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江西省瑞金市委党史办原副主任曹春荣先生,就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先生发表的《瞿秋白的不得不走、不得不留与不得不死》一文提出商榷。本刊予以发表,欢迎探讨。
1934年1月至1935年6月,瞿秋白在中央苏区度过了他生命中的最后时光。在这一年多里,他经历的离开上海、任职苏区,红军长征时被留在苏区坚持斗争,直至被敌俘获而英勇就义的过程,早已为人熟知;每一个过程的因由,也不是什么秘密,更没有什么玄机。然而,王彬彬先生一篇《瞿秋白的不得不走、不得不留与不得不死》(载《钟山》2008年第3期),把这个问题重新提了出来,并且给出了令人惊讶的种种答案,尤其是将瞿秋白的死因归结为博古中央或博古对他长期打击迫害所致,离奇得很。面对这么一篇奇文,笔者也想就上述话题略抒拙见。
瞿秋白离沪赴赣,是革命工作的需要,也是中共中央对他的一种保护。秋白久有此意,欣然以赴。
1934年1月上旬,瞿秋白奉命离开上海前往中央苏区首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所在地瑞金,有其“不得不走”的原因,但绝对不是王明团伙(或博古中央)“为了更好地对瞿秋白进行监管”,更不是他们“要了莫斯科时期未了之愿”,“从肉体上消灭瞿秋白”(引文均见王文,以下凡未注明出处者同此)。
早在王文之前,丁玲就在《我所认识的瞿秋白同志》的回忆文章中说到:“1934年初,他(秋白)就不得不撤出上海,转移到中央苏区去了。”[1]瞿秋白为什么“不得不撤出上海”而转移苏区,丁玲没作解释,但文中提到秋白因“匿住”而感“孤寂”。萧三在《忆秋白》一文中说得更明白:“在搞地下工作的时期,秋白同志多次在鲁迅先生家避难。”[2]鲁迅夫人许广平在《瞿秋白与鲁迅》一文中,详细叙述了“秋白同志在鲁迅寓内度过三次避难生活”的情景。[3]瞿秋白夫人杨之华在《忆秋白》的长篇回忆录中,将秋白在上海所处的生存环境、工作环境,用几个短句就展现得清清楚楚:“秋白就在这短短几年中(1930年8月至1934年1月),在严重的白色恐怖的威胁下,在地下的流浪生活中,把自己的心血放进新文学中去。”[4]那种白色恐怖的严重威胁,不仅秋白夫妇深深感受到,就连他们的同志、友人也一样感受到。郑振铎在《回忆早年的瞿秋白》一文中就写道:“有几次在街头遇到了,他戴着鸭舌帽,帽檐低压着眉梢,坐着洋车,疾驰而过,我们只是彼此望了一下,连招呼也不打。”[5]
由此我们不难看到,瞿秋白其时在上海的处境,哪里能跟王文所言“周扬、夏衍等人就一直在上海隐蔽下来并且平安无事”相类比呢?此中道理其实很简单:周、夏何许人也?秋白又何许人也?他们在国民党反动当局眼中的份量、危害,能一样吗?
