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粗存精 取精用弘

2009-05-04 10:15何爱晶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2期

何爱晶 陆 敏

摘要:构式语法自20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后,在英汉语界引起了广泛的重视。近年来对该理论的研究更是日趋深入。文章对当今国内相关研究去粗取精,试图为构式语法的纵深发展提供相关的文献资料。

关键词:构式语法;构式义;词汇义

中图分类号:H0-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09)02-0135-05

目前中国国内所做的有关构式语法的研究多是以Goldberg的理论为基础。该理论主要是以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为背景,结合了Lakoff的有关(there be)研究,在批评和借鉴Pinker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由于构式语法的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符合中国人的认知心理特征,因此这一理论很快在国内流行起来,相关研究很多。限于篇幅,笔者只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内近年来构式语法的研究作一梳理:(1)理论探讨;(2)国外的热点问题在国内的研究情况;(3)对英语一些构式的研究;(4)对汉语一些构式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近十年来国内学术界对构式语法的研究现状的描述,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文献资料。

一、理论探讨

(一)引进和介绍

国内对构式语法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最初是汉学界将构式语法用于对汉语一些特殊句式的分析,并在该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句式和配价的关系。英语界随后对该理论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引进和介绍。纪、董等人的介绍包括以下内容:(1)构式语法的起源及其主要的理论观点;(2)构式语法的特点;(3)构式语法研究的焦点;(4)动词和构式的关系。

其后,国内学者对构式语法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和总结,认为构式语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传统语法和生成语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1)从理论上扩大了语法研究对象的范围;(2)强调语言研究的全面性;(3)对语言共性进行了成功的解释;(4)区分了构式义和词义,指明了构式义和词义有互动的关系;(5)强调实证语料的重要作用。总体上说,这一阶段对构式语法的研究还停留在引进和介绍的层面,但这也是一种新的理论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

(二)反思和发展

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有学者如石毓智、应晨锦等开始对该理论进行反思和质疑,质疑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构式研究存在着方向性的失误;二是缺乏语法的系统观;三是构式语法的单层面性使语言的简约性、生成性大大受损。

对于上述质疑,另一些学者却提出了不同看法:针对石毓智等学者认为构式语法忽略语法系统性的说法,张韧就构式与语法系统的认知心理属性进行了研究。他认为构式语法有自己的语法系统,这个系统就是“以构式为基本单位建立起来的巨大网络”。

此外,学者们还从不同的角度对构式语法重新进行了审视和思考:或从构式语法内部的形义匹配关系对四种构式语法模式进行对比研究;或在认知语法的视野下讨论了“构式”这一术语的多种内涵、构式的类型以及语法构式与词汇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袁野更将体验及意象图式的理论引入Goldberg及Iwata的研究中去,建立了自己的仿拟构式语法(simulation construction grammar,也叫“体验式构式语法”)。其主要观点可概括为:一个构式意义的形成,不仅需要这个特定结构本身所故有的结构义和该结构中主要动词词义的共同作用,还要借助于人的认知经验和仿真模拟的能力。

不难看出,至此国内学者对构式语法的理论研究经历了一个从不成熟到渐趋成熟的过程,从最初的简单介绍到深入地反思,并进而对该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正是这种客观、科学的研究态度推动着构式语法研究逐渐走向深入。

(三)构式义和词汇义关系的讨论

对应于Goldberg本人思想的演变和推进,国内的研究者同样对构式义和词汇义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陆俭明和王黎关于构式语法与词语的多功能性的讨论。争论的焦点在于:究竟是应该用词语的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来解释构式还是相反。陆文认为“相同的词类序列、相同的词语、相同的构造层次、而且相同的内部语法结构关系,甚至用传统的眼光看还是相同的语义结构关系却还会造成不同的构式,表示不同的句式意义”,原因就在于词语的语法、语义的多功能性。不难看出,陆俭明认为词汇的多义性决定着构式的多样性。王黎则认为从认知的角度看,应该是用构式理论解释这种多功能性,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是构式决定了词语的语法、语义具有多功能性。此外,张韧在Langacker的认知语法框架下讨论了词汇与构式的互动问题,指出Goldberg以构式为核心的表征模式存在一些理论困难。他认为从认知语法的角度看,成分义(即词汇义)本身是构式义的一个方面,因此不能通过构式义来解释一个成分的灵活使用。

