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善
摘 要:药品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与健康,是实现人口与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的基本保障。药品管理具有社会效益的显著特点;同时,医药行业具有全球公认的投资回报率高的突出特点,药品管理可获得的经济效益显著。本文阐述了药品价格对药品管理效益的深远影响,同时指出对我国的药品价格管理,需要继续深入思考,进一步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药品价格政策和管理措施。
关键词:药品价格;药品管理效益;影响
药品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与健康,是实现人口与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的基本保障。药品管理具有社会效益的显著特点;同时,医药行业具有全球公认的投资回报率高的突出特点,药品管理可获得的经济效益显著。实行科学合理的药品管理,不仅可以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还可以同时获得显著的高于其他一般产品管理的经济效益。
1 药品价格与药品管理效益的关系
价格管理是药品管理中重要的经济手段和方法。价格具有较强的资源配置导向作用,价格的高低、涨落,直接影响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效益,从而影响他们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价格合理是社会经济活动得以良性循环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
药品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和提高国民的合理用药水平,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因此,衡量药品管理效益水平的标准是国民的合理用药水平和医药经济发展水平。所谓合理用药是以当代药物和疾病的系统知识和理论为基础,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使用药物。合理用药的程度和水平取决于药品药品研究开发、生产、流通、使用四大环节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适当性密切相关。
日本政府对药价的调控卓有成效。1986年,日本医疗用药品的平均销差率达23%,经过政府约20年不断调低法定药价的努力,到2004年该进销差率下降到6.3%。法定药价下降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受到国民的普遍欢迎,国家医疗补助负担也得以减轻。但是,制药企业仅能获得微利,一些研究开发型制药企业因药品不能以期望中的价格出售而对现行药价制度感到不满。为了使生产的药品能以较高价格出售,日本制药企业近年来纷纷进军美国等国外市场。同时,日本制药企业要求实行某些欧美国家的自由药价制度的呼声加大。这些欧美国家的部分专利药品在保护期内价格较高,而一旦过了保护期,仿制药大量涌现,药价迅速下降。这样的制度使开发新药的企业在专利保护期内能维持高药价,获得的利润可进一步用于新药的研发。
实现国民合理用药的基本前提和首要条件,是要确保国民有适当的药物可供使用,其次要确保国民能够负担得起药品费用。而这“两个必须”考虑的目标对于药品价格的确定而言却是相互矛盾的。一方面,随着疾病谱的变化以及耐药性的不断扩展和提高等因素,为保证国民有适当的药物可供选择,客观上要求必须不断有适当的新药上市,去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而新药研发有着全球公认的“投入高、周期长、风险大、回报高”的突出特点,这一特点客观上要求药品价格应足够高,越高越有利于确保新药的永续研发,进而有利于“确保国民有适当的药物可供使用”;另一方面,从确保国民能够负担得起药品费用这一目标出发,却要求药品价格应尽可能低,药品价格越低越有利于该目标的实现。由此不难发现,较高的药品价格,可以有力地促进药品管理“保证和提高国民的合理用药水平”和“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但是,可能导致虽有适当药物可供使用而患者却无力购买的结果。药品价格低,有利于促进“确保国民能够负担得起药品费用”这一目标的实现,但是却可能导致企业因得不到足够的经济回报而无力继续进行新药的研发,其结果就是最大程度地满足了患者对药品的实现需求,却可能难以满足患者对适当药物的长远需求。
综上所述,药品价格水平的合理确定对药品管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有重要影响,直接关系到药品管理效益水平的高低,因而合理的药品价格需要综合多种相关因素,在相互矛盾的利益主体之间,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进行平衡而定。
2 我国药品价格政策对药品管理效益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时期内,我国一直采取平抑药价的政策,严格控制药品价格水平,其结果是我国药品生产的获利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导致制药企业的经济实力相对低下,可用于新药研发的资金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我国新药研发能力至今依然较弱。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药品市场供大于求格局的形成,以及药品价格政策的调整,促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手段和销售方式发生重大改变,“药价虚高”、药物滥用、小病大治、轻病重治、给药途径不当等问题日益突出,并出现了药品价格越高其销售越畅的怪现象,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适当性受到严重威胁,“看病贵”、“药价高”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针对20世纪90年代就已出现的“药价虚高”问题,国家有关部本采取了连续不断的降价措施。自1977年10月至2006年11月,已对1300多种药品实行了程度不同的降价。对国家每次降价的平均降幅均在10%以上,最高平均降幅达40%,这种降价措施的结果,并没有实现降低百姓药品费用的预期,不仅医药费用依然高于GDP增长的速度,而且原本在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保证程度相对较高的降价药品,基本上被高价的未降价的同类药品所代替。这表明药品降价所要实现的提高药品管理社会效益的目标没有如期实现。那么,这种降价措施对药品管理经济效益的实现与长远的总体影响又会如何呢?
虽然,药品降价不利于药品管理经济效益的提高,但如果是缘于保证和提高药品管理社会效益的必需而为之,那么这种承受也是必要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药品降价预期的社会效益目标并没能安全实现,因此,这种降价措施势必造成药品管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面降低。更为严重的不利影响是,在20次的药品降价过程中,仅有一次是针对进口药品进行的,且平均降价幅度仅为5%。进口药价格水平原本就高于国产药,这种药品降价措施的实行意味着进一步加大进口药品与国产药品的价格差距。在我国药品价格越高其销路越畅的现实情况短时期内仍无法有效解决的背景下,这种解决措施势必给国产药品的销路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这对于研发资金与实力原本就为有限的中国药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任何药品管理措施的实施都应以提高药品管理效益为目标和目的,药品价格对药品管理效益的影响是深远的,既关系现在更影响未来。对我国的药品价格管理,需要我们继续深入思考,进一步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药品价格政策和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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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利华.药事管理重心应向使用环节扩展[N].健康报.2006.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