事实上,瞿秋白在上海的那几年,正是国民党反动当局加重对中共白区地下组织的迫害破坏日甚一日之时。期间,在上海的中共中央、共青团中央等机关迭遭破坏,许多党、团、工会和其他群团的领导人及工作人员被捕、被关、被杀。1931年9月,国民党南京政府发出通缉令,悬赏两万元缉拿瞿秋白、周恩来,悬赏一万元缉拿王明、罗登贤、沈泽民、洛甫、博古。[6]这使得瞿秋白在上海的处境极其险恶。中共临时中央既然在上海无法立足,而于1933年1月从上海迁至瑞金;那末,其后调瞿秋白去瑞金,就是对瞿秋白的一种保护,而不是迫害。
瞿秋白奉调瑞金的经过,则直接表明他离开上海去苏区,完全是革命工作的需要。
1933年12月末,时任中共中央局常委、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党报编辑委员会书记、中央分管政府工作的张闻天,“同党校校务长冯雪峰(按:冯因准备参加中共六届五中全会,而比瞿秋白早一个来月从上海到了瑞金)商定并得到博古同意请瞿秋白来中央苏区担任中央政府教育部长,最后由冯雪峰发电报至上海通知瞿秋白,瞿秋白接电报后于1934年1月7日离开上海,2月5日抵瑞到任。”[7]
这里有必要把当时的相关背景作一介绍。早在1931年11月,在瞿秋白缺席的情况下,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他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任命他为中央人民委员会教育人民委员(即教育部部长)。因为他远在上海,不能到职视事,遂由教育部副部长徐特立代理部长。1934年1月22日在瑞金开幕的第二次全苏大会,又在瞿秋白未及与会的情况下,继续选举(任命)他担任了上述两个职务。张闻天根据中央苏区文化建设特别落后,[8]急需加强领导、规划的现实,根据他对秋白本人的透彻了解,加上详细听取了刚从上海来瑞金不久,而与瞿秋白和鲁迅都有密切联系且相互了解的冯雪峰的情况介绍,并与之商定后,提出让瞿秋白脱离虎口、到瑞金就职的主张,乃是合情合理的事。毋庸置疑,博古中央调瞿秋白去苏区,完全是出以公心,而非挟嫌报复,欲置秋白于死地。
当时,瞿秋白听到中央调动的电报通知后的第一反应,以及他在瑞金途中写给妻子的信,也从一个侧面表明:瞿秋白是欣然前往苏区,而不是什么戚戚然“不得不走”。
作为瞿秋白深爱的妻子和革命伴侣,当年现场的目击者,杨之华用十分肯定的语气告诉我们:瞿秋白听了中央电报的传达后,“毫不迟疑地回答:‘想去很久了。”[9]过了半个月,杨之华收到秋白托人带给她的一张小条子,上面写着:“我将到我们的老家,很快会看到亲兄弟,那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天堂!快来!”[10]这里的“老家”、“天堂”,显然都是指秋白即将到达的中央苏区。
瞿秋白对苏区的关切、向往之情,并非偶然发生的。作为一个坚定的共产党员,一个致力于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社会进步的革命者,瞿秋白很早就认识到:要在中国完成国民革命的任务,进而实现社会主义,必须走毛泽东们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他把上述政治理念的实现寄托在苏区、尤其是毛泽东、朱德等创建的中央苏区的革命实践上。对于置身于国民党反动当局严重的白色恐怖和悬赏通缉的威胁之下的瞿秋白来说,身患严重的肺结核,却不得不东躲西藏、疲于奔命,连晒晒太阳也成了奢望。转而向往党领导下的、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尽情沐浴和煦阳光;可以广泛接近农民、了解农民,以弥补自己的知识分子缺陷;可以放手实施自己的文艺大众化主张、推进苏维埃文艺运动;甚而可以做更多的理论、宣传、教育、文化工作,以尽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中央苏区,这实在是情理中事,太自然了。
事实上,瞿秋白进入中央苏区以后,不仅担负起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中央政府教育部长的重任,而且兼任了艺术局负责人、国立沈泽民苏维埃大学校长,以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的主笔。他不单在中央苏区的教育、艺术、新闻出版、群众文化等方面有大量卓有成效的建树(用时任教育部秘书的庄东晓的话来说,瞿秋白为苏维埃新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奠定了一个崭新的宏伟的蓝图),而且还经常应邀到红军大学讲授《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等政治理论课程,在《红色中华》及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上发表长短不一、内容广泛的时评和政论(这一点,足以证实王文所言“瞿秋白赴赣后,就果然再也没有写过政论性文章”的不实)。在中央苏区短短一年里,瞿秋白的革命热情始终处于高涨状态。他奋不顾身努力工作,广泛接触、联系苏区干群,吸收新鲜知识和经验,学会了骑马,不怕走路爬山,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赢得了广泛的尊敬与赞扬。诚如徐特立生前对杨之华所说,秋白“他那样衰弱的身体,在十分艰苦的生活环境里,由于他认真工作,一切困难他都忘却了,精神上十分愉快”。“真的,有不少同志告诉我,秋白在苏区是很愉快的”。“同志们见了(秋白骑一匹黑马奔驰)都很欢喜,说:‘秋白同志年轻了,完全变了一个人,多么活跃!”是啊!“生活在自己的政权下,踏着自己的土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心情怎能不变呢”?[11]
