卖额、单价以及贩销户的支出情况,笔者计算出贩销户历年的利润变化。如图1,利润较高年份出现在1997-1999年间,这与当时产地快速发展是吻合的。1997年产地的产量已达到最大,而且来自外地草莓产地的竞争压力也不是很大。单户利润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虽然受到了单价下跌的影响,贩卖量的稳步上升及支出削减保证了利润的稳定或增加。和上世纪90年代中期相比有所减少,但是能够维系目前的这一利润水平对单户来说,从事贩销活动还是很有吸引力。而联合户虽然比单户具有更加丰富的资本金、人力等,其销售量也明显高于单户,然而,作为一个松散的经营体,也表现出了开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导致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到单个农户的利润远低于各自单独经营时的所得这一结果。这也正是下图所示联合户N05-N08在近几年利润明显下滑的重要原因。
通过对2005年度农民贩销户收入与支出的各项构成内容的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农民贩销户的毛收入即为来自于草莓的贩卖所得。以元,斤为单位进行比较,不同类型的样本农民贩销户的贩卖价格也有所不同。总体来说,单户要高于联合户,最大的价格差有0.88元/斤之多。从草莓购入价格来看,单户购入价格也高于联合户。这就反映出了单户在经营时更加注重草莓的质量,而联合户相对来说更多考虑贩卖量。加上运费方面,由于联合户多在较远的城市进行贩卖,因而运费大大高于单户。这样,从纯收入来看,单户普遍高于联合户。而联合户经过利润分配之后,其单个成员农户所获得收益就远小于单户所得了。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杭州市郊县绪塘村草莓产地的流通现状为分析对象,对产地的发展不可或缺的流通的担当者,即农民贩销户的存在形态与经营现状进行了分析。农民贩销户是随着产地的形成与发展,逐渐从种植农户中分化出来,基于地缘、血缘关系而形成的。
农民贩销户有单户及联合户两种存在形态,其主要业务即产地收购与消费地贩卖分别由其成员分担进行。单户由一个专业农户构成,意见、方案的统一较为容易,并常在同一消费地贩卖,其经营也表现出较为明显的连续性。联合户则由成员较固定和成员不固定两种类型构成。前者由贩卖专业户构成,其成员构成较为固定,经营活动也具有一定的延续性。而后者则由于是由从事草莓栽培的贩卖兼业户构成,日常的业务管理有一定的难度,其意见的调整与方案的决策等都存在时间花费较大的缺点,因而很难看出其在经营活动上的连续性。从其经营现状来看,单户由于较为稳定的经营,所获得利润也比较稳定并且高于联合户的所得。而联合户虽然在资本金、人手等方面具有优势,贩卖量也大大高于单户,但是由于其联合体的不稳定而导致了不断重新组合与更换消费地市场。同时,其松散的管理也导致了效率的低下,各项费用的增加,这一切都使得联合户所得利润要比单户低。而且,联合户的参与户数越多,单个农户得到的利润也就变得越小。这也使得联合户的经营愈加困难,联合户的分合也日益频繁。
本文认为,农民贩销户是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正由于他们的出现,使得新兴产地通往大都市的流通路径得以建立,他们为蔬果流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论是单户还是联合户都必须改善其经营模式以适应经济的发展。事实上,联合户作为一个经营体是农户们自己的一个探索和尝试,具有很大局限性。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他们仅在产地收购单一的一种农产品,其贩销活动也受限于农产品收获季节,而且销售也多局限在某一特定的消费地市场。
今后,依托产地和产地市场,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农民贩销户必须成立一个正式的联合经营组织。这个组织必须有严密的规章制度,成员间须分工合作、职责分明,形式可类似于股份制企业或农户合作社等。只有这样,农民贩销户才能增强与市场对抗的能力,其在蔬果流通中的主导地位才能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