到目前为止,学界对构式义、词汇义之间的关系普遍认同的观点是:二者之间体现的是一种互动的关系,并不像Goldberg最初所认为的那样以构式义为核心的表征模式一定优于以词义为核心的表征模式,两者之间不是一种简单的体现与被体现的关系。

(四)构式义引申机制的研究

在对构式义和词汇义的关系进行讨论的基础上,有研究者从认知的角度对引申机制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转喻在构式义的引申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张韧更是站在构式化表征的高度讨论了两类转喻现象,它们分别体现向心与离心式语义压制,他认为这些现象说明了“转喻引申往往在句法组合或特定的构式环境下发生。通过构式网络来处理这些现象,有可能最终把名词与动词的多义性问题做统一的分析,把词义与句法关系这样的理论语言学的核心问题化解为一般性认知问题”。

显然,国内对构式语法的研究历经了“引进介绍一反思质疑一补充完善”的过程。这一阶段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对词汇义和构式义的关系及其引申机制方面,并对转喻在构式义和词汇义的压制与反压制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得出了比较一致的观点。

二、题元结构和词汇语义及标记性构式在国内的研究情况

由于构式语法到目前为止成果最突出的两个研究领域是题元结构和词汇语义及标记性构式。笔者拟以此为切入点对国内在相关领域的研究作一回顾。

(一)题元结构研究

受Goldberg等人研究的启发,董燕萍等在2002年以中国的二语学习者为研究对象,并加入了学习者水平这一因素,对题元结构在二语环境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试图揭示二语水平与题元结构和词汇意义的关系,即语言水平的差异是否会影响到学习者理解句子时所依赖的信息结构。结果显示,较低水平的语言学习者更多地依赖动词来归类句子的意义,较高水平的学习者则倾向于依靠构式来归类。由此证明在二语环境中,构式在句子理解的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

(二)词汇语义研究

由于构式语法很大部分是从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和认知语义学中发展而来的,特别强调语义,Fillmore,Kay&Connor于1988年甚至明确提出把构式语法的研究重心放在对词汇语义的研究上。在这一理论思想的指导下,王惠运用构式语法的理论对词汇语义进行了研究。通过区分动词的词汇义和结构义,他指出在词典编纂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释义不准确的现象产生的根源就在于混淆了词汇义和结构义的用法,并进而对编纂过程中释义的随意性现象提出了批评。

就笔者目光所及,到目前为止,国内在这两方面的研究成果仅上述两篇文章。由此可知,对词汇语义的研究在国内还是一个相对“冷门”的领域,还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研究空间。

三、对常规构式和语法结构式的研究

对常规句式研究最多最深入的当属双及物构式,此外还有对因果构式、致使句式等的研究。限于篇幅,笔者仅对双及物构式的研究状况进行分析。

(一)双及物构式研究

1、双及物构式的构式义与词汇义的关系

关于双及物式的构式义和动词词义的关系,概括起来有三种观点:一是构式义不依赖于动词词义而存在,句子的意义是构式义的体现,与动词词义没有关系或者关系不大;二是构式义和动词词义之间是一种互动的关系,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压制和反压制的机制;三是徐盛桓用生成整体论的观点说明二者的关系,即构式作为大整体生成作为“小整体”的动词的词义。

2、英汉双及物构式的对比研究

(1)能进入英汉双宾结构的动词的不同特征及其形成理据。

李淑静等的研究发现:能进入双及物构式的词类在中英文中不尽相同。如表示称呼命名类的动词,在中英文中可以进入相同的VNN句式;而表示使(处于某种状态)、认定、指派意义的动词,它们在中英文句式结构上的反应不一致。她认为造成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同一类词在两种语言中语法化的程度不同。

(2)英汉双及物式所体现出的构式义的区别。

“给予”是英汉双宾句共有的原型构式义,这是学界普遍认同的观点,但汉语的双及物结构的原型构式义除了“给予”之外,还有“非给予”之义。相比之下,英语的双宾结构只有“给予”义,没有“取得”义。同时还发现,汉语双宾语中有给予义的动词类不如英语多。