然而,王先生没有看到这一切,他一门心思认定:瞿秋白离开上海去苏区,就是受到博古中央挟嫌报复和无尽迫害而“不得不走”。为此,他搜罗一大堆“根据”,希图使人相信他的论断。
首先,王先生把事情的由来追溯到八十来年前,共产国际(及联共)同中国共产党发生某些分歧与斗争的背景下,王明、博古们为争夺中共领导权而视瞿秋白为头号敌人,必欲扳倒。对于这么一桩中共党史上的公案,见仁见智,不足为奇。但须实事求是,秉公而论。毋庸讳言,王明、博古等在错误批判瞿秋白、致使他离开中共领导岗位这件事上,的确起了不好或很坏的作用。然而,在共产国际执意要撤换不能忠实于国际路线、贯彻国际意图,却同情以至支持敢于和国际叫板且不听警告的李立三的“调和路线头子”瞿秋白的既定方针下,即使没有王明、博古使坏,瞿秋白也难免被撤职。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厘清共产国际与中共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共产国际(包括其不同层次的代表人物如米夫)与王明、博古等人之间的主从关系。简言之,不能简单地把王明、博古等与瞿秋白的斗争,看作个人恩怨。
其次,王先生把事情的近因挂在1933年秋的“《斗争》事件”上,断言“博古中央在全党范围内发动批瞿的同时,做出了令瞿秋白离沪赴赣的决定”。这又是中共党史上的一桩公案。遗憾的是,长期以来直至王文发表,这桩公案都被弄成了糊涂案、甚而冤案。
所谓“《斗争》事件”,指的是1933年夏秋之际,瞿秋白在中共江苏省委编的刊物《斗争》(油印本)上,用“狄康”或“康”的笔名,连续发表了《国民党棉麦大借款的目的》、《庐山会议的大阴谋——“有组织的饥饿政策”》、《国民党的“仁爱”》等约20篇时评杂文。同年9月22日,中共中央上海局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中央关于狄康(瞿秋白)同志的错误的决定》。该决定“认为狄康同志实犯了非常严重的有系统的机会主义的错误”,“要求他立刻解除自己的机会主义的武装,在全党面前公开的诚恳的揭露自己的机会主义的实质”。对于接连发表狄康文章的《斗争》编者,也提出了批评。[12]10月底,在上海出版的中共中央理论刊物《红旗周报》发表社论和署名文章,批判瞿秋白。这便是“《斗争》事件”的大致经过。
行文至此,不妨介绍一下上文所涉背景。1933年1月,以博古为首的中共临时中央从上海迁入中央苏区(瑞金)后,成立了中央上海局,作为中共中央的代表机关。它的第一任书记,就是扬言要把瞿秋白“一棍子敲出党外去”的李竹声。中央上海局成立后,曾用中共中央名义发出一系列宣言、决议、决定、指示、通知。“据考证,1933年以后,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布的文件中,绝大部分是中央上海局发出的”。[13]
王先生在论述“《斗争》事件”时,明显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把江苏省委编的《斗争》,误认为是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共中央局)机关报的《斗争》。其实,后者是中共临时中央迁至瑞金后,于1933年2月4日在瑞金创刊的。王先生不明就里,想当然说:“1933年春夏,瞿秋白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斗争》上,用狄康的笔名,连续发表了《国民党最大借款的目的》(按:这个标题弄错了)、《庐山会议的大阴谋》等近20篇政论时评。”于是,批判瞿秋白、对他的“政治残年”作“最后一击”这桩恶行,便与“博古中央”挂钩了。王的第二个错误,是把批瞿的“9·22”决定的炮制者、发布者,误判为“博古中央”,却不知道这事乃中央上海局所为,本不干“博古中央”事,更不干博古事。如果一定要说与两者有关系,也只能是从组织方面说,即所谓“领导责任”。这样,对瞿秋白的“政治残年”作“最后一击”的指责,就无由坐实为“博古中央”和博古了。
事实上,当时在中央苏区就没有正儿八经地、如批判“罗明路线”一般地开展批判瞿秋白的机会主义。博古、张闻天,都没有发表讲话或写文章批判瞿秋白(这跟批判“罗明路线”有极大的不同)。倒是在事发不久就安排瞿秋白撤离上海进苏区,并且委以各种要职,放手让他工作。如此看来,把瞿秋白离沪赴赣一事,归结为博古中央和博古个人对他的“人身迫害”、“想从肉体上消灭瞿秋白”,便毫无根据、毫无道理。
王先生进一步深入分析“博古中央”、“博古们”、“非要把瞿秋白弄到瑞金不可”的原因:一是便于监管,不让他“乱说乱动”,继续发挥其影响;二是不让他能在上海安心养病,而使他在条件不利于其健康的“苏区”“身体一天天恶化”,直至“肉体消灭”;三是不愿看到“离开政治舞台后的瞿秋白似乎生活得比以前更好”的“嫉妒”心理使然。听了王先生这些惊人之语,不免教人想到中国的一句老话:“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综观王文所述,王先生的这些分析原本无须再驳,但对王文提到的几个具体问题,还是有必要作番辨析。
其一,所谓瞿秋白到瑞金后“身心两方面,都处于受煎熬的状态”。王文断章取义地摘录了本文前引徐特立回忆的另一段文字,即苏区缺粮缺盐的情况,以此说明瞿秋白在苏区身体如何受煎熬。令人费解的是,王先生为何对徐特立回忆中足以说明瞿秋白在瑞金精神生活很愉快,以及叙述秋白领导的教育部在节省运动中“节约得过火”的大段文字视而不见、不感兴趣?为什么无视在苏区、在瑞金,包括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刘少奇,以及博古和张闻天、王稼祥、顾作霖、凯丰等“博古们”在内的党的高级干部,无一例外地过着缺粮缺盐的艰苦生活,却依然热情洋溢地工作、战斗的事实,而单挑瞿秋白说事?
