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金融危机日益蔓延的经济形势和广西承担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先锋的责任,给广西提供文化产业发展的极好机遇。广西应当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发展对策是:加大投入,使其成长为支柱产业;组建实体,市场运作;改革体制,建立产业体系。
[关键词]文化产业;广西;产业体系
[作者简介]李建平,广西社会科学院《沿海企业与科技》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研究员、编审,研究方向:文化产业、区域文化,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G1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23(2009)05-0087-0002
国际金融危机日益蔓延的经济形势和广西承担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先锋的责任,给广西提供文化产业发展的极好机遇。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危机时期,可以借文化产业振兴经济,振奋国民。20世纪30年代初期美国的出版业、好莱坞电影的振兴,90年代日本动漫业的兴起,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韩国的影视、游戏的崛起,都与经济和金融危机背景有关。
中国政府自觉发展文化产业已有10年历史,广西自觉发展文化产业的历史也起于20世纪末,大体同步。广西文化产业有成绩,2007年出版业三项重要数据占到了全国第九位;但其他产业如报业、演出业、广播电视业、电影业、动漫业等,整体实力还不够强;有亮点,但还有很大缺陷。经过近几年的研究,我认为,广西应当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发展。这里提出三点建议:
(一)加大投入,使其成长为支柱产业
现在是对文化产业加大投入的时机了。首先是有市场需要。据对世界进入工业化国家的发展过程分析,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人们消费结构开始发生转变,物质消费的比重会逐渐减少,精神文化消费的比重会不断增加,家庭收入的支出在教育、旅游、休闲等方面开始增多。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时,这种变化会进一步加快,支出比重向精神文化消费方面倾斜更大。2008年,广西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2009年,有望接近2500美元。随着广西经济的不断发展,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市场容量在加大。其次是文化产业产出效益好,有利于广西GDP总量的提升。据统计,文化产业的年增长速度一般在15%以上,高于经济的综合增长速度。经过多年的投入和发展,广西形成了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文化资产。文化产业正在成为“产业”,而不仅仅是“文化”。只要我们进一步加大投入,像办糖业、办旅游、建高速路那样作为广西经济的新增长点去培植和促进,文化产业可以在2~3年内成长为广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占到广西GDP的6%左右(若含旅游业可达15%左右)。再次是促进广西经济结构调整,改变增长模式。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一种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组织上粗放的增长模式。而文化产业,恰恰是以创意产业为核心的一种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益,与粗放经营正好相反的新的增长方式。发展文化产业将改变原始产业依赖资源、进而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作用的负面影响,改变资源高消耗、经济低效益、环境高污染的粗放型、浪费型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实现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经济高效、环境安全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形成以生态型经济和创意型经济为中心的产业模式,有效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对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尤为重要。
因此,我们有理由加大文化产业的投入和产出,确保文化产品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和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需求。
(二)组建实体。市场运作
应当构建一批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文化投融资运营主体,授权经营国有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可以结合文化体制改革,组建一批国有文化控股公司、国有文化资产经营公司,使之成为文化领域国有资本的运营主体和投融资主体。自2003年中央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来,广西在积极推动文化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组建了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接力出版集团,并对广西电影制片厂进行改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应该进一步推进。可以以文化体制改革意愿迫切、文化生产力活跃度高的广西文化厅所掌控的资源组建广西文化投资集团公司,将财政支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财政对文化产业方面的投资集中使用,经过一定的扶持和培育,使广西文化投资集团公司成为广西大型国企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促进文化产业成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风貌发挥重大作用,并逐步推进广西文化产业参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据悉,广西文化厅已在组织一批专家制订广西文化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借助政府财政支持之力,一支广西文化产业航母有望下海远航。
(三)改革体制,建立产业体系
目前,广西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比较混乱,产业体系尚未建立。相关文化产业分属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广西日报社等厅局,没有自治区级别的统一管理实体。政府的文化发展资金的使用,基本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事业性投资、全额拨款的方式,产出的更多的是宣传品、公益性文化成果而不是文化商品。文化产业在一些厅局里没有独立的运作空间,基本还是文化事业的附属物,还没有实现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化经营。针对这种情况,广西应当建立统一的文化产业管理机构,通过文化体制改革,建立一批国有文化企业实体,并指导和管理全区民营文化企业,将文化产业真正作为“产业”来经营和管理。政府的文化投资,要更多地采用“政府采购”和产业投资的形式,使国有资本的投资机制逐步从事业性投资、全额拨款向项目投资、差额拨款、产业投资、战略投资转变。
在以上体制改革程序复杂、时机待定的情况下,对于文化与旅游两厅局的协调、联动应首先予以考虑。近两年笔者在主持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社科规划课题《广西抗战遗址保护与旅游开发与项目设计研究》的过程中,接触到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相关问题,了解到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的一些利益矛盾。一是有的文化部门对文化遗产只重保护,旅游部门只讲开发,双方不能对接;二是文化部门辛苦保护,旅游开发造成较大破坏;三是文化部门的一些文化遗产开发成果,最后往往被旅游部门享用,挫伤了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引发一些利益矛盾。四是文化旅游的统计数据,两厅局各有一套,无法统一。有道是:文化开发须得旅游引路,旅游收益还靠文化填充。因此,有必要将文化和旅游两厅局统一管理,协同发展,一道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