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立新
我国的创业板从1998年开始筹划,历经十年的风风雨雨。创业板似乎命运多桀,有时万事具备,却只欠一点东风。十年磨一剑,曙光终于出现,创业板有望在近期推出。
作者简介:知名撰稿人,会计学在读博士,曾在中央直属企业从事财务工作,现任教于北京工业大学,先后出版《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实务与案例》、《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会计专业英语》等畅销财会专著十余部。
一、创业板推出有助应对经济危机
上个世纪以纳斯达克为代表的创业板飞速发展,全球创业板市场正在日益成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美国、英国、韩国、我国香港的创业板都都有良好表现,为创业板的发展树立了典范。作为主板的补充和高科技企业的融资平台,创业板引领了各国的创新浪潮。
以韩国为例,在97年金融危机后,正是创业板为很多企业融来了发展的资金,使韩国的高科技在之后发展迅猛,不但弥补了1997年大企业带来的损失,而且帮助韩国经济走出低谷。韩国在近十年中,电子、汽车、网络技术和游戏产业在世界上的地位与日俱增,创业板可谓功不可没。
美国金融风暴逐渐波及到我国经济,东南沿海的众多企业在一夜之间关门歇业,我国的制造业在国际经济的风吹草动中显得不堪一击,其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产业层次太低,生产的是低附加值的便宜货,成本上涨时,价格不上涨。要想提高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必须进行产业优化升级,而这都建立在自主创新战略和科技立国基础上,从这个角度上说,开设创业板就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同时,一些外围的因素也对促使我国尽早开设创业板,比如能源紧缺的长期趋势让我国目前的发展模式不可能持续,人民币长期升值的趋势让出口导向的战略不可能持续等等。
开创业板不仅仅是为了应对经济危机,也是资本市场体系完善的需要。资本市场内部的制度存在严重缺陷,表现在上市企业价值出现盲区,由于国有垄断企业压制,具有科技价值和创新能力的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推出创业板能够促使投资者建立新的估值标准,让大批高科技企业在一个新的平台上估价。
二、创业板背后的风险投资因素
最急切盼望创业板的当属风险投资,如果创业板能推出,作为主要投资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公司,就会找到一个绝佳的退出渠道。
风险投资的发展是高科技发展的重要条件,美国的硅谷之所以科技创业活跃,就是因为风险投资的高度发达。风险投资一般分为两种,投资初创企业的风险投资称为VC,投资成熟企业的风险投资称为PE。风险投资的本性就是投机,它并不想专注于把某个企业做大,享受企业发展的长期利润,而是把企业当产品来开发,只做“生产”企业的前端工作,在帮助企业走出摇篮后,然后择机卖掉。所以,风险投资就是做企业买卖的,它的产品就是“企业”。
因为风险投资只有把企业卖掉才能获利,就希望找到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充分消除信息不对称,这样才能把企业卖一个好价钱。但主板市场上市条件严格苛刻,而中小企业板对企业的盈利情况要求也很高,所以创业板是风险投资退出的首选平台。有人认为,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产品”上市套现,实际上是把风险转移给投资者,而自己的风险则很小。因为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的“产品”很多都是“先天不足”便上市融资,而作为投资者可能缺乏对于这些企业成长性的判断力,所以,无疑承担了太大的风险。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风险投资之所以称为风险投资,就是因为它投资的企业本身存在较大风险,而这些企业谁最后能笑傲市场事先是无法判断的,大多数企业被市场淘汰是少数优秀企业存活下来的必要成本,这也是科技创业和发展以及保持市场活力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而对于这些风险极高的目标“企业”,一般的投资者是不愿意去冒险的,而风险投资之所以愿意去做,就是希望把少数超高速成长的企业卖掉后获利,以弥补其他投资的损失,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况且风险投资面对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等到上市,让风险投资赚一把就跑,更多的是中途夭折。
三、熊市恰恰是创业板推出的好时机
有人认为,目前市场行情不好,并非创业板推出的好时机。市场不景气不能作为阻碍创业板推出的理由,恰恰相反,熊市更有利于创业板的推出。如果在A股6000多点的时候推出创业板,创业板肯定也会火一阵,但之后也一定会受到大盘的连累而被“腰斩”,那创业板的发展必然会受到质疑,投资者的信心受到打击,以后就可能会一蹶不振。
在市场低迷时推创业板风险是较低的,相对冷淡的市场环境实际上是为创业板平稳推出创造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因为这个时候,被“爆炒”风险大大减少。由于创业板企业规模小、概念新,的确容易出现爆炒,但在市场不景气和资本市场泡沫已被挤干的情况下,投资者很难在短时间内掀起爆炒的热情。另外,随着大盘点位回归后,大盘的估值已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我国投资者更趋理性,投资水平有所提升,理性估值与价值投资理念有助于创业板推出的平稳。
也有人把创业板推出会分流市场资金作为阻碍其推出的理由,这其实是没有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得出的结论。实际上,因为创业板公司发行融资规模一般较小,所以对资金的分流很小,对主板市场影响非常有限。即使是中小板,其上市公司平均首发融资也不过3亿多元,仅占同期整个市场首发融资总额的1/10,而创业板公司的平均规模更小,一家企业的融资额也就一两亿元,就是一年内上市300家左右,可能都抵不上一只大盘股,其对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在推出中小板推出前,监管层和市场人士也一度担心中小板影响主板运行,但在2004年6月这一市场低迷的背景下推出,中小板自身运行平稳,而且也没有影响主板的正常运行。
链接:
筹建创业板十年历程回顾
1998年3月,民建中央向九届政协会议提出《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
1999年3月2日,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高科技企业板块”。
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称,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
1999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做了一处修改,即: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标准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同时通过了一个拟建单独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统的决议。
2000年4月,证监会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设立二板市场有关问题的请示》,就二板市场的设立方案、发行上市条件、上市对象、股票流通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2000年5月16日,国务院讨论证监会关于设立二板的请示,原则同意证监会意见,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
2000年9月18日,深交所设立创业板市场发展战略委员会、国际专家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和发行上市部等八个职能部门,标志着创业板市场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
2000年10月18日,深交所通过巨潮网首次正式发布了《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001年11月7日,朱镕基总理表示,吸取中国香港与世界其他市场的经验,把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在证券市场未整顿好之前,如果贸然推出创业板市场,担心会重复出现主板市场的错误和弱点。
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提出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004年5月17日,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2006年12月1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称资本市场面临转折性变化,将适时推出创业板。
2007年8月3日,深圳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王守仁表示,《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已经送交国务院审批。8月22日 《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
2008年1月17日,在全国证券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再次明确创业板的推出时间,“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2008年3月22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就创业板规则和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