诚然,瞿秋白身患严重的肺病,能有条件改善生活,完全应当。他身边的同志们也确实尽可能照顾了他,不时送给他一点盐和其他食品。“大家都关心着秋白同志的健康,为他担心,可是他却经常忘了自己”。“他三日两头发高烧,傅连璋医生(时任中央红色医院院长)天天都走来给他看病、开药、打针”。而他“躺在床上还是要看文件,处理日常事务”。[14]瞿秋白这种自觉投身苏区艰苦却火热的斗争生活的种种表现,怎么就被王先生独具只眼地视为“身心两方面,都处于受煎熬的状态”呢?
其二,所谓博古们“强令瞿秋白到‘苏区却又坚拒杨之华同行的请求”。关于“强令”的问题,本文已作辨析并予以否定。关于“坚拒”一事,我们还是先来回顾一下当事人的记述吧。杨之华在《忆秋白》一文中说道,秋白听了中央电报的传达后毫不迟疑地回答:“想去很久了。”“他沉静地点燃了手上的烟斗,问:‘之华可以同去吗?”负责传达电报的同志无法回答,允以把秋白的意见反映给组织。“第二天,那位同志又来了”,答复道:“之华去苏区的问题,要等有人代替她的工作才能走,请你(秋白)先走吧!”[15]
杨之华的这段记述清楚表明:“博古们”没有“坚拒” 瞿秋白与杨之华同行去苏区的心意表白,而是有条件地表示理解和允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博古们”这样的答复并没有什么出格之处,类似的情形也绝非只有瞿秋白夫妇会遇到。事实上,当时杨之华担任着组织部的秘书工作,而且就在瞿秋白临走的前一天,杨之华还参加了一整天的会议。这说明,其时杨之华的确在从事繁忙的革命工作,她要离去,也的确要有人接替。至于后来为什么杨之华终于未能在瑞金与丈夫重逢,笔者尚未掌握相关史料,不便妄言。
瞿秋白被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同样是革命的需要,是党的需要。秋白不辱使命,功不可没。
1934年10月,中共中央、中革军委率领红一方面军主力及党、政、军、群中枢机关等八万余人撤离中央苏区,进行战略突围,开始长征。瞿秋白未参与突围,被留在中央苏区坚持群众游击战争。此事又被王先生说成是博古趁机要“把瞿秋白扔掉”,以达到其“根本解决”,即“从肉体上慢慢消灭他”的目的。于是,“瞿秋白就不得不留下来了”。然而,事实究竟如何呢?
