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海
“再”和“在”原本分工明确,并非一对可互换通用的词语,可在实际运用中,仍有“再”“在”不分的情况出现。如,“青春不再”常被误写为“青春不在”,“在所不辞”常被误写为“在所不辞”等。不过,只要我们理解了这两个字的意思,再来确定字形即可确保无误。我们来看一下工具书中对“再”的解释。
“再”,《辞海》共给出了四项释义。(1)两次或第二次。如:一而再,再而三。(2)重复:又一次。如:再接再厉。(3)连续两个动作,表示先后关系。如:过两天再说;吃了饭再谈。(4)更加。如:再好不过。
《现代汉语词典》则给出了六项释义。(1)副词,共有五项释义。①表示又一次(有时专指第二次)。如:再版;再接再厉。②表示更加。如:再多一点就好了。③表示如果继续下去就会怎样。如:再不努力学习,就得留级了。④表示一个动作发生在另一个动作结束之后。如:咱们看完这个节目再走。⑤表示另外有所补充。如:再则;再不然。(2)书面上的文言词语,指再继续、再出现。如:良机难再;青春不再。
结合起来可知,只要释义符合《现代汉语词典》六项中任何一项必为“再”,反之则为“在”。譬如“再见”,因其为“期待又一次见面”之意,即在此作“又一次”解。又如“把材料整理好再动笔”一句,指“先整理好材料然后动笔”,即表示“一个动作发生在另一个动作结束之后”的意思,故为“再”。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结构常被误写为“再所”,所以要特别提醒。“在”和“所”连用表示强调,如“在所不惜…‘在所难免”,此种情形切不可误写为“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