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争端皆为利往

2009-05-13 08:06
计算机世界 2009年43期
关键词:迅雷搜狐新浪

每一代人都因时代的不同而拥有特有的社会和历史任务,“80后”也不例外。鉴于IT产业的年龄跨度越来越大,而“80后”正日益成为产业的中竖力量,从本期开始,本报将推出“80后视点”专栏,以年轻人关心的问题为议题,表达年轻人的观点和见解。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有什么对错,本是正常,请大家多多包容。

版权争端皆为利往

利用版权这个话题,提高整个行业的内容成本,对搜狐等财大气粗的互联网公司而言,确实是一招好棋。

今年的互联网大会上,张朝

阳没有像其他几位“大佬”一样,等领导讲话一结束就鱼贯退场。他留在了演讲环节,不惜忍受各色粉丝一轮轮的骚扰,换名片、要签名。听到主持人宣布“有请搜狐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先生发言”后,他走上台,一脸严肃,没有PPT,没有演讲主题,但在场的人都知道他要说什么—视频版权。

9月15日,搜狐与两家版权分销公司公司创建“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并宣布将向优酷网、土豆网、迅雷等涉嫌盗版的网站发起新一轮诉讼。其中仅优酷网一家,所遭索赔金额就高达5000万~1亿元人民币,联盟方还声称“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权利,相关起诉将在未来一年内陆续进行”。

然而,对于这次维权行为,被告一方却反弹强烈。在“联盟”成立三天后,优酷起诉搜狐,缘由是“搜狐网对优酷网版权内容的长期盗版剽窃及最近一段时间来对优酷网商誉的严重侵害”。

不可否认,早期的视频网站确实曾经利用盗版内容积累用户。长期依赖盗版无疑是饮鸩止渴,而优酷、迅雷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纷纷倡导“正版化”。如今一部新电影上档期间,各大视频网站充其量只能找到一些预告片。直到电影即将下档时,各大视频网站才会“隆重首发”,而电视剧领域,视频网站则选择与版权商合作,和电视台同步首播,这表明,盗版问题存在解决的良性途径。换句话说,在盗版最严重的时候选择不动声色,但在搜狐刚刚宣布每个季度投入200万美元的成本发展视频业务时,张CEO就祭出诉讼大旗,其动机就值得怀疑了。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虽然由搜狐主导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已经宣布要对优酷、迅雷等网站发起诉讼,却一直未见“张CEO”提出视频行业的转型意见。既然优酷、迅雷的模式有问题,你总得提出个对的模式让人家改吧?

其实早在7年之前,搜狐就遭遇过版权问题,不过当时它是被告。2002年1月,新浪以搜狐大量抄袭其网上内容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时搜狐当庭反诉新浪“大量抄袭搜狐享有著作权和专有使用权的作品”,并称新浪在其网站和各大媒体上宣称“搜狐大肆抄袭新浪的网上内容”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细品之下,这与今天的状况何其相似。

说白了,看似复杂的版权争端的背后,其实是简单的商业逻辑。视频网站免费的用户习惯一经养成,就非一朝一夕所能更改,盈利模式只能是用户注意力的二次售卖,即广告模式。在眼下竞争激烈、技术又没有明显差异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得优势就必须占领渠道。而要占领渠道,就必须有独占性的内容。

优酷、迅雷已在渠道领域经营多年,搜狐想改变用户的使用习惯,就必须在内容上实现超越。与优酷、迅雷相比,搜狐确实有一个优势,就是财大气粗。所以,搜狐利用版权这个话题,提高整个行业的内容成本,确实是一招好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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