长征前夕,中央苏区缩小到只剩瑞金、兴国、宁都、石城、会昌、于都、长汀等几个基本县,土地面积约一万平方公里。中共中央据此对红军主力退出中央苏区后的斗争,作了周密布置。其要义是以上述基本县为核心区开展群众游击战争,一方面通过群众游击战争逐步恢复昔日格局,配合出击的红军主力打回老家,重整赤色河山;一方面以群众游击战争拖住敌人,掩护红军主力的战略突围。这样,就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仍保存了一套架子,并因此留下了一批干部。在中央一级,成立了中共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和中央军区,作为留守及开展群众游击战争的最高领导、指挥机关。同时留下了一批红军和地方武装,作为开展群众游击战争的中坚力量。当时,中共中央规定给留下的领导机关和红军部队的任务是:牵制敌人,掩护红军主力部队转移和保卫苏区、保卫土地革命的胜利果实;并在苏区及周边开展游击战争,准备配合野战军反攻,收复敌占地,重建苏区。为完成如此艰险的任务,就需要一批富有党性和斗争经验、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并熟悉某方面工作,在当地又有密切联系并对地方有相当了解的高级干部留下。
因而,中共中央留下了项英、陈毅、贺昌、陈潭秋、瞿秋白、梁柏台、何叔衡、邓子恢、张鼎丞、谭震林、毛泽覃、汪金祥、李才莲等,分别组成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和中央军区。毛泽东事后对此评价道:“红军留下了它的一些最有才能的指挥员:陈毅、粟裕、谭震林、项英、方志敏、刘晓、邓子恢、瞿秋白、何叔衡和张鼎丞。”“很多这样的共产党领导人都是自愿留下准备牺牲自己的,共产党人现在用各种方式纪念他们的英雄品质。”“他们所进行的后卫战,使得红军主力在国民党能够调动足够的军队在行军道上包围和消灭他们以前,就已经走得很远了。甚至到1937年,江西、福建和贵州有一些地区还在红军所留下的这些部队手中。”[16]朱德也在1937年春对来访的美国记者史沫特莱说过这样的话:“我们留下许多最能干的军事、政治和群众领导人。”“司法委员何叔衡和前任党书记、当时任教育委员的瞿秋白都留下未走。”[17]
上述权威当事人的口述史清楚而雄辩地说明:第一,当时高级干部的“去”和“留”,都是革命斗争的需要,党的需要,不存在谁刻意借机整谁、搞宗派主义的问题(事实上,当时处理高级干部去留就有条原则,叫做“六亲不认”)。第二,当时中央留下一批忠诚的高级干部领导中央苏区群众游击战争的部署,是正确的。它不仅实现了中央的战略意图,保证了红军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成功突围;而且稳定、争取了民心,有效地维护、扩大了党在此后的革命斗争中的群众基础。这应是我们评价当时瞿秋白(及其他高级干部)留下一事的立足点与出发点。偏离了这一点谈论此事,就容易走到唯心论、庸俗化的极端去。
当时,撤离中央苏区的红军只打算转移到湘鄂西去,与贺龙、萧克他们会合,然后放下行李,再谋新图:开辟新的根据地,并相机反攻,杀回老家去。在这种前路既不遥远,又与“南天王”陈济棠谈判达成了借道协议的乐观形势判断下,八万多红军采取一种“搬家”的方式进行转移。这当然也是博古为首的中共中央对形势估计不足的一种表现。由此而影响到对留在中央苏区坚持群众游击战争的那些高级干部的处境,和将要遇到的困难与危险估计不足。事后多年,徐特立还说过:“当时我们以为红军出来不久必仍回苏区,我和秋白同志在此永别是我意料不到的。”[18]徐特立的这个想法,在当时具有普遍性。因为在广大苏区军民印象中,前几次反“围剿”时,红军野战军都是出去十天、半个月或顶多一两个月,打败了敌人,就高唱红军胜利歌,回到老家来的。没有谁会想到这次出击,竟会走那么远,相隔那么久。就是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们也可以相信,博古中央或博古肯定没有设想过利用转移之机“扔掉”瞿秋白(及所谓“毛派”、“调和派”高干),置其于死地。
那末,当时瞿秋白留在苏区有正当理由吗?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来看看时任中共中央组织局主任的李维汉的相关回忆。他说:“长征前,干部的去留问题,不是由组织局决定的。属于省委管的干部,由省委决定报中央;党中央机关、政府、部队、共青团、总工会等,由各单位的党团负责人和行政领导决定报中央。”“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留下一个领导机关,坚持斗争,叫中央分局。成员有项英、陈毅、瞿秋白等同志,由项英负责。关于留人问题,我没有参加意见,也未过问,是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决定的。”[19]
这个回忆确切地说明了长征前夕,干部的去留是依据什么原则、走什么程序决定的。它十分清楚地表明,事情并不像一些不负责任的回忆人和论者所说的,谁去谁留的生杀大权操于博古一人之手。