(3)关于双及物结构式的构式义引申机制的研究。

严辰松从转喻的角度对能进入双及物构式的动词的语义进行考察,认为原来没有“给予”意义的动词之所以能进入该构式是因为该动词的原形词义与“给予”有着各种联系,这是它们能够进入双及物结构的条件。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看,是转喻使它们能够用于双及物结构。这种转喻现象在英汉语中都有体现,在英语中尤其明显。

到目前为止,国内对双及物构式的研究已从最初的对进入该构式的动词的重新分类发展到探讨构式义及其引申扩展机制。这样的研究发展表明国内学者对构式语法的研究已从早期的分类描写,发展到对构式的机理研究。

(二)对一些语法结构式的研究

近年来国内一些构式语法的研究者超越了该理论对常规句式的研究范畴,开始思考其对一些语法结构式的解释力。

李勇忠和谢玉红等分别对祈使句的生成机制和英语作格构块式(ergative construedon)进行了考察。李认为祈使句的产生是转喻迁移的结果,包含着一种最基本的范畴引申和扩张;谢玉红等则运用“激进构块语法(Radical Construction Gram-mar)”和“语法化(grammaticalization)”理论,对英语作格构块式(ergative construedon)进行了研究,认为英语作格构块的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之间是象征关系,句法结构是事物对象之间常规关系在语言中的映射,是相关语用、语义因素语法化的结果。

这些研究反应了构式语法研究范围的拓展,即从词汇句法层面向语法结构的延伸。正如谢应光所言,“从构式的角度研究体义,可以发现很多过去没有发现的东西”。他在Michaelis研究的基础上,从语干的体义和语法结构式表示的体义两个方面讨论了句子的体义问题,对如何用构式理论对语法结构式进行研究富有启发意义。

四、汉语界对构式语法理论的研究

张伯江是国内最早运用构式语法对汉语特殊句式进行研究的学者之一。他在考察双及物结构式原型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隐喻”和“转喻”两种机制是构式义的扩展基础的观点;沈家煊在研究中发现构式语法对汉语句式具有强大的解释力。他认为旬式整体意义的把握跟心理上的“完形”感知一致,都受到一些基本认知原则的支配。

可见,汉学界早期对构式语法的研究是在传统语法对一些句型结构解释乏力的情况下发生的。这一时期的研究多侧重对特殊句式内部的运行机制进行详细的描述并进而得出一般性规律,同时还将构式语法理论与配价理论进行了对比研究。

此外任鹰和王葆华都先后运用认知语义的理论对现代汉语的结构进行重新审视。任在《现代汉语非受事宾语句研究》一书中用认知语义的观点出色地论证了述宾结构的句法共性。王葆华则是对汉学界对于存在句“着”和“了”互换现象的不同解释进行了分析,指出这两种句式的互换现象究其实质反映了人们在认知模式和观察方向上存在着差异,它反映了人们对同一个事件的不同认知视点的表达。

近两三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对构式语法进行了多维度的研究。刘丹青深入地考察了典型“连”字句和非典型“连”字句作为构式的区别性特征;林晓恒对“都+V+的+N”的构式进行了分析;付习涛考察了“有+VP”构式的复兴的内外动因。

总体来说,汉学界对构式语法给予了重大的希望,研究者们不约而同地运用该理论针对一些特殊句式展开研究。但正如刘丹青所言,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这一新型的理论。而是“在不同的句法结构中,甚至结构相同、组成成分有所不同的结构中,可用句法规则解释的现象和难以用句法规则解释的现象有不同的比例”。作为研究者,我们应该避免将一个构式语法理论视为解释一切语言现象的灵丹妙药。

五、结语

构式语法从Fillmore的格语法算起,到现在已经20年了。期间经历了好几个发展阶段,到目前为止已成为认知语言学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对句式的研究。该理论从被中国学者引进的初期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国内研究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多维度、多层面的研究。笔者仅是对其中的一些重要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相信随着研究的深入,该理论在二语习得及教学领域将有令人乐观的研究前景。

(责任编辑胡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