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志篇

2009-05-22 03:38
初中生之友·中旬刊 2009年3期
关键词:霍去病汉武帝匈奴

所 善

志,乃人之成大事、立大业、修大德之本。孔子曾云:“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两千多年来,这句话不知道激励了多少中华儿女,使他们堂堂正正挺立在人世间,而这种精神也成了中华民族威武不屈的民族精神之一。

刘琨和祖逖都是西晋著名的爱国将领,二人年轻时就是好朋友。早年他们一同在司州做主簿的时候,经常在一起研究兵法,讨论国家大事,往往在鸡叫头遍时便起床练剑习武,准备将来报效国家,留下了“闻鸡起舞”的佳话。晋怀帝永嘉二年(公元308年),刘琨被任命为并州刺史。当时,并州经常受到匈奴的烧杀抢掠,百姓到处逃亡,人烟稀少。刘琨率领部队守卫地方,抵御匈奴侵略,组织百姓恢复生产,政绩卓著。后来,当听说祖逖被任命为豫州刺史,并渡江北上收复失地时,刘琨非常兴奋,认为晋室中兴有望。他在写给亲友的信中说:“吾枕戈待旦,志枭逆虏,常恐祖生先吾著鞭耳。”意思就是说:我现在夜里都是头枕着兵器等待天亮,时刻准备歼灭入侵之敌,以恢复中原,统一祖国,常常担心祖逖比我先行一步建立功勋。表达了他兢兢业业、毫不松懈、不甘落于人后的报国壮志。

秦朝末期,陈胜吴广起义,各路义军纷纷配合,项梁率军攻秦。范增去拜见项梁说:“秦灭六国,楚国最冤,楚南公说过,楚国即使只剩下三户人家都会报仇雪恨消灭秦国的。”于是项梁立楚怀王的孙子为王,得到楚人的拥护并迅速壮大了实力。

这句产生于反抗暴秦统治时代的名言,除代表了一种坚定信念之外,又不可思议地与历史演进的过程吻合,即亡秦这一事业起于楚,又终成于楚。楚将项羽率军战胜秦军主力,并接受其投降,从此,秦亡便成了不可逆转之势。三户亡秦指虽然只有几户人家,也能灭掉秦国,比喻主持正义而暂时弱小的力量,有战胜暴力的必胜信心。

霍去病是汉朝的大将军。西汉初年,北方匈奴屡为边患。汉武帝时国力强盛,开始对匈奴的侵略进行反击。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年仅18岁的霍去病以校尉的身份跟随卫青出征。他率领800骑兵长途奔袭,斩获匈奴2000余人,战功冠于全军,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在元狩二年(前121年)和元狩四年(前119年)与匈奴的战斗中,霍去病表现出杰出的军事才能,共斩俘匈奴10万余人。汉武帝很喜欢这名将领,曾下令为他建造府第,但霍去病却拒绝了。他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句洋溢着爱国激情的名言,是霍去病一生光辉的写照,也世世代代激励着后人。

汉献帝建安十二年五月,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大败袁绍。此后军威大振,曹操也更加雄心勃勃。这年七月,曹操胸怀统一北方之志,统领大军大败乌桓骑兵,杀死了单于蹋顿。这样他北征乌桓、统一北方的大业算是完成了。

返回军营之后,曹操仍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他想:北方的袁绍、蹋顿虽已平定,南方的孙权、刘备却仍然各踞一方,国家的统一大业尚未实现。这时的曹操已是53岁的人了,但重任在身、不敢懈怠,想着想着他激情难耐,豪情又起,大踏步跨至案前,挥笔而下: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

这首诗表现了曹操蔑视天命、老当益壮、志在千里的积极进取精神,抒发了他变革现实、统一国家的豪情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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