前面已说到,当时干部的去留都是革命斗争的需要,党的需要。对瞿秋白的留下,也应当这么看。瞿秋白时任中共中央分局委员、兼任分局宣传部长、《红色中华》报编委会主任。这些职务跟他此前担任的各项职务,以及一向具有的理论、宣传特长,是吻合的、相称的。尤其是为严格保守红军主力突围转移的秘密,蒙蔽敌人、迟滞敌人的行动,中共中央除部署中央政府办事处一如既往地履行全部政府职能外;还特别要求《红色中华》报照常以中央政府机关报的名义编辑、出版、发行,并且版式、栏目、印纸、出版周期等都不变,总之一切照旧。要在整个编辑部严重缺人手,通讯员队伍不复存在,组稿和编稿、排版、校对等各个环节都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保证报纸的照常出版发行,实在非同小可。能担当此重任的,自然首推瞿秋白。事实证明,瞿秋白不负党中央重托,虽艰难却出色地完成了这项任务,作出了自己的重大贡献。直到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后近一个月,国民党军队才敢放胆靠近、“收复”中央苏区核心地区。这也表明,中共中央和博古选择瞿秋白留下,是出以公心,也是对头的。
瞿秋白被留下,还有他自身的原因,那就是他“身患肺病,健康极差”,[20]难以承受长途跋涉的艰难险阻、战事袭扰及医疗困难。就连当时身体不错,“一天跑60里毫无问题,80里也勉强”的董必武,事后也坦白承认:“假使在出发前,就知道要走25000里的程途,要经过13个月的时间,要通过无人迹无粮食的地区,如此等类,当时不知将作何感想,是不是同样的坚决想随军出发呢?这都不能悬揣。”[21]留下瞿秋白只是权宜之计,“原要潜入上海”去工作和治疗的。[22]此外,项英对瞿秋白重病卧床必须留下,感到非常惋惜。这也证实了朱德的说法,反映了当时的真实情况。
王文在论述博古强留瞿秋白在中央苏区等死的问题上,除了引用张闻天在延安时期的相关回忆,以及吴黎平在二十多年前的相关回忆外,没有提出任何有说服力的论据。张回忆说,长征前“高级干部(的去留),则一律由最高‘三人团决定”。瞿秋白曾向他要求同走,他表示同情,便向博古提出,“博古反对”。吴的回忆说,他听到“中央局决定”不让瞿秋白同志走,心里很难受。一方面请毛泽东给中央局说说(改变决定),毛泽东说他说过,“但他的话不顶事”。一方面向张闻天同志提出了同样的请求,“闻天同志说:‘这是集体商量决定的,他一个人不好改变。”王先生希图通过这两个例子,使人相信:瞿秋白“不得不留”,就是博古在作梗。其实,这两个例子并不能佐证王先生的观点。第一,无论是张闻天的回忆,还是吴黎平的回忆,都明白无误说明:长征前夕高级干部的去留,是由党的领导机关集体研究决定的,而不是由博古一人操控的;第二,博古在组织上决定高干的去留后,不管何人说项,都不再作有违组织决定的改变,正好表明他是个组织纪律观念和原则性都很强的领导人(当然,因为这一点,也一定程度地导致了他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正好给他的“黑面木偶”的外在形象,作了本质方面的注脚。
最后,瞿秋白在得知他被留下时的反应,尤其是他在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后,忠实而积极、以至奋不顾身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时的出色表现,也从一个侧面否定了王先生加于他的“不得不留”的说法。
在瑞金和瞿秋白是“挚友重逢”的、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部长的吴黎平(即吴亮平),长征前夕曾请秋白到他家吃饭。其时秋白已经知道自己被留下,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面对曾经朝夕相处、而今一旦分别的战友、同志,不免有很浓的离情别绪。然而,这情绪加酒劲并没有使他消沉。吴黎平回忆道:“他奋激地说,你们走了,祝你们一路顺利。我们留下来的人,会努力工作的。我个人的命运,以后不知怎么样,但是可以向战友们保证,我一定要为革命奋斗到底。同志们可以相信,我虽然历史上犯过错误,但为党为革命之心,始终不渝。”[23]秋白的这番表白,无疑出自他坚强的党性和对革命终将胜利的信心,同时也应视为他对自己被留下坚持斗争的理解和自觉执行。这既有他的一贯言行实践可以作证,更有他此后的斗争业绩和风范可以说明。
前文已提到为掩护红军主力秘密、顺利撤离中央苏区,中共中央要求《红色中华》报一如既往地出版发行。瞿秋白临危受命,强支病体,坚持报纸的照常出版。没有稿件,他发动身边同志都来写,自己也常在昏暗的油灯下撰稿、编稿。人手不够,他还兼任校对等。在种种不利的条件下,他依然尽力把报纸办得生动活泼、图文并茂,刊登了许多具有很好的宣传作用的诗歌、散文、曲艺、漫画作品,其中不少作品经过他精心修改。《红色中华》的照常出版,为蒙蔽敌人,掩护红军主力突围转移,做出了卓越贡献。
在做好报纸的出版发行的同时,瞿秋白还带领留下来的高尔基戏剧学校、工农剧社和红军学校的部分文艺战士,组成火星、红旗、战号三个剧团,分别在各自划定区域进行巡回演出和帮助群众生产及开展文化活动。这对于鼓舞苏区的民心士气,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这方面,瞿秋白也主动出谋划策、身体力行,如组织会演、筹办道具、编写剧本、辅导战士学习等。他是个病人,但他仍然尽量不要别人照顾,因而受到大家的尊敬与赞许。
当瞿秋白自觉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埋怨过组织上让他“不得不留”,而“心寒到了极点”吗?我们又能认为他的留下是王文语境下的“不得不留”吗?
