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腊生
摘要:在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对我国“三农”问题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思考和阐述,提出了“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方略、“两个趋向”的新论断、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关键环节等重要思想,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体系。
关键词:胡锦涛;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农”问题
中图分类号:A849.1/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2-0004-05
引言
我们党自20世纪50年代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三代领导集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思想,从新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三农”工作尤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观点和方针政策,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整体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立足点和切入点,是解决“三农”难题,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选择。新农村建设好了,“三农”问题也就自然解决。“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归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命题,不是要放松农业、农民这‘两农,而是把农业、农民问题的解决纳入农村问题之中。”
一、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定位——“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同党的三代领导集体一样,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也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胡锦涛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早在2003年1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他就提出:“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同年10月。提出科学发展观,将“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一大重点。同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开会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并将其作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再次提出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04年3月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又指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农业,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战略思想,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这年5月,他在参加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区域部长级会议上致辞时提到,农业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对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后来他又多次强调了“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他再次强调了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明确指出它们“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他还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宝贵经验的高度予以肯定。另外,从2004年起,党中央已连续几年下发了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尽管它们都有各自的主题,但其共同点就是“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当作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到强调“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再到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可以看出,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问题的战略思考,始终是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之中。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放在科学发展之中的,反映了其对“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以及对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新农村建设问题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完全突破了农业社会和工业化初期阶段传统的“重农”思想,是对农业基础地位理论的重大发展,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乃至基本实现现代化,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二、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新方略——统筹城乡发展
进入新世纪,我国达到总体小康,但城乡差距拉大,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基本建设、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巨大反差。“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问题成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明确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发展观更是将统筹城乡作为“五统筹”之首。
所谓统筹城乡发展,就是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中统筹部署;就是把农村社会事业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就是打破以二元结构为基本特征的城乡分治格局,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最终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建立起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胡锦涛刚一上任,就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工农、城乡差别,加快城镇化建设等,作为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在2003年1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对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观点进行了进一步阐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统筹城乡发展观的理论阐释。同年10月,胡锦涛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的思想。在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他再次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并为此提出了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等措施。根据这一思想,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在实践的基础上,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明确提出了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理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并围绕着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的政策措施,形成了比较全面
的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
由此可见,把统筹城乡发展确立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方略,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进行深刻反思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三农”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理论和思路的重大创新,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党对“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认识的深化,突破了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传统思维定式,拓宽了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视野和思路。
三、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新论断——“两个趋向”
胡锦涛深入考察了工农、城乡之间关系的发展史,既对国际上工业化国家的普遍做法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经验作出了精辟概括,又深刻地总结了我们党以前在这一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经济发展所处阶段进行了科学判断,在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工农、城乡之间的关系发展存在着“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同年1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再次强调;“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兰农发展。”他还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在总想上要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更加自觉地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个立意高远、内涵深刻的重要论断,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思想认识和政策取向上的进一步升华,是胡锦涛“三农”思想及新农村建设思想的理论基石,对于我们科学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这一论断的提出,是胡锦涛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工农、城乡关系思想的重大发展,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的新世纪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基本依据,为我国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制定新的工作思路、新的政策措施,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正是依据“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党中央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政策措施上确立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指导方针;决定把农村的发展放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考虑,在财政、政策方面向“三农”倾斜,帮助农民开辟多种收入渠道,让农民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从而把重点实现城乡发展的和谐、工农业发展的和谐落实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
四、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20字全景描绘
在解决“三农”问题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上,胡锦涛继承发展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的思想,赋予“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老题目以崭新的内容。在上述一系列加强“三农”工作新理念、新举措的基础上,2005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命题。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这20个字,是对新农村的全景式描绘。这五句话涵盖了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根本目的、内在要求、必要条件和政治保证等方面,既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求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既要求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建设等多方面。可以说,它涵盖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方面。这五个方面的内容丰富,意义深刻,要求明确,是一个相互贯通、相辅相成、不能任意割裂的有机统一整体。同年12月,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同时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真正受益;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实践中推进农村各方面制度的创新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搞强迫命令,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坚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2006年1月,胡锦涛主持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在党的十七大上,他又作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还提出了近期任务及到2020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要达到的中长期目标任务。近期任务是指: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长期目标任务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要全面小康。
上述思想,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重视“三农”问题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想所作的进一步的细化,是在新形势下加强“三农”工作、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举措,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及推进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增加农民收入
目前,我国“三农”问题依然严重。农业面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和市场约束、体制障碍等严重问题;农村面临基础设施落后,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严重滞后,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等问题;农民面临收入水平低,素质差,生活环境恶劣等问题。而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就不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
化建设的成果。这不仅制约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粮食生产、农产品供给,而且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农民收入问题是我国当前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势必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正因如此,胡锦涛认为,要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切实解决农民增收困难这一突出矛盾,增加农民收入。他多次强调,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2003年,他在北京考察时,要求“积极发展高附加值农业,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促进农民收入尤其是种粮农民收入有较快增长”;在内蒙古考察时,针对不发达地区实际,要求“要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形成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良性机制”。他还强调:“中央关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业投入和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也都要一项一项地落实到位。”根据这个思想,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与此同时,中央还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措施:首先是通过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增加对粮食产区的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农民增加收入奠定基础;其次是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再次是通过鼓励农村积极发展二、三产业,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不足问题,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2006年2月,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是当前农村发展的迫切任务,也是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方针,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他再次从“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的认识高度,要求全党必须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自觉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重点放在农村。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重要地位”的思想:充分适应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了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
六、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发展现代农业
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的现状表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因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则是发展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的显著特点,是主要依靠资本、科技、知识、信息、管理等市场要素来发展,投入少产出高。而传统农业的显著特点,是单纯依靠劳动要素来发展,劳动强度大,产出率却低。胡锦涛把握了这一基本特点,认识到要尽快改变我国农业基础脆弱、农业生产条件落后和发展方式粗放的现状,必须走现代农业之路。发展现代农业,这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关键所在。一方面,我们要确保95%的粮食自给率,守稳中国粮食安全线,就必须大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另一方面,广大农民要致富奔小康,从根本上取决于农业经营的水平和效益。因此,在农村改革发展进程中,中央一直注重农业现代化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的物质投入、体制改进、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为此,胡锦涛指出:“要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关系,把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放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农业竞争力上来。”他还指出:“我们将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作出了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战略决策。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发展方向。他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妻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思路,就如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繁荣农村经济,从粮食安全、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对外开放等七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并把它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另一项重大任务,明确了建设现代农业特别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需要集中力量办好的几件大事,同时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
发展现代农业的思想,充分反映了我们党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环节的发展总思路,进一步为我国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确定了战略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我们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胡锦涛站在战略高度,从中国国情和当今世界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的要求,以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视野来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推进“三农”方针政策创新,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表明了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及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决心和信心,深刻反映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世纪新阶段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精神的体现。这些思想,对于我们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责任编辑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