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传斌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地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谋生,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少年。农村“留守少年”是指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外出务工,将孩子交由长辈抚养、教育、管理的未成年人。由于长期的家庭缺陷,“留守少年”无法享受正常的亲情关爱,使他们在生活和教育上都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 农村“留守少年”现状
1. 一些少年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祖父母等亲属因为年长或者生活等多种原因无法认真行使对少年的监护权的情况随时可见。少年在健康、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如在近期一些农村发现的“毒奶粉事件”和河南系列杀人案件中,留守少年占到相当大的比例。
2. 思想道德教育上的缺失。留守的孩子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抚养和教育的重担便落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身上。但祖辈们往往对孩子或溺爱有加,或不懂管教。这些留守少年的思想道德状况并没有引起在外父母的重视,使其长期成长在放任自流、教育和情感缺失的环境中,造成了他们自理能力差,品行不佳,性格孤僻内向,易走极端。
根据调查,留守少年中,有48%的学生学习成绩为较差,40%的学生学习中等偏下。学习成绩差仅仅是农村“留守”子女教育问题凸现的一个方面,更令人担忧的是孩子的综合素质、品德教育和人格培养存在的较大问题。由于父母双方长期在外打工,家庭没有称职的监护人,一些孩子变得任性自私、狭隘孤傲,难以管教,轻者经常逃学逃课,重者偷摸成性、打架斗殴,危害社会。
二、 农村“留守少年”的应对策略
1. 转变观念,重视少年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留守少年出现生存危机和道德失范的问题,这里不仅有农村现实生活环境的制约,而且也有父母自身在认识和观念上的偏差。不少农村父母认为,只要给孩子留下更多的钱,就会有更好的教育,这就是对孩子负责,也是自己辛苦打工的价值体现。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片面的观点,往往会适得其反。因此,我们首先要转变教学观念,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积极实施“自主、合作、探究”互动学习,提倡学习方式多样性,强调尊重学生,赞赏学生,多鼓励少批评,多谈心少训斥。学校要有计划地开展体育活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课外活动,使学生能关注社会,体验生活,身心健康快乐。
2. 要尽可能地保持和孩子的密切联系和沟通。父母应常回家看看孩子,并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现代工具强化交流和沟通;利用书信和两季大忙、春节返乡等机会,多多了解孩子在学校、家中的情况。孩子取得好成绩,做了好事,应予以奖励;孩子做了错事,违反了纪律,要多分析,少训斥,促纠正……父母要千方百计让孩子体会到亲情和温暖,少些寂寞无助,多些深情关爱;让他们感到父母虽不在身边,心却在自己身上。惟其如此,才会使滴滴关爱之情如春风化雨,促进留守孩子健康成长!
3. 建立农村教育相应的保障机制。解决“留守少年”的教育问题,根本的出路在于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和健全。外出民工集中地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中小学,应该建立起符合本地情况的相关制度,给“留守少年”更多的关心和温暖,进行更加耐心和细致的教育,对“留守少年”这个特殊群体承担起比正常学生更多的教育责任。比如说随着条件的改善,在经济发达、民工集中的地区,实行民工“市民待遇”,让夫妻双方均有相对稳定工作的民工,享有子女就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近期有不少新的政策出台,以保障打工子弟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条件。若有条件,家长应该把孩子接到身边,一时无法把孩子接到身边的,要认真从孩子成长需求的角度出发,寻找和确立孩子的监护人,细致地落实孩子的被监护权。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既是一项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以有效的措施督促民工及其委托的子女监护人从守法的高度,正确处理外出务工致富与教育子女的关系,把“留守少年”的辍学率降到最低限度。
4. 充分重视和发挥学校教育的优势,及时、充分地保持与学校的密切关系,努力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对留守少年来说,学校教育的作用会大于其他一般少年。家长要特别重视学校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学校要加大农村孩子的德育教育力度,适当开设心理教育课程,定期开展丰富的思想文化教育活动。对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的学生,老师要加大家访力度,掌握“留守”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有的放矢的进行教育疏导。对父母而言,也要经常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经常与孩子进行思想交流。(责编覃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