瞿秋白英勇就义,不是博古中央或博古“借刀杀人”,而是日本帝国主义“借刀杀人”。秋白死得其所,永垂不朽。
王文开宗明义破题,“瞿秋白因了这1934年的不得不走与不得不留,才有了1935年的被捕与被杀”——终于“不得不死”。在王先生看来,瞿秋白之被捕与被杀,“不得不死”,完全是博古们或博古挟嫌报复,“借刀杀人”所致。
王先生的这个逻辑推理,乍一看严丝合缝,无懈可击。然而,由于这个推理的两个前提都不成立,其结论也就不能成立。
要恰如其分地理解、评价瞿秋白的死(站在共产党的立场、人民革命的立场来看,瞿秋白死于敌人枪弹之下,是牺牲、就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死),其实并不难。共产党人既以实现国民革命目标为最低纲领,以实现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为最高纲领,就不能不用自己的心血汗水以至生命为代价,去唤醒、组织、武装人民大众,同压迫自己的敌人作斗争。这就是“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经典之论之所由。
瞿秋白出身于破落的封建士大夫家庭,自幼目睹社会的种种不合理现象,成人后即抱改造社会之志。他参加了五四运动,1920年秋便去了十月革命的发源地——俄国,次年秋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使他很早就开始接触、研究马克思主义,并终生实践之。他深知,要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终极理想,“客观上无论如何也逃不了最尖锐的阶级斗争,以至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无产阶级统治国家的一个阶段”。[24]如此尖锐、剧烈的社会革命,无疑要有一部分自觉的牺牲者。瞿秋白自己就甘心做这样的牺牲者。为了理想,“他能够毅然决然抛弃属于他的原来的阶级的一切——温暖的家庭,相当优越的地位,对于旧的事物(如做旧诗词和刻图章之类)的癖好——转变为真正的人民战士,转变为优秀的布尔什维克,到最后为无产阶级而贡献他的生命”。[25]无论是在严酷的白色恐怖笼罩下从事党的地下工作,还是在艰苦的物质条件下做着苏维埃的各项事情,瞿秋白都以对党对人民对无产阶级革命的无限忠诚,奋不顾身。他在突围转移途中被敌人捕获后的表现,是他的崇高理想和革命精神合乎逻辑的发展与体现。如此共产党人、革命志士的视死如归,怎么可能跟“不得不死”这样被动、消极的心态和遭际相提并论呢?秋白地下有知,肯定会对王先生的这种“抱不平”提出严正抗议的。
不管王先生怎样揣测,瞿秋白毕竟是被蒋介石下令枪杀的,而且事前并没有征求博古中央或博古的意见。当然,蒋介石下令枪杀瞿秋白,也有个过程。周永祥所著《瞿秋白年谱新编》中,“1935年6月2日”条对此就有详细记述:[26]
蒋介石给蒋鼎文发一道密令:“瞿秋白即在闽就地枪决。照相呈验。”蒋介石决定杀害瞿秋白是为迎合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的需要。瞿秋白被囚以后,各方纷纷营救。当初,蒋介石惮于民意,不敢遽然加害。但此事被日本获悉,认为瞿秋白是主张抗日的共产党的领袖之一,其声望又高,如果不加杀害,为日后一大隐患。日本便施以“以华制华”的毒计,要挟蒋介石杀害瞿秋白,扬言“蒋久囚瞿某不杀,殆将为他日联共地步”。蒋介石获悉以后,极为恐惧。御用文人戴季陶,则是火上加油,他平日对瞿秋白揭露他破坏民族战线的罪恶阴谋一直怀恨在心,因而大肆叫嚷“瞿秋白死有余罪,系狱过久,徒招友邦烦言”。[1]于是,蒋介石便密令蒋鼎文杀害瞿秋白。后因陈立夫派人到长汀狱中对瞿秋白劝降,延缓了执刑的时间。[2]
引文的注[1],说明著者参考了南田所撰、发表于1936年6月20日出版的、第37期巴黎《救国时报》上的《瞿秋白先生略传》一文披露的材料;注[2]说明著者借用了陈铁健撰《瞿秋白的被捕和就义》(《人物》,1980年第1期)的说法。由此可见瞿谱的这条记述是有依据的。
读了这篇引文,瞿秋白死于何人之手,已然昭昭。对照引文,回过头来看王先生那“多少有些浪漫的想法”:蒋介石如能识破共党“借刀杀人”的奸计,“如果真有胸襟、眼光和自信,何不把瞿秋白也弄来南京老虎桥,让瞿秋白与陈独秀在狱中相见,甚至不妨让他们比邻而居,让他们去‘共同反省。”(或者“继续他们的争吵”;或者由着瞿秋白去研究文学,翻译普希金、果戈理等的作品)——有谁会信如此荒诞不经的“何等佳话”有“如果”呢?就是王先生自己,怕也没法再为自己“多少有些浪漫的想法”偷着乐了吧?
