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视域下党的执政能力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2009-04-14 04:38叶春涛
中州学刊 2009年2期
关键词:挑战政治信息

叶春涛

当今世界,网络的发展异常迅猛,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深刻。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网络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新变化,也给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在网络时代,我们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必须要有前瞻性,提高运用网络、管理网络、驾驭网络的能力。

一、网络社会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挑战

1994年4月20日,互联网正式登陆中国。15年来,互联网在中国得到迅速发展,并将中国社会进一步引入网络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社会形成的直接前提就是网络影响力的扩张,对社会各个层面的全面渗透和影响。一是互联网用户数目迅猛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53亿,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不再是科研人员和某一类人员的专利和特权,而已经为各行各业人群所使用。二是互联网应用日益广泛,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目前我国宽带用户已达到2.14亿人。与之相应,网速不断提高,人们对互联网的使用不再局限于某一种功能,互联网得到了更为广泛的运用:从最初简单的电子邮件、网页浏览和软件下载,发展到网上新闻时政、网络游戏、网上购物、视频点播、电视电话会议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应用,而且发展前景广阔。互联网不仅是一种通信工具和信息获取方式,更是现代人的一种生存方式。正如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所说的那样,“一网打尽全世界”。网络社会具有互动性、隐蔽性、自由性、超时空性等本质特征。网络社会的崛起对人类政治生活具有重大影响,改变着政治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对政府管理的影响是深刻的,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挑战是严峻的。

1、网络更直接的信息传递方式对党的执政能力的影响

网络信息传递突破了时空的限制,是一种更直接的信息传递方式,具有传播及时、覆盖面广、成本低廉、反应迅速、参与方便等特点。但另一方面,这种更直接的信息传递方式也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一是网络更直接的信息传递方式挑战党的舆论控制能力。对舆论的控制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作为舆论生成、传递的平台和集散地,与其他社会舆论相比,形成的速度更快,传播的范围更广,产生的影响更大。网络舆论的这些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党控制网络舆论的难度。如果对形形色色的网络舆论缺乏必要的、适当的调控手段的话,那么处于失控状态的网络舆论。对社会生活的破坏性将是难以预料的。

二是网络更直接的信息传递方式挑战传统的层级管理体制。信息网络的开放性、离散性打破了传统的分层次、分阶段的信息传递方式。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公共空间和信息扩散途径,实现了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信息资源的广泛共享,这使原来分工过细的科层制管理组织越来越不适应网络社会的需要。因此,多样化和不断变化的网络信息使机械的科层制体系难以灵活应对,信息网络化必将逐步改变科层制的行政流程,缩减政府的层次和规模,增宽管理幅度,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等。

2、网络政治的民主化趋势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挑战

领导干部通过互联网指导工作,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来参政议政,这就诞生了一种崭新的政治生态,即“网络政治”。网络政治是一种建立在网络传播技术基础之上的政治参与方式,它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创造了一个民众充分参与的社会,极大地改变了公众的政治冷淡心理,增加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直接、全面的沟通的可能性。网络政治的民主化日趋明显,互联网正在成为我们党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一个重要手段。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同时,对党的执政能力也形成严峻的挑战。一是网络的发展有可能损害国家的凝聚力。在某种意义上讲,因特网是一个很难管理的虚拟社会,无政府主义思潮在网络社会有很好的生存空间。一些国家有意识地利用互联网推行自己的价值观,极大地影响了公众的价值判断标准,这对我们国家的凝聚力的提高极为不利。二是网民的规避权和“政治疏懒”现象也不利于网络民主的发展。从政治学角度看,网络在赋予人们参与权和知情权的同时,也赋予了人们规避权。这是网络社会的一大挑战。就目前来看,网络规避和“政治疏懒”现象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网络多元选择引起的价值迷失,网络娱乐化的倾向降低了人们对政治的关注热情和参与兴趣;另一方面是网络依赖引起的网络沉迷现象,势必导致对政治漠不关心,对其所生存的社会环境更加疏离。

3、网络政治参与的“失范”现象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挑战

美国学者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曾经用相当的篇幅来阐述后发展国家必须控制政治参与的道理。他用“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这样一个公式来说明,当政治制度化还不够成熟时,失去控制的政治参与必然导致政治动乱的来临。很多后发展国家都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把公民的政治参与局限在系统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对自发组织的政治参与行为一般都是严格控制的。目前,网络政治参与的“失范”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非理性的网络政治参与盛行。拥有一定数量的客观信息是公民理性政治参与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网络信息容量无限性和网络信息可操纵性都难以保证公民所获信息的客观性。在互联网上,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可以自由传递政治信息,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面对互联网中海量信息的不断轰炸,相当多的民众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消化这些信息。网民表面上拥有无数信息,实际上却可能不知所措,致使民众的网络政治参与可能在人云亦云的盲从中失去理性。因此,在网络政治参与中,相当数量的参与者不是出于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理性认识,而是凭着心中的感性冲动来有时甚至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参与政治,而这种参与通常容易超出法律和制度的许可范围。这一点,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二是网络政治参与的非制度化现象严重。在政治参与方面,网络媒体的自由性和虚拟性特点,造成了社会转型时期非制度化参与现象,对党的执政能力构成威胁。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信息传播方式的多样化,网上的信息传递和交流难以管理控制。同时,网络的虚拟性能够把人们的身份随意进行更改,网民的身份被数字化、电子化、虚拟化了。因此,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为犯罪提供了方便,一些人可以进入网络空间,从事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活动。另外,一些对现实不满的人利用网络传媒散布谣

