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岸三地电影业的协同发展需要坦诚和互助

2009-05-11 03:59
数码影像时代 2009年4期
关键词:影视业电影业影视

我近日在香港先后走访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和香港亚洲电影投资协会(HAF)及香港国际电影节协会。期间访晤负责电影发展的陈诗慧行政助理和亚洲电影投资机构、香港电影节事务助理夏先生。

就有关中港两地的电影业交流与发展,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有了零距离的接触和交流。最有代表性的是由香港导演协会发起的“两岸三地导演学术研讨会”,由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影业的有志之士积极响应与支持,这个两岸三地的电影业联谊活动已历时数届,收效不仅是学术上的,而且对时下中港台的影视合作拍电影和电视连续剧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经历了30余年新经济政策“改革开放”、的中国大陆电影业,却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困扰,内地影业经历了从国营置换到私营自主经营的半生半熟的过程,至今都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制体系而丧失了原有的国营影工业体系。原有的基地产业被整改得支离破碎,甚至历经数十年培孕而成的电影工业的基础——各工艺车间及设备几乎全军覆灭丧失无几,甚至连厂房及场地都变卖出去。这种进不得退不得的窘迫无助的局面,直接干扰和打乱了片厂的行管与创作结构,致使原有的人事结构几乎丧失了生产能力而造成了人才流失。

中港台两岸三地的影业其根本思路彼此都有很大差异。而最本质的差异是法制差异或者说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有关电影(电视剧)立法,依法,守法上的差异:中国大陆时至今日没有完善而行之有效的影视系列法可尊从。而现有的有关影视业的法规法令要么不少都不合时宜,要么就是管制失力。而坦率地说,港台在影视业立法方面都因为地区立法的成熟和国际化,在影视业依法律行业的基础,都比大陆要强力健全得多。

这几年,由于香港97回归,香港的电影业也在变化,在向中国大陆靠拢,才会有不少影业从业人士包括明星,导演与内地的持续合作。但,这种合作是很不平坦的。说不平坦并不是投资的问题钱的事那么简单。因为其根本点上没有达到相通,可以说沟通都没有做到很好。为什么这么讲?因为,观念,法制,审美和人文等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和根本上的不同。这些问题怎么能一蹴而就可以解决得了呢?所以,求同存异在合作上虽然始终存在但很苦涩,彼此都在磨而求台,在努力。香港在影视剧剧组的职场守则上都比内地业内组合敬业守责,那是什么原因?很简单,法制观念道德操守都比内地影人成熟很多,自尊自觉很多。请注意,市场化的基本要素并不仅仅是提升,回收资本利润那么简单,而是有明确人本体验回报为前提的。

健全中国内地影视业的法制环境,要有众多的业界内外的有识之士共同来努力。包括与港台的持续交流合作的深层化,科学合理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措施,要行之有效要养成习惯去守法。在访晤香港特区政府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和香港亚洲电影投资协会(HAF)及香港国际电影节协会短暂的过程中,我就已经零距离感受到什么叫公允的法制环境和自觉的法制道德在职场上的言行操守。为此,我不期而然会想到在上海和北京奔波寻求职业机会的一些相熟和不相熟的香港导演,他们仍在内地坚守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他们始终认定中国大陆的影视市场是很有潜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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