博古生前好像预见到有人要往他头上泼“借刀杀人”的脏水,他在1943年9月参加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期间所作的《我要说明的十个问题》中,曾郑重声明:“对这批人(按:即原文提到的项英、潭秋、秋白、陈毅、何叔衡等)的处理,并无存心使他们遭受牺牲。但是正确的处理是应该带出来的。”[27]不过,博古所谓“正确的处理是应该带出来的”,其实很难办。就当时形势而言,要么不设领导、指挥坚持群众游击战争的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和中央军区,把原本要留的高级干部都带出来;要么另选一批高干留下,替代他们。但是,无论照前者办,还是照后者办,都不能达到中央预设的目的,而且同样避免不了部分同志的牺牲。
综观博古短暂的一生,尤其是他参加革命、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的二十多年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博古的确是个坚定不移、光明磊落、勇于坚持真理、改正错误的共产党员,是个有强烈使命感和责任心的爱国者、革命者。他在延安时期的深情剖白:“总之,政治路线的错误及由于这个路线产生出来的恶果,我要负责的。接受一切从此而应得的政治的组织的结论。但是十多年来,我主观上是忠实于党的和无产阶级的事业的,绝对没有一点自觉地破坏党和革命的企图,绝对与任何反革命分子或集团没有任何关系”[28]——是真诚的,是经受了历史检验的事实。任何人有意无意的曲解、诬蔑、诽谤,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都无损于博古的光辉形象。○
注 释:
[1][2][3][4][5][9][10][11][14][15][18][23][24][25]丁景唐等编:《瞿秋白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135、30、173-180、91、18、92、95、98、217、92、99、211、137、282-283页。
[6]见王健英:《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历届中央领导集体述评》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2月版,第400-401页。
[7]《张闻天年谱》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8月版,第212页。
[8]参见张闻天:《论苏维埃政权的文化教育政策》,《张闻天文集》第一卷,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8月版,第401页。
[12]参见《六大以来》下册,人民出版社1981年2月版,第56页。
[13]参见《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注释集》,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10月版,第196-197页。
[16]《毛泽东自述》(增订本),人民出版社1996年11月版,第82页。
[17][20][22]史沫特莱:《伟大的道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4月版,第351、352、352页。
⒆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4月版,第345-346页。
[21]李海文主编:《中国工农红军长征亲历记》,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2页。
[26]周永祥:《瞿秋白年谱新编》,学林出版社1992年8月版,第392-393页。
[27][28]黎辛等主编:《博古,39岁的辉煌与悲壮》,学林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164页。
责任编辑 梅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