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权峰
将生命的焦点专注于别人的目光,是一种非常愚蠢的生活方式。老是顾虑着:“人家怎么想呢?”或是“这符合别人对我的要求吗?”如此将使你失去自己。
有一个年轻小伙子订婚之后,发现他并不爱他的未婚妻。在婚礼前夕,他竟躲起来了。他不喜欢那个女孩,可是他不愿意当一个背信的人,更重要的是,他害怕别人会说他欺骗她的感情,以致不敢解除婚约。
于是他精神崩溃了,心情低落至极,总想自杀。结果两年之后,他还是娶了那个女孩。
后来证明,他婚前的疑虑是对的。他的妻子挥霍无度,让他债台高筑。事实上,她的精神大有问题,不但脾气火暴,还动辄争吵不休,闲着没事就冲着他砸杯摔盘的。然而,他在婚前既然担心别人的评价,婚后也会因为同样的理由而不敢离婚。
他的名字是:亚伯拉罕·林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他有勇气解放黑奴,却无法解放自己。
如果你发现一桩婚姻、一笔生意,或者一个决定会绊倒你,为什么不拒绝呢?生命中最大的学问之一,就是知道什么时候该答应别人的要求,什么时候应该拒绝。不要被你愚蠢的自尊冲昏了头,或是悲观地认为别人会怎么想,就此义无反顾走向毁灭之路。
“不要”的讯息远比“要”的讯息强而有力。当一个两岁的娃儿开始说“不要”的时候。就意味着他觉察出自己是个独立的个体,拥有自己的好恶和选择的权利。
爱默生说:“为什么我们的幸福要取决于别人头脑中的想法?',希望从别人身上得到快乐,就好比一个乞丐向人乞讨,是非常辛苦的。
你必须做自己的主人。满足自己内在的需求,,而非外界的评价。真实的自我,不是靠世俗成就堆砌起来的。你应该勇敢地站起来,拒绝自己不想做的任何事情。
曾经读过日本哲学家西田几多郎的一首短诗,深得我心。
人是人,我是我;
然而,我有我要走的道路。
这位“西田哲学”的创始者,很明确地指出我们有选择“做自己”的自由与权利。
我常看到许多人,长久忍受着窒闷的生活,却不懂得坐下来想想自己到底在想什么、需要什么。
一位刚离婚的病人,她觉得没人爱、被人遗弃,终日郁郁寡欢。我安慰她,如果离婚能使她走出婚姻的牢笼,又有什么不好呢?
进一步说。她能从而获得独立的自己,做真正的自己,而不是某某人的太太。
我说:“长久以来。你总是优先考虑别人的需要;而现在也许是你有生以来第一次,可以不管任何人,只考虑自己。这样不是很好吗?”
所有的失望可能是自作自受,与别人的行为没有什么关系。难道你的感觉不是由自己所控制?你说你“不能”。更多时候是指你自己“不愿意”。快乐的秘诀之一。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选择做你喜欢的事。假如我们所做的事情。不同于我们所想的事情,那么将不会得到快乐。
如果你不能选择自己所喜欢的生活,那么生命对你来说。又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