言,进行政治煽动,制造混乱,攻击诋毁党和政府,并且有计划有目的地侵入国家政治、军事决策部门的信息中心,窃取机密或者破坏计算机和数据保护系统,对党的执政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这些非制度化乃至非法的政治参与,也考验着党构建和谐社会、维持社会稳定的执政能力。

4、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性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挑战

传统意识形态构建是向人民群众单向传播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体现出了鲜明的导向性。而网络弱化了个体对组织的相对依附,过去依靠组织的权威进行意识形态灌输的优势不复存在。网上信息的复杂性,尤其是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的思想,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构建提出了严峻挑战,增大了社会思想整合和凝聚人心的难度。西方霸权主义、军国主义、“台独”分裂势力、“法轮功”邪教等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的立体网络传播无法限制阻断的特点,肆意在网上传播腐朽没落的“黄、赌、毒”和反动信息。比如有的对社会难点和敏感新闻进行炒作,欺骗网民,误导舆论;有的利用一些个别事件,攻击社会主义制度,而这种攻击却具有很大的煽动性和欺骗性。互联网给予人类一个从未有过的自由空间,但更容易成为无政府主义的温床。这些都是网络社会对我们党执政能力提出的新挑战,是我们无法回避、需要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积极应对挑战,提高执政能力

面对网络给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带来的严峻挑战,我们只有积极主动地认识网络、驾驭网络、运用网络,强化网络管理体系,才能进一步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1、建设电子政府,开展电子政务

在网络时代,网络和数字化信息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网络对于政府不仅是一种有效的通信手段,更是一座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从全球范围来看,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和信息共享已经是大势所趋。当前,建设电子政府和开展电子政务是执政方式的一场革命,是对网络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电子政府是通过因特网在网上建立政府网站组成的虚拟政府。电子政府采取新型的管理体系,以适应虚拟的、全球性的、以知识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同时也适应网络社会运行的根本转变。实施电子政务并不是简单地把政府信息搬到网上,也不仅仅是以计算机代替人工来处理政府事务,而是利用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彻底转变传统的政府管理工作模式,使政府机构、公务员、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构筑起一种全新的网络联系,大大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高办事的公开公正性,推进公民普遍而有效的政治参与,加快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2、加强网络立法,规范网络秩序

全球互联网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法治环境,但各国都在努力。几乎所有国家都已经颁布或正在起草相应的法律法规,都不同程度地采用法律手段加强对信息和网络安全的监管。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将互联网纳入法制管理的少数国家之一,在互联网的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随着网络应用向纵深发展,在已颁布实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有一些条文已显滞后,一些关于网络行为的认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国家需要加快网络立法步伐,有必要制订一部有关互联网的专门法,建立较为完善的网络法规,对网络资源的管理,网络内容信息服务,政府、组织和个人在网络中的权利、义务等作出规定,从而实施网络法制,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

3、加快网络技术研究,净化网络环境

加快网络技术的研制和开发,加强对内容的管理和引导。一是要开发和安装先进的过滤软件,对网络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筛选,及时发现和剔除不良信息,减少信息欺诈。二是利用防火墙为主体的多重保护措施,强化对国际互联网接口的管理,屏蔽国外、境外提供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以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网站,遏制互联网上不良信息的传播和蔓延,净化网络环境。

4、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增强网民的自律意识

由于互联网的特性,要对网上信息和行为进行完全的监控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增强网民的自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制定网络伦理规范。法律和道德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没有道德的自律,仅靠法的他律,无法从根本上保证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因此,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加强网络立法的同时,也很重视网络伦理规范的建设。二是要加强网络伦理教育。遵守网络规则,维护网络秩序,是每一个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网络伦理教育,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网民的抗干扰力、免疫力,强化网上自律的操守理念,提高网络道德水平,推动网络文明建设。三是必须建立网络道德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网络道德失范行为,保证网络道德的切实执行。

猜你喜欢
挑战政治信息
“讲政治”绝不能只是“讲讲”
“政治攀附”
“政治不纯”
政治不过硬,必定不可靠——政治体检不能含糊
第52Q 迈向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