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间长达5年的中日著作权第一案终于有了结果。日前,东京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裁定原告、中国电视剧《苦菜花》的版权所有方北京赤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胜诉,判令被告日本亚太传媒停止播放该剧并赔偿原告1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9万元)。日方此前购买中国电视剧的价格,每集首次播放的购买价格是300-1000美元。日方的“轻判”显然有些令人失望。原告方表示,还将上诉。
2003至2006年期间,近500部中文电视剧有可能被日本的电视台侵权盗播,比如《水浒传》、《大明宫词》、《历史的天空》、《激情燃烧的岁月》、《吕梁英雄传》、《武林外传》等。▲(杨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