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 强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流动小摊贩数量越来越多,所引起的社会问题也日趋复杂,城管暴力执法、流动小摊贩暴力抗法等不和谐现象愈演愈烈,部分城市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本文主要运用博弈论来分析城市流动管理小摊贩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提供公平的博弈环境
关键词:博弈论流动小摊贩 管理 困境
中图分类号: F299.24文献标识码:A
博弈论又称对策论,起源于本世纪初,199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奠定了博弈论的理论基础。近20年来,博弈论作为分析和解决冲突和合作的工具,在管理科学、国际政治、生态学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简单地说,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由于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影响的存在,所以在博弈论分析中,人们和企业总是通过选择最佳行动计划,来寻求收益或效用的最大化。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利益与冲突都具有普遍性,可以说一切都在博奕之中。那为什么流动小摊贩的管理会如此之难呢?其实政府、社会大众、流动小摊贩、以及流动小摊贩之间存在着利益博弈。因此本文运用博弈论来分析城市流动小摊贩的管理困境。
博弈论在流动小摊贩管理问题上,体现了四种力量的博弈:政府、流动小摊贩和社会公众、还有流动小摊贩之间。首先,政府部门为了履行城市管理的职责,会对流动小摊贩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管制。而流动小摊贩为了满足自己经营谋生的需求,就会想尽方法采取各种途径去躲避、抵制政府的管理。其次,不同的媒体舆论和社会公众呼声也在影响着政府的决策:是禁止流动小摊贩的经营活动还是使其合法化。摊贩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利益的博弈。
一、利益群体的利益博弈分析
(一)政府与流动小摊贩的博弈。
任何一个政府都希望自己的城市干净整洁,有序经营。城管部门在推进城市的市容环境优美、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职责。此外,在现行的的管理模式下,“城管绩效”直接影响到城管的自身利益。另一方面,城市流动小摊贩面对生存的压力,不得不一次次与城管执法人员对抗,想方设法摆摊经营,因此面对生存,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难免产生过激的情绪。。在这里,我们把政府看成一个人格化的理性个体,它的作用是利用其手中掌握的资源和权力,“生产”民众所需要的各种“产品”,包括政治、法律、促进公众的利益等等。民众缴纳的税收和他对政府的满意程度可以看作“购买”这种“产品”的价格。税收一般是不变的,所以一个理想的政府的最大化目标就是全体人民的满意程度的最大化。因此对于政府来说,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对政府的满意度,会想法设法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对于流动小摊贩的不规范经营以及所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采取围堵政策。在这里,假定摊贩摆摊的固定净收入为R1元,政府打击会给他带来C1元的损失,C1=F(x)X用来衡量政府围堵政策的努力程度,其中O 在这个博弈中,如果存在一个X满足R1一C1>0,而且R2(x)-C2>R2(O),则均衡为(经营,围堵);如果X总能满足R1一C1>O,且R2(x)-C2 (二)流动小摊贩与社会公众的博弈。 当看到城管与流动小摊贩之间的矛盾之时,一般的市民都是同情弱者,特别是当一些流动小摊贩哭天喊地,市民就开始责骂城管执法人员。有一些市民在看到城管没收流动小摊贩的货物时,会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脱险。但是也有一部分市民强烈反对城市流动小摊贩的存在,觉得这不仅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也有损城市形象。他们会积极向城管部门投诉,如果城管部门处置不及时就会投诉不作为。因此流动小摊贩和社会大众之间存在着利益的博弈,并且由于城市的市民掌握着话语权,因此在利益的博弈中占据主要的地位。 (三)流动小摊贩之间的博弈 流动小摊贩内部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的争夺,当其中一方卖一种产品的时候,另一方就不能卖同样的产品。华师西门卖粉的誉阿姨和卖炒粉的陈大哥之间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当陈大哥没有来卖粉,誉阿姨才能卖肠粉;如果陈大哥来了,誉阿姨是不能卖的,否则就把她的锅给砸了。但是,当摊贩们面对共同的“敌人”,他们之间会团结合作,一个摊贩看到城管来了,就会通知大家快跑,并且他们还会彼此帮助,共同脱离城管的追逐。 二、提供公平的博弈环境 当前,由于其利益表达和利益保护机制还未有效建立,贫困者在利益冲突中往往处于弱势。因此,政府应在承认各群体存在差别的前提下,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提供支持和保护,避免使社会资源的分配进一步集聚于强势群体的手中。否则,国家在大规模的利益冲突中陷入了利益冲突双方的某一方时,则利益冲突将会变成社会上一部分人甚至大部分人与国家或政府之间的冲突,那么这种冲突就会极大地影响社会稳定。 在这里涉及到各个群体的利益,因此政府应当以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创造平等、公平的博弈环境,来协调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笔者认为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打造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化平台,让各弱势群体能够充分平等公平参与全社会的利益博弈。 2、建立必要的政治法律制度。允许工农和其他弱势群体成立代表自己利益的各类合法组织,让他们具备利益博弈的法律地位,具备利益博弈中基本的谈判条件和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和权益,并以制度化体制化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平等机遇和能够自强不息的舞台。 3、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行政权力的职能。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调节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等手段来协调社会各个群体、各个阶层的利益,防止利益的进一步失衡。 4、打造能够正确反映出政策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的公平博弈环境,以均衡各方利益。就城管和流动小摊贩之间的关系来说,一方是要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另一方是“要吃饭”,若处理关系得当,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保持良好的城市容貌,这样便形成了一个“纳什均衡”;从具体执法效果来看,如果每次执法行为能够考虑到对方各种具体情况,正确对待,灵活处理,对方也有选择地接受,则可以说双方也达成了“纳什均衡”。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注释: 赵英军,黄华侨.地摊背后的博弈.商业经济与管理,2000(10):l4. 吴华.促进“和谐城管”的利益平衡分析——以流动摊贩管理为例.2009(4):16. 赵芳、张涛.弱者权益:利益博弈时代必须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理论前沿,2006(3). 夏江.论城管博弈一城管行政执法中的“纳什均衡”.城市管理,2005(2).